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壹周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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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性角度看終審法院裁決
16.01.2014
終審法院去年底裁定政府將申領綜援資格由一年增至七年的決定違憲,引起社會很大反響。有三個問題,是市民特別關心的。第一,是裁決對公共財政的影響;第二,是裁決會否帶來濫用綜緩的問題;第三,哪一批人會受惠於今次的裁決?
第一個問題,在現階段很難有準確的數字,只能作初步估計。現時的綜緩開支,大概是二百億元。04年的收緊措施,節省了5%綜援開支。如果裁決令個案開支增加5%,就涉及10億。如果輕易地說,裁決對公共開支影響輕微,是慷納稅人之慨;但對於每年近三千億的經常性開支而言,又並非不能承擔。
第二個問題,我們必須承認,任何福利制度,都難以完全杜絕濫用。但從現時內地的生活條件來看,要新來港人士放棄內地的戶籍及所有福利,來香港捱一年,貪取僅能糊口的綜援金,很難令人相信會是普遍的情況。
第三個問題,是關於誰是受惠者。很多人引述不同國家的做法,指出移民不應即時享有福利,否則對本地居民不公平。但香港的情況,是有別於這些國家的。由1997至2012年來港的76萬新移民中,約一半是與配偶團聚、約一半是與父母團聚、另有少數與子女團聚。這些新來港人士,不是無根的移民,而是香港核心家庭的一部份,絕對不是與香港無任何聯繫的「移民」。
隨著內地的經濟發展和兩地生活質素拉近,新來港人士為改善生活質素而來港的誘因已經日漸減少。他們來香港,不是像香港人買移民保險,留一條後路,而是要放棄國內的戶藉,很難再有回頭路。我們對這批輪候多年,而本身是與香港有緊密關係的新來港人士,是否需要用有色眼鏡,去質疑他們來港的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