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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逢國議員對2016年施政報告及2016-17年度財政預算案之建議(第一階段)
12.11.2015

1.         文化

1.1 檢討文化政策

政府在去年的施政報告已婉轉地宣佈放棄成立文化局,但必須指出的是,本地文化藝術界普遍仍期望成立專責的政策局,統籌政府的文化工作。另一方面,推動本地文化藝術的工作不能因欠缺文化局而停下來,特別是本地文化政策多年未有更新,政府應考慮重設文化委員會,就本地文化政策進行適切的檢討,以符合本地文化藝術界的發展所需。

1.2 開拓文化藝術發展空間

場地不足是本地文化藝術發展的一大桎梏。除了西九文化區外,政府應盡快落實河套區的規劃,讓本地文化藝術界可進駐發展。另一方面,政府應在社區多元開拓文化藝術空間,包括:善用空置校舍、採取措施鼓勵學校開放設施、或是在賣地條款規定需設文化藝術場地等,讓不同的表演藝術,可利用這些空間發展。

1.3 關注文化藝術團體於工廈的生存空間

活化工廈的政策將於2016年完結。過去因活化工廈政策的帶動下,工廈的租金不斷上升,為已進駐工廈的藝團帶來財政壓力,甚至因而被迫遷離。另外,藝術工作者或藝團租用工廈單位,未必符合工廈的地契條款,隨時面對被警告,甚至因此而被業主迫遷的危機。固此,政府應活化政策結束的契機,全面檢視現時藝團在工廈的生存空間,並放寬工廈非工業用途的限制,讓藝團可合情、合理、合法使用工廈單位。

1.4 關注西九文化區發展進度 落實擬訂文化設施

西九文化區雖正逐步落實,但仍需面對不同的挑戰,如:高鐵工程延誤或影響西九文化區工程的進度;以及因資金不足,需尋求其他融資方案才能興建第三期設施等。就西九文化區的財務安排,政府應考慮在出售西九土地的收入可能增加的情況下,再注資西九,讓西九管理局有足夠資金興建第三期設施,滿足本地文化藝術界的需要。

1.5 發揮區議會力量 設立地區文化專員

區議會在推動地區文化,讓藝術在地區生根,應可擔當積極的角色。政府應考慮讓區議會參與地區文化政策的制訂和設施管理,同時考慮設立地區文化專員,統籌地區的文化活動,加強區內各持份者,包括:區議會、文化藝術團體、學校、居民等的聯繫,共同協力,發揮地區的文化特色。

1.6 設立文化頻道 加強文化藝術的宣傳配套

本人多年來一直倡議設立文化頻道,讓學生及市民有更多接觸文化藝術的機會。另一方面,除透過文化頻道外,政府也應考慮為藝團提供免費宣傳渠道,如:在港鐵站提供免費廣告位置,設立節目的自動售票機等等,讓他們有更多接觸市民的機會。

1.7 支持本地文化藝術界參與「一帶一路」的發展

「一帶一路」是國家的重要發展戰略,香港除了在經濟層面上可發揮作用外,在文化上也可作一定的參與。政府應制訂政策和措施,發揮香港中西文化交融的特色,參與「一帶一路」中與文化相關的工作。同時,政府應考慮採取措施,讓本地文化藝術界及創意產業參與「一帶一路」,加強他們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對外交流,並爭取發展的機會。

1.8 強化駐外辦事處及駐內地辦事處的文化職能

宣傳本地文化藝術、促進文化交流、推廣本地創意產業,是駐外辦事處及駐內地辦事處的工作之一。隨著本地文化藝術不斷發展,對外交流活動愈來愈頻繁,駐外辦應加強本地文化藝術界與外地或內地之間的橋樑的工作,為本地藝術界在參與外地文化交流活動時提供更多支援。此外,政府應考慮將各辦事處的名稱正名為「經濟、貿易及文化辦事處」,反映辦事處的文化職能及責任。

1.9 關注藝術教育

藝術教育是培育本地文化藝術人才及觀眾群的重要基礎,然而近年報讀新高中視覺藝術科人數比例維持低位,相反大專卻不乏與藝術或設計有關課程。政府應就此作出檢視,完善整個藝術教育系統不協調之處。此外,政府應考慮讓老師免費參觀政府轄下的博物館,令他們在準備課程、教材的過程中,隨時到博物館蒐集資料,豐富教學的內容。

1.10 為藝術行政人員建立階梯

政府在2013年的施政報告額外撥款1億5000萬,在5年內加強培訓不同資歷的藝術行政人才。然而,除了加強培訓外,政府同時應加強藝術行政人員階梯的建立,讓他們有晉升的機會,避免人才因欠缺發展前景而不斷流失。此外,隨著西九文化區逐步落實,對藝術行政人才的需求愈來愈大,政府必須正視藝團面對日益增加的人力資源及財政資源的壓力,為藝團提供適切的支援,促進本地藝團的健康發展。

