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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不應再背「郭美美」包袱_on.cc東網
14.08.2014

郭美美事件終於真相大白﹗日前﹐北京警方公布﹕假借「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頭銜炫富而紅極一時的郭美美﹐因涉及賭博和賣淫而被警方刑事拘留﹐郭美美本人也對紅十字會表示道歉﹐希望能夠為紅十字會還個清白。


據警方公布﹐郭美美的王姓「乾爹」﹐並非網上所傳是前國家領導人的親屬﹐而是一個在深圳經商的商人﹐郭美美就是靠做這個「乾爹」的情人﹐擁有了名車等大量奢侈品。她更是一個為了「虛榮」及享受而不惜出賣肉體的人﹐一夜賣淫竟能收數十萬元﹐而且﹐竟然還有這麼多的人趨之若騖﹐從這個側面﹐也可以看到內地社會目前存在的貧富懸殊之嚴重﹐少數有錢之人揮金如土﹐生活如此糜爛腐化﹗


郭美美雖然澄清自己和紅十字會沒有任何關係﹐但小小一個郭美美﹐竟然可以靠虛假的紅十字會身份﹐而令這個具有一百一十年歷史﹐原本享有盛譽的慈善機構聲譽受到嚴重影響﹗即使警方查清了郭美美的真相﹐內地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廣播電台這四大國家媒體同時發出有關報道﹐力圖為紅十字會解脫﹐紅十字會本身也發出聲明﹐表明該會要在「新的形勢下不斷改革創新和發展﹐在品牌管理﹑信息公開﹑規範化管理﹑能力建設方面不斷改進和完善」﹐但內地民間依然是對紅會抱有強烈的質疑態度﹐甚至批評四大傳媒在雲南地震發生之時﹑人命關天之際﹐還將郭事件放在重要位置﹐分散了社會對地震的關注程度。


我認為內地民間的聲音表面上有點苛求﹐似乎對紅十字會來說﹐有點不太公平﹐但還是值得內地當局深思﹐千里之堤﹐要長年累月才可以建成﹐但也可能瞬間毀滅在一個蟻穴之中。紅十字會要真正放下「郭美美」事件的包袱﹐關鍵還是要在體制上徹底改革﹐去「官僚化」﹐真正成為一個純粹是民間的﹑非官方的慈善團體,完全做到依法運行﹑依章辦事﹑公開透明﹐才能得到社會大眾的真誠支持﹐使到「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深入人心。在這些方面﹐香港的紅十字會有很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很值得內地紅會參考借鑒。另有一點是,既然郭美美與紅十字會無關,為何紅十字會在事件發生之初並未有即時撇清關係,向公眾作出必要的澄清,將對紅十字會的「傷害」減至最低?今次事件正好反映紅十字會在危機處理上亦有需要改善的地方。


寫到這裏﹐本人突發奇想﹐古語說﹕「解鈴還需繫鈴人」﹐郭美美如果是真誠向紅會道歉﹐就應該在她被警方查清結案﹐並得到法律應得懲處後﹐主動向紅會申請做義工﹐洗心革面﹐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為紅會恢復榮譽。而紅會本身也應持寬宏大量的胸懷﹐接受郭美美的請求﹐雙方冰釋前嫌﹐就可以攜手並肩﹐向著建設和諧﹑美滿的社會目標﹐邁出又一大步了。


(刊於2014年8月14日《on.cc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