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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_對私營博物館的支援
08.07.2020
以下是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書面答覆:

問題:

  立法會秘書處早前應本人的要求,就海外地方對私營博物館的支援政策進行研究。研究結果顯示,美國及英國的私營博物館獲當地政府提供各項政策和財政支援。與此相比,現時全港逾35家私營博物館中,大部分沒有獲政府提供直接支援。有意見指出,此情況不利於文化的保育和多元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甚麼措施支援私營博物館,包括有否協助它們針對本港市民及海外遊客的推廣工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三年,政府向個別私營博物館提供支援的詳情,包括該等博物館的名稱和具體支援內容;及

(三)會否考慮參考美國和英國當局的做法,(i)鼓勵及支援本港私營博物館自行訂立私營博物館認證機制和推行認證計劃,以及(ii)制訂支援私營博物館的政策和措施,例如發放直接財政資助、提供技術支援,以及把向私營博物館作出的捐款視為評稅時可扣除的項目;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馬議員問題的各個部分,現綜合回覆如下:

  現時香港主要的博物館隸屬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康文署會按照《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規定,負責提供及管理轄下的博物館。從文化政策角度而言,除營運公共博物館外,政府亦歡迎私營博物館的成立,以促進本港文化生態多元發展。

  康文署博物館與本地其他博物館一直定期合作。其中最明顯的例子是自二○○一年起,康文署每年均邀請私營博物館參與國際博物館日。在二○二○年的國際博物館日,便有18間私營博物館參與,與公共博物館攜手推出網上活動,上載展覽圖冊、語音導賞、多媒體檔案等網上資源。此外,康文署博物館與私營博物館也經常彼此互借館藏;近期的例子包括:

(i)F11攝影博物館曾於二○一七至二○一八年借出早年生產的手動相機到康文署轄下香港海防博物館的專題展覽展出;

(ii)康文署轄下香港藝術館於二○一七至二○一八年曾借出館藏予香港海事博物館舉辦《白銀時代──中國外銷銀器之來歷與貿易》展覽,及《南海梟雄:張保仔、海盜和港口城市》展覽,並於二○一八年借出館藏予兩依藏博物館舉辦《藍色之路:來自波斯的瑰麗藝術》展覽;

(iii)康文署轄下香港文化博物館曾向香港海事博物館、香港中文大學「芳艷芬藝術傳承計劃」展覽館、大館《拆棚》(二○一八年)、亞洲協會香港中心《光的故事:韓志勳》(二○一九年)、香港城市大學般哥展覽館《裝飾藝術:當法國與中國交匯》(二○一九年)借出館藏在展覽中展出;

(iv)康文署轄下香港藝術館於二○一九年借出韓志勳作品及周綠雲作品予亞洲協會香港中心,作品分別於《光的故事:韓志勳》及《萬象之根:周綠雲繪畫藝術展》展覽中展出;及

(v)香港歷史博物館向六廠基金會商借十四件館藏,於《「工」不可沒──香港工業傳奇》(二○二○年)展覽中展出。

  除了互借館藏外,康文署博物館與私營博物館亦攜手合作,舉辦各類活動,包括展覽、講座和研討會;近期的例子包括:

(i)康文署轄下香港藝術館曾於二○一八年與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文物館及中國美術館聯合籌劃《自我有乾坤──呂壽琨與早期水墨運動》展覽,於北京中國美術館展出香港藝術館及中大文物館珍藏的呂壽琨的水墨畫,並舉辦講座;

(ii)二○一八年底,康文署轄下孫中山紀念館曾與天津博物館合辦《北洋軍‧政‧歲月》展覽,並得到東華三院及東華三院文物館的協助,提供文物展出及舉辦參觀東華醫院的活動;及

