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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_跨境文化交流活動
21.04.2021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書面答覆:
問題:
由二○一八至二○一九財政年度起的五年,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獲撥款1.4億元,以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作文化交流。此外,國務院轄下的文化和旅遊部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同廣東省人民政府於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印發《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為大灣區的整體文化和旅遊的發展提供指導性方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康文署為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文化交流活動而招致的開支,以及有關撥款現時的餘額為何;
(二)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分別有多少個本地藝團和藝術家獲公帑資助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文化交流活動;該等文化交流活動的詳情;有否評估政府推動該類文化交流活動的工作成效;如有,詳情為何;
(三)會否與香港藝術發展局進行商討,放寬其轄下藝術發展基金(文化交流計劃)的資助準則(例如擴大可獲資助的開支項目的範疇、提高資助額與活動預算總開支比例),以鼓勵本地藝團和藝術家進行外訪(特別是在大灣區內地城市)文化交流活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有何措施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阻礙,以協助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大灣區內地城市推廣其文化藝術成果;政府進行了甚麼準備工作,以便在內地和香港恢復正常通關後,迅速在大灣區展開文化交流活動;
(五)有何措施配合《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進一步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參與推動大灣區文化發展的工作;及
(六)會否把香港駐北京辦事處設立文化交流組的做法,擴展至香港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以加強特區政府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相關部門和團體聯繫的工作,從而促進文化交流活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於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獲1.4億元的五年撥款,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粵港澳大灣區作文化交流。在二○一八至一九、二○一九至二○和二○二○至二一年度,政府在大灣區舉辦文化交流節目及在香港進行的相關活動的直接製作費分別為2,000萬元、2,209萬元和373萬元,支付項目包括委約費、表演者酬金、製作、運輸、宣傳,以及其他相關支出。預計餘下兩年每年開支約為2,460萬元。
(二)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康文署透過額外撥款積極在大灣區開展文化交流活動,展示香港的文化藝術,並成功與大灣區的場地營運者合作,建立合作網絡及定期溝通機制,在大灣區七個城市舉行36個不同藝術形式的演出。因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二○二○至二一年度巡演活動延期至二○二一至二二年度或改以線上形式推出。
民政事務局過去設有藝術發展基金(文化交流計劃),目的是促進香港與其他地方的文化交流。在二○一八至一九及二○一九至二○年度,共四個藝團獲支持到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24場演出。獲資助者在完成交流活動後,必須提交成效評估的詳細報告,以履行接受資助的條款及獲發款項。
此外,民政事務局透過香港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向香港藝團/藝術家提供資助到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文化交流活動。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共安排了五個藝團進行11場演出。駐粵辦於節目完成後會評估成效,評估報告顯示有關演出受到大灣區內地城巿觀眾歡迎,有助他們了解香港的藝術文化特色,而香港藝團的專業水準亦得到讚賞。
民政事務局亦負責向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提供經常資助金。藝發局運用這筆資助金推行多個不同的資助計劃,當中的文化交流計劃資助是專為支援藝團/藝術家進行文化交流而設,而藝發局為支持藝團/藝術家參與內地主要藝術節亦設有專項撥款。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藝發局共向12名/個藝術家/藝團提供資助,到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14個不同藝術範疇的文化交流項目。資助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發放,獲資助藝團/藝術家須向藝發局提交計劃報告和財務報告,以便申請發還資助金額。
(三)自二○二○年四月一日起,藝術發展基金的行政工作交由藝發局接辦,並與藝發局原有的文化交流計劃資助合併,以簡化行政工作,向藝團和藝術家提供一站式服務。整合有關資源後,藝發局按兩個類別處理文化交流計劃資助的申請,包括文化交流初試版及文化交流一般版。資助額方面,初試版每個申請可獲批的資助上限為150,000元,一般版為500,000元,而個別優秀項目的資助上限則為800,000元。藝發局亦取消了以城市數目為上限的資助條件,提高了整體計劃的資助額。由於申請者來自不同藝術界別,藝術程度亦不同,藝發局須考慮每個申請的質素(包括內容、預算、藝術水平、預期對發展和推動藝術所起的作用)等來釐定資助額,不宜就資助額佔個別申請預算總開支的百分比設劃一標準。
(四)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二○二○至二一年度節目需延期至二○二一至二二年度,或改以線上形式推出。為使大灣區以至內地觀眾於疫情期間仍能欣賞本地演藝作品,康文署與場地合作夥伴攜手推出四個線上免費觀看節目,反應熱烈,觀眾瀏覽次數逾310萬。為了能迅速開展大灣區文化交流的工作,康文署已成功對接14台節目,在內地恢復與香港通關後到大灣區巡演。此外,康文署亦會同步推動不同的線上線下節目,透過院線的微信平台及內地多個網上平台,增進內地觀眾對香港藝術家和藝團的認識及擴闊觀眾層。
