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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馬逢國就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建議
01.02.2019
1. 投放資源予藝術教育
近年,政府在文化硬件和軟件都作出一定程度的投入,而要持續推動本地文化藝術的發展,藝術教育的工作也不容忽視,特別是應增撥資源予中小學推動藝術教育,培養學生對文化藝術的欣賞、創作和表達能力,為未來本地文化藝術發展培育觀眾和人才。
2. 增加支援本地藝術及體育到大灣區交流的資源
2018/19年度的預算案,政府撥出1億4000萬元,以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大灣區作文化交流。然而,近年大灣區發展迅速,相關省市政府也投放大量資源於文化和體育發展上。因此,政府應加大資源的投放,協助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尋求更大的發展空間和機遇,同時也提供資源,促進大灣區之間的體育交流,推動灣區內體育的共同發展和資源共用。
3. 加強對「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及藝發局「學校與藝團伙伴計劃」(先導計劃)的支援
在2017-18年度開始,由教育局及民政事務局合作推行「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同時藝術發展局也於去年六月推行「學校與藝團伙伴計劃」(先導計劃)。然而,參考這兩年度的數字,學校參與「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的比率偏低,因此,政府應增加對學校、體育及藝術團體的支持,鼓勵更多學校開放學校設施,讓體育及藝術有更多空間發展。
4. 增撥資源 改善資助制度 加強支援運動員
今年香港代表隊在亞運會和亞殘運創下佳績,可見本地運動員多年來的不懈努力,以及近年政府在體育方面的投入取得一定成果。然而,要讓本地運動員充份發揮他們的潛質,政府對運動員的支援也需持續增加,包括考慮提高對運動員的資助額;加強對精英項目中屬第二梯隊的運動員及非精英項目運動員的資助,讓他們有較充裕的資源進行培訓,以及改善資助機制,避免精英項目不幸未能取得國際大型賽事獎牌而被降低或取消原有資助級別。
5. 加強支援民間體育團體
現時民間尚有不少體育團體因各種原因而未能加入港協暨奧委會,也因此無法申請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體育資助計劃,但他們仍努力在港推動不同體育項目的發展,有些在國際賽事也取得不錯的成績。就此,政府應加強對這些非港協奧委會體育項目的體育團體之支援,為他們提供財政支持,讓不同體育項目都能在港百花齊放地發展。
6. 提供稅務優惠,鼓勵商界向體育界捐款或提供贊助
本地體育界的發展,除了依靠政府投入資源外,商界的支持也是十分重要。故此,為鼓勵商界捐款支持本地體育團體、贊助本地體育活動,業界一直倡議就此向商界提供稅務寬免,藉以為本地體育界注入更多資源,進一步促進不同體育項目的發展。
7. 深化CEPA對本地影視業及出版業的開放措施
在注資10億元推動本地電影業發展的同時,特區政府應積極與中央政府爭取,深化CEPA的開放措施,減少本地影視業進入內地市場的障礙,包括放寬港產片進口內地的限制,及製作合拍片的一些規定,同時取消香港台前幕後製作人員在參與內地影視製作的限制,以擴大香港電影的市場,吸引投資者投資香港影業,並讓本地電影工作者在內地有更大發展空間。另一方面,本地出版業在進入內地市場仍有一定障礙,希望政府能一同與內地機關磋商,進一步簡化本地圖書的審批和進口內地的程序,為本地出版界提供便利。
8. 撥款設立「授借權」
特區政府應回應本地作家和出版社的訴求,撥款推行「授予公共圖書館借閱權」,在不影響圖書館服務的前提下,平衡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和資訊流通的需要,為本地作家及出版社提供支援和補償,藉以鼓勵文字創作,支持本地出版。
9. 支援本地出版社參與香港書展
香港書展是本地每年重要的文化盛事,本地出版界一直是積極的參與者,冀能藉書展展示本地出版的成果,推動本地閱讀的風氣。然而,書展的主辦單位,近年愈趨以商業營利為先,參展商攤位的租金逐年提高,無疑加重出版界(特別是中小型機構)的財政壓力。因此,特區政府應考慮為參與書展的本地出版社、書店提供資助,讓他們有更多資源用於出版及推動文化活動的工作。
