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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日報專欄 - 啟德體育園
03.03.2017
政府最近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匯報,啟德體育園的籌備工作已大致完成,預計稍後會向立法會提交撥款申請,啟動體育園的建造工程。
多年來,體育界一直爭取設立大型體育場地,以推動本地體育普及化、精英化及盛事化的發展。如今體育園完成規劃,落實興建,無疑是踏出了一大步。但令人關注的是,政府建議體育園採用「設計 — 興建— 營運」模式。固然,由單一承辦商以一條龍的模式,負責場地設計、建造工程,以及日後的營運,可有助確保體育園的硬件能充分配合日後運作上的需要。
但在香港,雖有承辦商有能力承擔體育園此類大型基建的建築工程,但在營運方面,要在香港找到一個有營運大型體育場地經驗的經營者,似乎甚為困難。政府如何保證承辦商的營運能力,在以發展體育為主要目標下持續營運,是體育園未來發展的一個關鍵。雖然,按政府的財務預測,營辦者可有一定的盈餘。
但預測畢竟存在很多變數,營辦商既要在場地收費及租用安排上參考康文署的標準,確保公眾及體育團體可以合理和可負擔的收費租用場地,又要自負盈虧的情況下可持續運作,營運者財務能否維持,會否出現營運不佳,管理不善,這是令人有所憂慮的。因此,政府必須提供更多支持採用「設計—興建—營運」模式的理據,回應社會的擔憂和質疑。
多年來,體育界一直爭取設立大型體育場地,以推動本地體育普及化、精英化及盛事化的發展。如今體育園完成規劃,落實興建,無疑是踏出了一大步。但令人關注的是,政府建議體育園採用「設計 — 興建— 營運」模式。固然,由單一承辦商以一條龍的模式,負責場地設計、建造工程,以及日後的營運,可有助確保體育園的硬件能充分配合日後運作上的需要。
但在香港,雖有承辦商有能力承擔體育園此類大型基建的建築工程,但在營運方面,要在香港找到一個有營運大型體育場地經驗的經營者,似乎甚為困難。政府如何保證承辦商的營運能力,在以發展體育為主要目標下持續營運,是體育園未來發展的一個關鍵。雖然,按政府的財務預測,營辦者可有一定的盈餘。
但預測畢竟存在很多變數,營辦商既要在場地收費及租用安排上參考康文署的標準,確保公眾及體育團體可以合理和可負擔的收費租用場地,又要自負盈虧的情況下可持續運作,營運者財務能否維持,會否出現營運不佳,管理不善,這是令人有所憂慮的。因此,政府必須提供更多支持採用「設計—興建—營運」模式的理據,回應社會的擔憂和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