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及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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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逢國議員就“發展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動議的議案
30.09.2021
中央政府在 ‘十四五 ’規劃中,首次提到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
交流中心;為掌握這個新定位帶來的機遇,本會促請特區政府除了 繼續現時的工作 (包括持續提升文化硬件和軟件發展、促進文化交 流、增辦文化藝術盛事、發展藝術科技、培育本地文化藝術人才、 推動保育及活化文化遺產,以及依法保障香港的藝術創作和表達自 由等)外,還應採取以下措施,促進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 中心:
政府架構方面-
(一) 設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以提升文化藝術發展的政策層
次,並為香港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增設文化推廣的職能;
財政支援方面-
(二) 設立專項的‘藝術交流發展基金’,以進一步支援藝術交流活
動,並為贊助文體活動提供稅務優惠;
政策措施方面-
(三) 制 訂更積極的產業政策,以加大力度支援文化創意產業發 展;
(四) 制訂‘友善文體交流’的出入境政策,簡化相關人員來港的工
作簽證安排和檢疫程序;
(五) 透過《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向內
地當局爭取進一步放寬香港文藝界進軍內地市場的審批程 序,以期為文藝界爭取更多展演及製作機會;
(六) 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的文化交流和合作,併船出海,共
同打造大灣區城市群的新文化面貌;及
(七) 在教育系統落實一體多元的文化政策,以加強中華優秀文 化的教育和學習體驗,從而加深學生對傳統文化的認知及 提升他們的文化素養,達至培訓文化人才的長遠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