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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逢國:問未來特首的5條問題_明報
10.02.2017

馬逢國:問未來特首的5條問題


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0210/s00012/1486663026326

【明報文章】論到特首的選舉,我相信沒有特首參選人的政綱會忽視香港文化和體育發展。一些大原則,例如維護香港的創作和出版自由、增加培訓本地人才、落實文化和體育基建等,相信均得到各參選人的認同。關鍵是,未來特首在施政層面上,文化藝術及體育在眾多社會需要中會佔什麼樣的位置,以及如何在資源分配和各政策層面中落實。就此,筆者提出5條問題,希望各名參選人能在政綱中作清晰地回應。


第一,是如何為業界開拓更多空間。

這是空間問題,亦是土地問題。筆者在業界的諮詢活動和求助個案中所收集到的意見,大部分都涉及康文署場地難租、欠缺訓練場地的問題。事實上,政府近10年新建的文化表演和體育場地寥寥可數,場地需求應接不暇,單是尖沙嘴文化中心,每年便要拒絕九成的申請。這不單是表演團體的損失,也是觀眾的損失。

政府的場地難求,私營的場地也難覓。由於租金相對低廉,過去有大量業界棲身工廈進行創作、訓練或營運。一場迷你倉大火,地政總署加強嚴厲執法,一些沒有安全隱患的租戶,例如影樓、藝術工作室、電影的後期製作等等都被逼遷。過時的工廈政策、僵化的官僚制度,連業界僅有的可負擔的空間也被擠壓,營運倍感困難。

業界十分關心的問題是,未來的特首會如何為業界提供更多經濟上可負擔的活動空間?檢討工廈政策、開放學校的體育及文化設施、善用空置校舍、善用政府閒置土地等等的建議,對現屆政府來說都不是新鮮事。下屆特首會如何推動處理,或者有何新的構思以緩解問題?我相信業界期待一個明確的答案。

如何打破既有思維 建立協作關係?

第二,是如何與業界建立合作關係。

對於業界來說,政府是主要的資源提供者,為業界提供財政和場地資源。政府也是業界的監管者,負責制訂服務的條款,確保取得資助的業界團體向公眾問責。但政府還有一個更加重要的角色,就是行業的促進者,即是要主動支援和協助行業的發展。例如現時的電影發展局、藝術發展局以及「創意香港」,一定程度上扮演這個角色。

在業界團體的接觸經驗中,政府多以資源提供者和監管者的角度來處理與業界的關係,而少有從業界團體的營運角度去考慮問題,因此制訂出各種離地的、難以遵守的要求。就例如今年度的社區文化大使計劃,康文署應廉署要求加強帳目的監管,要求開設獨立銀行戶口作此計劃的專項用途。確保公帑合理使用本屬無可厚非,但要中小藝團短時間內開設戶口,實有難度,有藝團更因此也不敢落實與康文署簽約。類似的不體恤民情的要求,對業界極為困擾。

在這種官僚、不對等的合作關係下,政府和業界難以建立合作的文化。有時政府為了「避嫌」,盡量避免與業界合作。反觀其他地區如台灣的公共圖書館,就會與當地的出版社合作推介書籍。但這種推廣本地出版業的正常互動,在香港就成了禁忌。更加諷刺的是,在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有學界、商界甚至是政黨的代表;最掌握圖書和閱讀趨勢的出版業界團體,竟然在委員會沒有代表。

所以,政府如何打破既有的思維,如何建構一種合作的文化,與業界建立一種協作關係,讓官員發揮更多促進者的角色,我相信這是業界所期待的新景象。

第三,是如何完善和落實版權保障。

互聯網的出現,改變了市民生活習慣、改變了獲取資訊和娛樂的方式,業界以為可利用數碼環境,進一步推動業界發展。然而,網上侵權行為也隨着科技發展演化,並愈趨猖獗。香港的電影、音樂、漫畫業收益大幅下滑,與嚴重的侵權行為有密切關係。奈何香港的兩次版權條例的修訂,在討論的過程都被政治化而胎死腹中,令香港成為94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簽約方中,少數未有履行責任的地區。

對於作者來說,版權漏洞不單存在於數碼世界,也存在於公共圖書館。本地書的市場十分狹窄,但圖書館大量購入、高頻率借閱,直接影響到本地書的銷量。國際上已有數十個地區引入了授借權制度:當讀者借書時,政府(非借閱者)會繳付版稅予作者和出版商,以示對本地出版的支持和尊重。業界爭取多年,政府對堵塞漏洞的承擔未能落實。

保護版權是文化創意產業持續發展之本。未來的特首要向業界說明有足夠的決心和意志,說服公眾完善版權保障的重要性,落實更新版權保障。

第四,是如何提升目前從業者的待遇。

筆者去年辦了一個有關藝術工作者的薪酬調查,發覺業界薪酬嚴重偏低,比目前於政府內有同等資歷的職員低很多。這種情况,不止限於藝術界,在筆者所代表的出版和體育界,大部分行政人員的薪酬待遇皆屬偏低。界別的同工,有些為理想而苦苦堅持,但亦有些無奈離去。相對於公營機構的待遇,這些情况對他們並不公道,也不利於業界吸納人才。如何改善他們的薪酬待遇,希望來屆特首能提出具體方案。

要為重組文化體育架構提具體建議

第五,是如何執行和落實文化體育政策。

任何好的政策,都是靠各政府部門來執行,而這個架構如何組織,亦代表了政府工作的優次。目前有關文化產業和體育的政策,主要分佈於民政事務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現屆政府本來有建立文化局的建議,最後難產告終。如果下屆政府重視文化和體育發展,就必須要改組目前的架構,以反映政府高層的工作優次。筆者一直倡議參考南韓的成功做法,成立文化體育觀光部(Ministry of Culture, Sports and Tourism),讓三者發揮協同的效應、開拓更多的資源,讓業界有更大的發揮舞台。不論是採納文化局或是參考南韓的文化體育觀光部,我認為未來的特首也要為重組目前文化和體育架構提出具體建議,以反映對問題的重視。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給特首參選人的試卷——特首選舉政綱評析系列

◆問特首參選人:如何為業界開拓更多空間?如何與業界建立合作關係?如何完善和落實版權保障?如何提升目前從業者的待遇?如何執行和落實文化體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