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下,特區政府昨日發表《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諮詢文件》,就行政長官普選的具體辦法,以開放的態度諮詢全港市民意見,反映政府盡最大的努力去落實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履行其憲制責任,是值得支持,也期望各界能積極參與。
要依法如期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今次諮詢是一個重要且必須經過的步驟。然而,在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於立法會準備宣讀聲明,啟動第二輪政改諮詢時,反對派集體離場抗議。其後更批評第二輪的政改諮詢是無聊、浪費時間。他們也早已揚言,在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的框架下,會杯葛有關政改諮詢,也會否決在框架下所制訂的任何方案。
我認為,反對派議員以消極、負面的態度回應第二輪政改諮詢,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對推動政制發展向前走也是毫無幫助。我明白,社會對普選行政長官有不同,甚至迥異的意見,但是任何的討論及建議,都不能偏離憲制基礎,即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這點是不容置疑的。企圖推翻決定,重啟「政改五步曲」,是漠視政治現實。而且,環顧全球各地,民主發展只能度身訂做,民主進程必須顧及香港的實際情況,別人腳上的鞋子怎可能合自己穿?民主更不是即食麵,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穩步有序,一步一步向前行。
政治是可能的藝術,反對派卻在諮詢之始,便拒絕所有可能性,自我落閘,自我設限,放棄表達意見的機會,堅拒接受任何方案,最終只會令政制改革原地踏步,令政制發展徒添更多障礙。事實上,在基本法及全國人大「8.31決定」的基礎上,尚有留白的空間。如何填寫這些留白的空間,正是第二輪諮詢所聚焦的工作。立法會議員作為代議士,熟悉選舉部署和具體政治運作,明白政改微調空間應該如何取捨,理應積極參與政改諮詢,為市民大眾提燈引路。我十分期望反對派能回心轉意,以積極的態度,回應民意,在夾縫中找到一條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普選之路。
經過79天的違法「佔領」行動,社會元氣大傷,撕裂嚴重。但我相信,大家對落實普選,以「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的願望,依然是一致的。我十分希望,議會內各黨各派,能以民意為依歸,摒棄政見的不同,求同存異,凝聚共識,盡力讓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可獲通過,一步一腳印,實踐市民一人一票選特首的共同願望。
(刊於2015年1月8日《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