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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逢國議員對2016年施政報告及2016-17年度財政預算案之建議 (第二階段)
30.12.2015

1. 文化

1.1 加快推行「藝術發展配對資助試驗計劃」

2015-16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撥款三億元設立「藝術發展配對資助試驗計劃」,以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贊助本地的文化藝術活動,唯今年六月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簡介後,至今未見新進展。希望政府能盡快推行有關試驗計劃,並盡量放寬計劃的申請資格,讓本地中小藝團均受惠。同時,政府也應考慮提供稅務優惠,從經濟的角度,鼓勵他們更多地贊助本地藝團。

1.2 進一步關注文化藝術團體於工廈的生存空間

政府除了考慮放寬工廈非工業用途的限制,讓藝團可合情、合理、合法使用工廈單位外,同時也應參考支援檢測認證業的措施,免收業主申請短期豁免書將工廈單位改作文化藝術用途的收費,以減少對藝團的限制,讓他們可於工廈內營運。

1.3 舉辦香港藝術博覽會 建立代理人制度

香港的表演藝術節目豐富,節目製作及舞台技術均有優秀的水平。因此,政府應在此層面上,加強對外交流,及於本地舉辦藝術博覽會,加強向外介紹本地的藝術節目及舞台技術。長遠而言,政府應考慮協助藝術界建立藝術代理人的制度,推銷及採購藝術節目,進一步推動本地文化藝術產業化的發展。

1.4 改善康文署場地預訂安排

不少文化藝術界人士反映,現時康文署場地的預訂安排僵化,令他們無法靈活使用康文署轄下場地,包括:表演場地、圖書館,甚至利用康樂場地等,預訂場地的時間也受限制,令民間藝團在舉辦文化藝術活動時面對很多制肘。此外,康文署在審批場地的申請,也欠缺透明度。因此,希望當局能改善場地預訂的安排,以及公開場地申請的審批標準,以便利藝團為先。

1.5 協助本地藝團作宣傳

本地文化藝術團體一直欠缺宣傳的渠道,就此,政府應考慮開放政府轄下的燈箱、橫額位置供它們申請免費使用,讓他們更多機會,接觸本地普羅大眾。

2. 體育

2.1 提升青少年的體育及體育文化

有研究顯示,香港青少年普遍體質較差,部份學生有體重過高及癡肥的問題。就此,教育局應研究將體育運動納入重點課程,增加體育課課時,以提升本地學生的體能及在體育上的參與

2.2 加強對在職殘疾運動員的支援

本地殘疾運動員、教練及工作人員,多屬兼職的性質,若需作長期海外集訓或比賽,在申請假期時或面對一定的困難。因此,本人建議政府放寬在政府部門工作的殘殘疾運動員、教練及工作人員於申請假期時的限制,並為代表香港參賽或集訓的殘疾運動員提供額外假期,一方面讓他們有更多時間專心投入訓練和比賽,另一方面也可起示範作用,讓私人企業和機構跟隨,方便殘疾運動員出外比賽及集訓。

3. 出版

3.1 為電子學習設立技術標準

政府近年致力推動電子學習,但業界反映政府方向不清晰的同時,具體執行也出現問題,例如在電子學習軟硬件的使用上,由於市面有不同的型號及運作系統,令出版商在建立,以及學校及家長在選擇電子書上,均產生不少疑問。因此,本人建議政府應在電子學習的範疇上,建立一套技術標準,讓持份者能有所依循。

3.2 支援本地出版界參與香港書展

香港書展是本地年度盛事,然而書展轉趨商業化,入場門檻偏高,為本地出版業界造成一定的壓力。因此,政府應考慮為業界提供更多實質的資助,或降低攤位費用,讓業界可投入更多資源於出版及推動文化活動中,將書展的影響力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