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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逢國議員就戲劇工作者集體聲明之回應
17.10.2014
一群專業戲劇團體及戲劇工作者於今天(10月17日)發表聯署聲明,就本人近日的言論作出批評。本人就7名警員涉嫌對一名示威者施以不當武力一事,在早前已作聲明回應,現再重申相關內容,冀能釐清一些誤解。
10月15日,香港電台報道,「(節錄)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表示,看不到相關片段,記者即場播出片段給他看,他回應說,片段黑暗,看不到具體情況。馬逢國認為,警方清場時使用最低武力是無可避免。」(原文見圖1)
其後,本人發表聲明表示,「(節錄)本人必須嚴正聲明,警務人員的行為,也需受法律制約。任何警務人員向被捕人士施以不當武力,是絕對不能接受。本人促請警方及政府當局,必須嚴肅跟進有關個案,作出公平公正調查,若有違法行為,必須依法辦事,以平息市民的疑慮。」(原文見圖2)。而明報新聞網上版亦有刊出聲明內容(見圖3)
在10月16日的立法會休會辯論中,本人發言時亦再次指出:「如警員涉嫌濫權,涉嫌做出違法的行為,又或將情緒發洩在示威者身上,是文明法治社會絕對不能接受的,政府當局及警方,都必須嚴肅處理,公正公平的調查,若查有違法行為,就必須依法辦事。」
本人再次鄭重聲明,對於社會任何人的暴力行為,是絕不容忍,也絕不姑息,並以是其是,非其非的態度,要求政府依法辦事。如任何人作出暴力行為,均是絕對不能接受,並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人相信,警方的投訴警察課及獨立監警會,以及警方就事件即時成立的特別調查組,會公平公正地盡快進行調查,嚴正處理有關個案及其餘市民向警方作出的投訴,讓違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