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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授借權」推動本地出版發展_星島日報
12.08.2017
每年七月,城中其中一個焦點總離不開香港書展。書展的主角,固然離不開書,每一年的書展,都是出版社展示其最新和暢銷出版的重要場地,也是本地作家發布其新作的地方。正正是香港一班出色的作家和出版社,支撐着香港書展的「港味」,也讓香港出版在華文圖書市場中佔有重要的一席位。

文字創作關乎的不止是出版業,更可以說是文化創意產業之本。不少文藝作品(如電影、戲劇等)均是改編或取材自文學作品。可是,在香港爬格子,做出版都是不容易之事,近年面對如電子出版的開發、市民閱讀習慣的改變等多方面的挑戰,發展愈見困難。然而,相較其他創意產業內的行業,政府過去對文字創作的支持,或是出版界的支援,卻是少之又少。

新政府上場,或許能帶來一些改變。新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在其政綱提到,會研究在公共圖書館推行授借權,並在最近出席香港出版雙年獎頒獎禮時也重申有關承諾。

誠然,圖書館的借書服務,有助書籍的傳播和流通,讓更多讀者接觸和欣賞作者的作品,但同時,圖書館的周全服務和高借閱量,無疑也降低了讀者購書的意欲。

香港出版學會今年進行的全民閱讀調查報告,發現有一半受訪者,表示是自己買書看,另有三成,是在圖書館借多。事實上,讀者若對某一本書有興趣,均可建議圖書館購入,而圖書館對這些建議九成都是來者不拒,令一些新書出版後,很快便可在圖書館供借閱,部分熱門的書籍,借閱的次數每年可高達二千多次,書籍的銷量難免受到影響,亦讓作者無法取得合理的經濟回報。

顯示知識產權受重視

  為平衡知識的傳播及維護作家的權益,在發達國家之間設立了授借權的機制,當地出版書籍若在公共圖書館每借出一次,圖書館需向作者及出版商提供一定的補貼。目前全球已有五十六個國家及地區採納或正引入授借權的概念。過去多年來,本地的作家及出版社一直爭取香港能仿效外國的做法,引入授借權,作為支援本地作家及出版的一項措施。筆者也一直積極推動特區政府引入這制度。

必須強調,業界並不是要求借閱者付費才可借書,也不是要求抽取現時圖書館的資源,削減圖書館的服務及減少圖書館購書的數量,而是希望政府額外增撥資源,支援本地的作者,特別是為一班新進及年輕的作家,在建立知名度及讀者群之前,為他們提供額外資源,支持他們繼續創作。更重要的是,政府引入授借權亦是向社會顯示其對知識產權的重視,讓社會感受文字有價,給予作家一份尊重。筆者進行的民調亦發現,這項針對本地作者的支援措施,是得到過半數受訪者支持。
香港要繼續在華文圖書市場佔一席位,不能沒有自己的作家,沒有自己本地的出版,否則我們只是一個徒具虛殼,欠缺文化內涵的書籍轉運站。

要培養一代又一代的香港作者,我們不能靠消費作家對寫作的熱情,而是需要為文字創作提供適當的支援,引入授借權正正是其中一步。

(刊於2017年8月12日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