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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日報專欄 - 善用政府工業大廈
22.11.2017

1122日都市日報專欄

 

善用政府工業大廈

 

因活化工廈政策,以及早前政府針對工廈違反地契而採取的執管行動,令很多進駐工廈營運多年的文化藝術及體育團體受到影響,更有部分團體無奈需遷離原有的工作單位或結業。

 

針對業界一直關注如何善用工廈空間作文化藝術及體育用途的問題,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提出會在繼續研究在顧及消防及樓宇安全的前提下,利便部分工廈改裝較低樓層作非工業用途。事實上,現時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有6座工廠大廈的單位可供租賃,政府正正可考慮利用這些工廈作試點,准許文化藝術及體育團體將這些工廠單位用作非製造業用途,或是試行將這些工廈較低層改裝作非工業用途,為文化藝術及體育發展開拓更多空間。

 

可惜的是,根據政府回覆筆者在立法會的質詢,只表示房委會注意政府的研究工作,亦暫時未有計劃將轄下的工廠大廈改裝或出租作非工業用途。政府的回覆,無疑是令人失望的,沒有重視業界多年來所面對的問題。筆者希望,政府除了需要盡快落實施政報告的建議外,也需盡量想方設法,例如利用政府工廈空間,及長遠考慮放寬工廈用途的限制,力求將文化藝術及體育界的使用需要(包括:表演場地、藝術敎育場地、康體場地、體育培訓室等)納入政府工廈的使用用途之中,為業界開拓更多可發展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