2.         體育

2.1 落實體育政策的檢討 設立體育事務專員

本地體育政策多年未曾進行全面的檢討和更新,政府應立即啟動檢討的工作,回應體育界的訴求,以及本人在2014年提出,並獲得立法會通過的「盡快檢討及評估「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政策的成效」之議案。此外,行政長官應落實競選政綱,設立體育事務專員,以從內行人的角度,帶領本地體育的發展。

2.2 促進體育產業發展

體育除了是市民消閒娛樂的活動外,也有一定產業化和推動經濟的潛力。事實上,不少地方,如:新加玻及台灣等地區,均持續進行研究及推行各項措施發展體育產業。而中央政府在去年也提出發展體育產業的政策及目標,因此,政府應採取積極的態度,提供政策支援,促進本地體育產業的發展。

2.3 加強對本地運動員的支援

本地運動員一直努力不邂為香港爭取佳績,政府應在升學、就學,以及退役後就業等方面,加強對他們的支援,提升他們社會和專業地位,讓他們可安心專注他們的體育事業。此外政府應考慮加強精英運動的覆蓋面,讓不同的體育項目都有機會爭取發展成為精英項目,支援更多不同項目的運動員。

2.4 盡快落實啟德體育園區

啟德體育園區是本地體育界期盼多年的大型體育場地。本人希望政府能於2020/21年度如期落成。本人也期望政府能善用園區的空間,在規劃時配合靈活的設計,容納更多不同的體育項目,包括:冰上活動、水上活動、保齡等,讓園區成為本地支援體育多元持續發展的重要基地。

2.5 設立體育行政人員的專業資歷架構

本地體育的發展,除運動員的不邂努力外,體育行政人員在背後的支援也是不可或缺。特區政府考慮採取措施,設立專業資歷架構,以提升體育行政人員的薪酬及待遇,為體育行政建立發展階梯,吸引更多人加入體育行政的行列。

2.6 提供誘因,鼓勵學校於課餘時間開放校舍予體育團體使用

本地體育場地缺乏,本地體育團體在安排運動員訓練、舉辦比賽和活動等時,均面對不少的困難。雖然,政府過去也有鼓勵學校租借校舍予公眾團體使用,但似乎成效不彰。本人建議,政府應提供誘因,並針對學校在租借校舍時所關注的問題,採取有效的措施解決,讓更多學校開放其校舍予體育團體使用。

2.7 盡快推出活化已修復堆填區資助計劃

去年施政報告表示,會加緊推動「活化已修復堆填區資助計劃」,唯至今仍未公布有關計劃的申請詳情。希望政府能盡快推出有關計劃,讓本地體育團體利用已修復的堆填區建立體育設施,增加本地體育場地的供應。

2.8 加強對非主流體育項目的支援

本地不少非主流體育項目的團體,一直欠缺政府的資助,苦苦維持,政府應考慮為它們提供支援,或加強它們與企業的聯繫,爭取企業的贊助,以支持它們的發展。

2.9 強化體育方面的宣傳工作

本地體育界一直欠缺渠道,進行宣傳和推廣,市民亦較難取得本地體育的消息,因此,政府應考慮爭取不同渠道,開拓更多平台,以發放本地體育界或運動員的資訊,或直播本地的體育賽事,藉此增加市民對本地體育的支持和參與。

3.         演藝

3.1 在土地出售及規劃上配合電影院的發展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在重點文化及娛樂發展區域考慮預留空間發展電影院,以及研究如何在土地出售及規劃上配合電影院的發展」,希望政府能盡快落實有關建議,增加本地戲院的數目。

3.2 促進香港成為電影後期製作中心

本地電影後期製作的水準一直優秀,屢獲國際殊榮。故此,政府應採取措施,令後期製作的工序能回流香港,將香港打造為電影後期製作中心。

3.3 跟進電影製作資助計劃

電影製作資助計劃最近正式推出,為預算製作費不超過1,000 萬元的中小型電影製作,提供最高200萬的資助。政府應積極觀察有關計劃的成效,需要時作檢討及改進,以切合電影界的需要,推動更多本地製作。

3.4         加強西九文化區的電影元素

西九文化區正逐步落實,在規劃及設計時,必須考慮本地電影業的需要,加入電影元素,包括:在表演場地的設計,須照顧放映電影,以及舉辦大型電影盛事的空間需要。

3.5 關注本地電影進入內地市場的困難

雖然CEPA的落實,為本地電影打開進入內地市場之門,但無論是以合拍片或是引進片進入內地市場,本地電影界均遇上不同問題,政府有必要與內地部門加強聯繫,落實更多措施,減少本地電影進入內地市場的限制。此外,針對內地就電影業推出新的法規,政府應與本地電影界加強溝通,共同商討措施回應新法規的實施,並爭取更多在內地發展的空間和機會。

