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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辣招」的後續工作
27.02.2014
經過4天的會議,立法會終在上周通過<2012年印花稅負修訂條例草案>,以壓抑過份亢奮的樓市。但在審議的過程中,政府與部份同事,在「先訂立、後審議」,還是「先審議,後訂立」的立法程序上,有較多的爭拗。

對於採用「先審議,後訂立」,筆者是有保留的。有意見憂慮,政府的做法,令其可隨意調高稅率「加辣」,是繞過和不尊重立法會的做法。但無可否認,「先審議,後訂立」會對樓市造成不明朗因素,讓地產發展商或炒家可借機炒作、投機,削弱措施的應有效用。

局長在回應這些憂慮時,作出公開承諾,日後在「加辣」時,將會透過修訂法案,由政府提出後經由立法會審議與通過,才會實施。而在「減辣」調低稅率的時候,則會維持使用「先訂立、後審議」機制。對此,筆者同樣是有保留的。

為了因應市場轉變而迅速作出調整,無論是「減辣」抑或「加辣」,都應該確保即時性,政策才有意思。而且,若以行政措施先交由立法會審議「加辣」措施,在過程中拖延時間,增加不明朗因素,一旦遭到否決,勢必令樓市再度升溫,實在是有違政策的原意。而且,按照《基本法》,公共財政的管理和編制預算的工作,是由政府負責;立法會的角色,是監察政府施政、審批預算案及撥款申請,並無權提出有財政影響的議案或修訂。因此,部份意見認為政策有偏離行政立法之間的分工和監察原則,是不成立的。

雖然筆者並不同意口頭承諾,但大局已定,當局現時要做的,是硏究是否需要將口頭承諾正式寫成法例;以及檢討為何在掌握主流民意的情況下,仍然與立法會鬧出重大分歧,改善行政和立法的關係,確保施政暢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