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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馬逢國就2017-18年度施政報告—— 會見行政長官提出的建議
18.07.2017
1. 關注於工廈營運的文化藝術及體育團體的發展空間

自牛頭角工業大廈發生大火後,政府當局就工廈違契用途加強執法,部份消防安全風險不高的文化藝術及體育團體租戶,亦受到執法行動影響而需無奈遷出。然而,不少文化藝術及體育團體早已進駐工廈,工廈空間多年來對促進本地創意產業、文化藝術及體育發展發揮重要作用,但他們在使用工廈空間的問題上,不單未得到放寬,反而愈加受到擠壓。

行政長官在其政綱中,也關注到現時文化藝術及體育團體在工廈生存空間的問題,提到在顧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放寬部分工廈較低樓層的相關限制。本人促請政府能盡快落實政綱中的建議,考慮按樓層、按使用用途所帶來的風險放寬用途限制,同時免收工廈單位業主申請短期豁免書以容許將單位用作文化藝術及體育用途所須徵收的費用,及簡化有關申請程序。長遠而言,也需檢討工廈政策,放寬現行工廈的限制,釋放更多工廈空間予本地文化藝術及體育界使用

2. 跟進開放學校設施予文化體育團體使用的安排

上屆政府接納了本人的意見,在2017年的施政報告提出,教育局會與民政事務局鼓勵公營學校進一步開放學校設施,唯至今未見政府當局提出具體措施。本人促請民政事務局與教育局盡快就學校對開放學校設施的憂慮,例如外借場地為學校帶來額外資源的消耗及管理工作,外借時引來人身及環境安全、法律責任和保險責任問題等等,提出針對性的措施,落實此項政策,為本地體育團體提供更多可用的空間。


3. 檢討本地文化政策

自2003年文化委員會提交報告,提出「一本多元」的文化定位,以及「以人為本」、「多元發展」、「民間主導」等文化發展原則、策略後,特區政府在過去十多年來,一直未有更新本地文化政策。故此,本人建議特區政府重設文化委員會,以凝聚各方的意見,就本地文化藝術的發展方向進行討論,並更新本地的文化政策,配合現時本地文化藝術界的發展情況及需要,進一步推動本地文化藝術的發展。

4. 落實體育政策的檢討

本人在上屆立法會曾提出評估「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政策成效的議案,要求制訂長遠體育政策,從政策及架構、資源、場地及設施等多方面,支援本地運動員,以及鼓勵市民更多地參與體育運動。同時,政府也應採取措施,推動體育產業的發展,為本地體育發展引入更多資源。有關議案獲得去屆立法會的支持及通過,唯未見政府以行動落實。因此,本人希望現屆政府能回應立法會及體育界的訴求,盡快推動本地體育政策的檢討,進一步推動本地體育運動的發展。

5. 提升啟德體育園 善用鄰近水面設水上活動中心

啟德體育園的工程撥款已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預計體育園將可於2022年落成,為市民及運動員提供更多體育運動的空間,進一步推動本地體育的發展。然而,除了體育園內的設施外,政府也應積極籌劃在體育園附近興建水上活動中心的工作,以配合體育園的發展,並和體育園發揮協同效應,豐富體育園及其周邊的體育元素,將啟德推動為本地體育發展的中心。

6. 版權條例的修訂

政府過去曾兩次提出修訂版權條例,以引入傳媒權,應對因互聯網發展而出現的網絡侵權行為。但可惜的是,兩次條例的修訂都未獲立法會通過,令版權條例的更新一直停滯不前,業界持續受到網上侵權行為的傷害。因此,本人認為,今屆政府應盡快重啟修訂版權條例的工作,加強各持份者的溝通,讓條例可合理地平衡各持份者的權益,從而加強版權的保障。

在版權條例能作修訂之前,政府也應參考英國警方與版權業界及電子平台廣告業界共同推行的「侵權網絡名單計劃」(Infringing Website List),與本地業界合作,透過鼓勵廣告業界避免在侵權網站上落廣告,打擊侵權網站的生存空間,從另一角度遏止侵權活動。

7. 進一步利用CEPA協助本地創意產業於內地發展

2003年香港與內地簽訂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促進兩地貿易及投資,便利香港產品及服務進軍內地市場,本地的創意產業也一定程度受惠。雖然,CEPA內的開放措施多年來一直有所增加,但對本地創意產業而言,仍有需要作進一步支援,減低他們進入內地市場的門檻。

例如:電影業方面,政府應透過CEPA,讓香港電影與國產電影在內地有同等待遇,同時檢討合拍片的制度,包括取消中港演員比例的限制,放寬劇本審查等;出版業方面,政府應為本地出版界爭取內地書號在內地出版及發行本地書籍,以及在內地成立出版社等。另一方面,政府也應考慮利用CEPA,讓本地製作的電視節目可更容易進入內地市場,以及為本地電視製作人員提供更多在內地工作的機會。

8. 引入授予公共圖書館圖書借閱權,以支持本地文字創作

在行政長官的競選政綱中,提及會研究在公共圖書館推行授借權。事實上,為了平衡創作者的知識產權與資訊流通的需要,在不影響圖書館現有服務的前提下,本地出版界一直建議政府引入授借權,作為支持本地作家及出版的一項措施。就此,本人促請政府當局盡快與本地出版業界商討有關引入授借權的具體安排,落實行政長官的政綱。

9. 為戲院設立多年期牌照

現時戲院的牌照均需每年向政府當局申請續期,所涉的手續及程序繁複,戲院為續期也需花上一定的人力物力。而每年續期也難免對戲院的營運帶來不穩定性,讓戲院商在長遠投資上也有所猶疑。戲院商多年來與不同政府部門商討,設立多年期牌照,但未得到正面回應。故此,本人希望政府能回應業界訴求,方便戲院營商。

10. 善用空置土地及校舍

現時,政府尚有不少空置校舍及土地未獲編配用途,為善用土地資源,以及紓緩本地文化藝術及體育空間不足的問題,本人認為,政府應讓這些空置校舍或土地,改作文藝及康體用途,或供本地文化藝術及體育團體申請使用,為他們開拓更多場地。

立法會議員(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
馬逢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