近年,政府在文化硬件和軟件都作出一定程度的投入,而要持續推動本地文化藝術的發展,藝術教育的工作也不容忽視,特別是應增撥資源予中小學推動藝術教育,培養學生對文化藝術的欣賞、創作和表達能力,為未來本地文化藝術發展培育觀眾和人才。
2. 增加支援本地藝術及體育到大灣區交流的資源
2018/19年度的預算案,政府撥出1億4000萬元,以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大灣區作文化交流。然而,近年大灣區發展迅速,相關省市政府也投放大量資源於文化和體育發展上。因此,政府應加大資源的投放,協助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尋求更大的發展空間和機遇,同時也提供資源,促進大灣區之間的體育交流,推動灣區內體育的共同發展和資源共用。
3. 加強對「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及藝發局「學校與藝團伙伴計劃」(先導計劃)的支援
在2017-18年度開始,由教育局及民政事務局合作推行「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同時藝術發展局也於去年六月推行「學校與藝團伙伴計劃」(先導計劃)。然而,參考這兩年度的數字,學校參與「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的比率偏低,因此,政府應增加對學校、體育及藝術團體的支持,鼓勵更多學校開放學校設施,讓體育及藝術有更多空間發展。
4. 增撥資源 改善資助制度 加強支援運動員
今年香港代表隊在亞運會和亞殘運創下佳績,可見本地運動員多年來的不懈努力,以及近年政府在體育方面的投入取得一定成果。然而,要讓本地運動員充份發揮他們的潛質,政府對運動員的支援也需持續增加,包括考慮提高對運動員的資助額;加強對精英項目中屬第二梯隊的運動員及非精英項目運動員的資助,讓他們有較充裕的資源進行培訓,以及改善資助機制,避免精英項目不幸未能取得國際大型賽事獎牌而被降低或取消原有資助級別。
5. 加強支援民間體育團體
現時民間尚有不少體育團體因各種原因而未能加入港協暨奧委會,也因此無法申請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體育資助計劃,但他們仍努力在港推動不同體育項目的發展,有些在國際賽事也取得不錯的成績。就此,政府應加強對這些非港協奧委會體育項目的體育團體之支援,為他們提供財政支持,讓不同體育項目都能在港百花齊放地發展。
6. 提供稅務優惠,鼓勵商界向體育界捐款或提供贊助
本地體育界的發展,除了依靠政府投入資源外,商界的支持也是十分重要。故此,為鼓勵商界捐款支持本地體育團體、贊助本地體育活動,業界一直倡議就此向商界提供稅務寬免,藉以為本地體育界注入更多資源,進一步促進不同體育項目的發展。
7. 深化CEPA對本地影視業及出版業的開放措施
在注資10億元推動本地電影業發展的同時,特區政府應積極與中央政府爭取,深化CEPA的開放措施,減少本地影視業進入內地市場的障礙,包括放寬港產片進口內地的限制,及製作合拍片的一些規定,同時取消香港台前幕後製作人員在參與內地影視製作的限制,以擴大香港電影的市場,吸引投資者投資香港影業,並讓本地電影工作者在內地有更大發展空間。另一方面,本地出版業在進入內地市場仍有一定障礙,希望政府能一同與內地機關磋商,進一步簡化本地圖書的審批和進口內地的程序,為本地出版界提供便利。
8. 撥款設立「授借權」
特區政府應回應本地作家和出版社的訴求,撥款推行「授予公共圖書館借閱權」,在不影響圖書館服務的前提下,平衡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和資訊流通的需要,為本地作家及出版社提供支援和補償,藉以鼓勵文字創作,支持本地出版。
9. 支援本地出版社參與香港書展
香港書展是本地每年重要的文化盛事,本地出版界一直是積極的參與者,冀能藉書展展示本地出版的成果,推動本地閱讀的風氣。然而,書展的主辦單位,近年愈趨以商業營利為先,參展商攤位的租金逐年提高,無疑加重出版界(特別是中小型機構)的財政壓力。因此,特區政府應考慮為參與書展的本地出版社、書店提供資助,讓他們有更多資源用於出版及推動文化活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