(iii)康文署轄下香港文化博物館將於二○二○年十月與東華三院文物館合辦《善道同行──東華三院籌募文化與社會發展》展覽。

  在二○一○年,政府曾研究是否有需要制訂適當架構及機制,支援香港博物館的發展。政府在研究海外不同國家地區博物館的管治模式後,發現各個地區的情況都不盡相同,難以一概而論。從問責的角度而言,公共資源的投入與監管是相關的,支援私營博物館和訂立相關政策時須避免影響非康文署博物館的活力多元化發展的宏觀政策訂立。由於每所博物館在文化及歷史的重要性、主題、規模、組織結構或財政狀況各方面皆不盡相同,政府現時沒有一套標準機制支援私營博物館的運作,但我們會考慮個別博物館的特有使命、規劃、管治、社區參與,以及藏品的管理等方面,是否具備大眾認受的水平規模,亦會參考本港、內地及海外規模及主題相若的博物館的營運資料,檢視其財政狀況及營運模式,再因應每個個案的情況,按政策目標及既定的評審標準,考慮應否及如何支援個別私營博物館的運作。

  具體來說,在處理私營博物館的支援要求時,我們會積極考慮能滿足以下五大準則的博物館,包括:

(i)有關博物館的發展會否有助香港維持多元化及具活力的文化生態環境;

(ii)有關博物館的主題和內容,會否有助保存和推廣香港的藝術、文化和文物,特別是彰顯香港獨特和卓越發展的主要範疇;

(iii)有關博物館的發展會否有助提升香港作為具創意經濟體系和區內文化樞紐的地位;

(iv)有關博物館能否與康文署管理和營運的公共博物館互相補足,其活動和計劃,會否有助政府和社會建立夥伴關係;及

(v)有關博物館會否由採納國際認可業務守則的專業人士管理。

  原則上,我們只會考慮由非牟利團體以非牟利模式營運的私營博物館所遞交的資助申請。以商業模式營運的文化機構,如私人畫廊等,不在考慮範圍之內。

  現時,香港海事博物館是唯一獲得直接政府資助的私營博物館。政府自二○一一年起與香港海事博物館簽訂為期10年的租約,以象徵式租金租用中環八號碼頭。其後,香港海事博物館獲政府撥款支持營運,當中包括從二○一八年四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每年600萬元的經營補助及60萬元的維修補助。政府亦會因應情況,資助香港海事博物館的個別展覽和項目,例如海洋科學教育項目(二○二○年)、《紙納乾坤:從天圓地方到寰宇天下》展覽 (二○一九年)、《白銀時代──中國外銷銀器之來歷與貿易》展覽(二○一七年)等。
     
  除直接資助外,政府歡迎有意營辦博物館的團體申請資助文化、藝術項目或活動的計劃以支持博物館的營運或舉辦活動,例如由民政事務局管理的藝能發展資助計劃下的「躍進資助」和「項目計劃資助」、香港藝術發展局的計劃資助和配對資助計劃、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等。如非政府機構和社會企業有意使用空置的政府土地營辦私營博物館,可申請「以短期形式使用空置的政府土地作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政府會按政策目標及既定的評審標準,考慮是否以象徵式租金批出短期租約。

  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2條,「認可慈善捐款」是指捐贈給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作慈善用途的款項,或指捐贈給政府作慈善用途的款項。如私營博物館為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納稅人向其作出的捐款可申請扣稅,申請扣除認可慈善捐款的總額須不少於100元,而扣除額不得超過該年度的入息減去可扣除支出及折舊免稅額後或應評稅利潤的35%。

  在推廣工作上,香港旅遊發展局一直透過其網站(discoverhongkong.com)、社交平台及旅客諮詢中心等渠道,向旅客宣傳具特色的博物館,包括公營及私營博物館及相關活動,凸顯香港的多元化旅遊體驗。

  在其他支援方面,私營博物館亦可考慮透過國際博物館協會的全球網絡與博物館界專業人士交流,並參考協會訂立的專業和道德標準,提升博物館的質素。國際博物館協會在一九四六年成立,是一個由博物館和博物館專業人員組成的國際組織,致力於保護、延續並向社會傳播世界的自然和文化遺產。康文署轄下的主要博物館均是國際博物館協會的成員,而香港海事博物館亦是成員之一。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世界各地博物館發展趨勢,及不斷審視博物館在香港的發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