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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二次財政預算案會議上,我就《預算案》在文化藝術、安老和土地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13.05.2022
立法會第二次財政預算案會議上,我就《預算案》在文化藝術、安老和土地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1) 香港要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政府在「推廣者」的角色外,亦要做好「促成者」的角色。現屆政府建議增設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採納了本人倡議多年的建議,同時很高興新一屆特首候選人亦傾向接納。可惜《預算案》未有調整現有及預備新撥資源,以支援未來推動文體旅和藝術發展交流的工作。 2) 《預算案》增撥資源提升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設備、支援藝術界探索藝術科技、預留撥款提供藝術科技培訓以及注資「粵劇發展基金」。方向值得支持,但我認為力度仍可逐步加大。 3) 《預算案》撥款4200萬舉辦「香港演藝博覽會」,我認為博覽會對產業型的文藝團體較為有幫助,建議政府涵蓋視覺藝術,把項目提升為大型的文化藝術博覽會;並成立專項的「文化藝術交流發展基金」,資助事業型的文藝團體作中外文化交流。 4) 要確保文化產業健康發展,商界和社會的參與不可或缺。我建議政府做好頂層設計,鼓勵商界贊助文化事業及投資文化產業;以及透過教育系統強化學生的文化藝術教育,培養人才。 5) 疫情暴露出香港安老服務的缺陷,面對安老院舍質素參差和數量不足等問題,政府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政府必須盡快制定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長遠策略,制訂各項合理的政策和適切的標準,多管齊下達致「居家安老」的目標,讓長者有尊嚴地過晚年生活。 6) 土地供應是香港多個社會問題的根本原因,無奈《預算案》避重就輕,未有觸及令到土地發展程序中,背後政府部門架床疊屋的問題,期望下屆政府敢於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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