3.6 推動本地電視業蓬勃發展

亞視不獲續牌,ViuTV將於明年4月正式啟播,香港電視、永升亞洲先後申請免費電視牌照,而樂視、Netflix、21世紀霍士等網絡平台也正進軍香港電視市場,本地電視業將有一番新景象。就此,政府應趁著此機會,提出政策,加強對本地電視業界的支援,推動本地電視業蓬勃發展。此外,政府也應採取措施,推動本地獨立電視製作公司的發展,加強人才的培訓。另一方面,同樣獲原則性發牌的奇妙電視,至今仍未獲正式牌照,期望政府能盡快完成有關牌照的審批工作,讓該電視台可盡快啟播。

3.7 支援數碼聲音廣播

政府在2011年向三間電台發放數碼聲音廣播牌照,但最近鳳凰衛視集團旗下的鳳凰優悅向政府正式向政府退回牌照。事實上,過去多年,數碼電台的普及程度成疑。政府應考慮檢討本地數碼聲音廣播的發展,採取具體措施,吸引市民收聽數碼電台,以提升數碼聲音廣播的普及程度。

3.8 啟德體育園區需考慮大型演出場地的需要

啟德體育園區正逐步落實,其中設有5萬個座位的主場館,除了可用作舉辦大型體育賽事外,也可作為大型演出的場地。事實上,本地一直缺乏可容納3萬人或以上的演出場地。因此,政府在規劃及設計園區的主場館時,應吸納演藝界的意見,了解他們對表演場地的需求,並在設計時盡量配合,讓他們也可使用主場館作為大型演出之用,為本地帶來更多盛事。

3.9 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

《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有望於本年內通過。然而,科技發展一日千里,網上侵權行為仍然嚴重。因此,希望政府在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後,能盡快啟動新一輪版權條例的檢討,包括如何處理現時透過機頂盒、應用程式或連結在網上收看侵權內容的行為,保障知識產權。

4.         出版

4.1 推動香港成為華文圖書中心

香港是亞洲國際都會,中外文化並存,並奉行自由出版政策,均是有利本地出版百花齊放發展的元素,加上地理優勢的配合下,香港實有條件成為華文圖書中心。因此,政府應把握香港的優勢,從政策層面,在土地、資源等方面加以支援和配合,進一步推動本地出版業的發展,促使香港成為全球華文圖書中心。

4.2 為出版業開拓發展空間

土地的缺乏,制約本地創意產業,包括出版業的發展,欠缺工作室,以及儲存、印刷書籍的空間。因此,政府應考慮在河套區的土地,預留空間予本地出版業發展。另一方面,面對租金成本上漲,本地書店生存空間日益收窄,不少書店因而結業。政府應考慮視書店為文化設施,並在日後土地出售及規劃上預留空間給文化設施,還書店一些生存空間。

4.3 加強透過CEPA協助出版界擴大內地市場的發展

雖然出版業納入於CEPA的框架下,但如何落實推動出版業在內地發展,仍未有具體的進展,希望特區政府能與內地部門加緊聯繫,爭取透過CEPA,讓港版圖書進口內地市場、出版社在內地建立工作室、出版社能在內地直接出版等,擴大本地出版界在內地市場的發展。

4.4 加強出版界在電子學習的參與

在推動電子學習的工作上,本地出版業無疑是重要的持份者之一。因此,政府應與本地教育出版界加強溝通,吸納他們入諮詢架構之中,強化彼此之間的伙伴關係。同時,政府也應優化電子課本送審指引及機制,採取措施及提供資料,鼓勵優質電子教材的開發和發展。

4.5 考慮引入「授予公共圖書館借閱權」

為了平衡創作者的知識產權與資訊流通的需要,在不影響圖書館現有服務的前提下,政府應考慮參考丹麥、英國、德國、澳洲等國家,引入「授予公共圖書館借閱權」(授借權)的概念,圖書館每借出一本書,需支付一定的補償金額,作為支持本地創作及本地出版的一項措施,推動本地創意產業的發展。

4.6 加強出版業界的人才培訓

出版界需要不斷有新血加入,才能持續發展,但現時並無有系統的課程或培訓,從業員主要仍靠行業內的在職培養。故此,政府應考慮提供資源,鼓勵大學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為出版界開設的專門課程,並完善出版界人力資源架構。

4.7 爭取於香港舉辦全國書市

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全國書市)是國家級及圖書出版業的重要盛事,若香港能取得主辦權,不僅能促進本地出版、印刷、採購銷售、版權交易等方面的發展,並為本地經濟和旅遊帶來正面作用,同時也可藉此推廣及彰顯香港作為出版及文化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