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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逢國議員就「城市地下空間發展:策略性地區先導研究」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提交的意見書
06.02.2017
規劃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於去年十一月展開「城市地下空間發展:策略性地區先導研究」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探討尖沙咀西、銅鑼灣、跑馬地及金鐘/灣仔四個策略性地區發展地下空間的機遇和挑戰,並提出合適的地下空間發展建議。就此,本人的意見如下:

1. 認同需構建空間作文化藝術及體育用途

四個策略性地區地下空間的發展,均建議容納社區設施(包括:文化藝術表演場地、室內運動場地等),本人支持有關建議。事實上,本地一直欠缺足夠的文化及體育場地,供兩者發展之用。因此,若地下空間能構建文化藝術及體育發展的空間,將有助紓緩場地不足的問題。

在技術及經濟條件許可下,擬構建的體育空間,除了用作綜合性的場地,可供籃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體育活動之用外,也應考慮設立場地供其他比較非主流的體育項目使用,如:保齡球場、拳擊賽事場地等,並提供空間予常駐場地的使用者儲存器材,以推動本地體育更多元的發展。而擬構建的文化藝術空間,應包括不同類型展覽場地、書店、小型戲院等空間需求較少的場地。地下空間的通道,也應可供作藝術品展覽,或是供藝術團體作宣傳及推廣之用。

2. 地下空間的發展用途應與地面空間相應配合

現時探討的四個策略性地區,範圍內也設有文化及體育設施,如灣仔的修頓球場、等。因此,有關地段的地下空間發展,應與地面用途相配合,發揮協同效應,例如:灣仔修頓球場的地下空間,應優先考慮用作體育用途,方便市民到該處進行更多不同類型的體育活動。

至於銅鑼灣香港大球場,鑑於政府有意於大球場加建田徑賽道,政府在改建時,如技術上可行,又不涉及龐大建築費的情況下,也可同時考慮其地下空間發展,加建體育場地及體育團體辦公的地方,將該地段建立為一個綜合體育運動區。

3. 貫通西九文化區與尖沙咀的藝術場地

尖沙咀西策略性地區,西面為西九文化區,南面為香港文化中心及香港藝術館,在規劃時,應考慮利用地下空間,加強本港兩大主要藝術場地的連接,方便市民及遊人遊走於兩者之間。與此同時,在設計地下空間時,也需加入藝術元素,讓藝術的氣息透過地下空間,貫穿整個尖沙咀西及中部。

立法會議員(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
馬逢國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