(五)康文署將繼續積極與大灣區表演場地的營運者合作,進一步支援本地藝術家及藝團在大灣區舉辦各種不同的活動,例如策劃製作、參與當地的藝術節或節慶活動、與院線營造新品牌、策劃不同類型的延伸及藝術教育推廣活動、開拓更多中小型場地,為本地藝團提供更多演出空間和可能性,使項目更廣泛地在區內推進。同時為大灣區的藝術工作者舉辦有關技術和藝術行政的交流工作坊,藉此加強巡演方面的支援。
為進一步推動大灣區文化交流,康文署於二○二一年四月至五月策劃「香港周2021@廣州」。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發展,是次「香港周2021」將以線上線下形式進行,節目涵蓋不同藝術界別共15個項目,包括11台演藝節目、一項電影放映及三項展覽。
(六)從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起,民政事務局已向香港駐內地的經濟貿易辦事處提供撥款於當地增聘人員,因此駐粵辦已設專責人員協助籌辦香港和大灣區內地城巿的文化交流活動,加強各地聯繫。同時,康文署亦積極推動大灣區文化交流,其轄下文化交流聯絡辦事處負責委約本地藝團/藝術家的製作於大灣區城市演出,成功與內地院線經營者建立合作方案及溝通機制,策劃適合在大灣區演出的作品,並與駐粵辦保持密切聯繫,為活動提供宣傳及其他支援。
問題:
由二○一八至二○一九財政年度起的五年,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獲撥款1.4億元,以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作文化交流。此外,國務院轄下的文化和旅遊部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同廣東省人民政府於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印發《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為大灣區的整體文化和旅遊的發展提供指導性方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康文署為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文化交流活動而招致的開支,以及有關撥款現時的餘額為何;
(二)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分別有多少個本地藝團和藝術家獲公帑資助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文化交流活動;該等文化交流活動的詳情;有否評估政府推動該類文化交流活動的工作成效;如有,詳情為何;
(三)會否與香港藝術發展局進行商討,放寬其轄下藝術發展基金(文化交流計劃)的資助準則(例如擴大可獲資助的開支項目的範疇、提高資助額與活動預算總開支比例),以鼓勵本地藝團和藝術家進行外訪(特別是在大灣區內地城市)文化交流活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有何措施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阻礙,以協助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大灣區內地城市推廣其文化藝術成果;政府進行了甚麼準備工作,以便在內地和香港恢復正常通關後,迅速在大灣區展開文化交流活動;
(五)有何措施配合《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進一步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參與推動大灣區文化發展的工作;及
(六)會否把香港駐北京辦事處設立文化交流組的做法,擴展至香港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以加強特區政府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相關部門和團體聯繫的工作,從而促進文化交流活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於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獲1.4億元的五年撥款,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粵港澳大灣區作文化交流。在二○一八至一九、二○一九至二○和二○二○至二一年度,政府在大灣區舉辦文化交流節目及在香港進行的相關活動的直接製作費分別為2,000萬元、2,209萬元和373萬元,支付項目包括委約費、表演者酬金、製作、運輸、宣傳,以及其他相關支出。預計餘下兩年每年開支約為2,460萬元。
(二)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康文署透過額外撥款積極在大灣區開展文化交流活動,展示香港的文化藝術,並成功與大灣區的場地營運者合作,建立合作網絡及定期溝通機制,在大灣區七個城市舉行36個不同藝術形式的演出。因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二○二○至二一年度巡演活動延期至二○二一至二二年度或改以線上形式推出。
民政事務局過去設有藝術發展基金(文化交流計劃),目的是促進香港與其他地方的文化交流。在二○一八至一九及二○一九至二○年度,共四個藝團獲支持到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24場演出。獲資助者在完成交流活動後,必須提交成效評估的詳細報告,以履行接受資助的條款及獲發款項。
此外,民政事務局透過香港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向香港藝團/藝術家提供資助到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文化交流活動。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共安排了五個藝團進行11場演出。駐粵辦於節目完成後會評估成效,評估報告顯示有關演出受到大灣區內地城巿觀眾歡迎,有助他們了解香港的藝術文化特色,而香港藝團的專業水準亦得到讚賞。
民政事務局亦負責向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提供經常資助金。藝發局運用這筆資助金推行多個不同的資助計劃,當中的文化交流計劃資助是專為支援藝團/藝術家進行文化交流而設,而藝發局為支持藝團/藝術家參與內地主要藝術節亦設有專項撥款。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藝發局共向12名/個藝術家/藝團提供資助,到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14個不同藝術範疇的文化交流項目。資助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發放,獲資助藝團/藝術家須向藝發局提交計劃報告和財務報告,以便申請發還資助金額。
(三)自二○二○年四月一日起,藝術發展基金的行政工作交由藝發局接辦,並與藝發局原有的文化交流計劃資助合併,以簡化行政工作,向藝團和藝術家提供一站式服務。整合有關資源後,藝發局按兩個類別處理文化交流計劃資助的申請,包括文化交流初試版及文化交流一般版。資助額方面,初試版每個申請可獲批的資助上限為150,000元,一般版為500,000元,而個別優秀項目的資助上限則為800,000元。藝發局亦取消了以城市數目為上限的資助條件,提高了整體計劃的資助額。由於申請者來自不同藝術界別,藝術程度亦不同,藝發局須考慮每個申請的質素(包括內容、預算、藝術水平、預期對發展和推動藝術所起的作用)等來釐定資助額,不宜就資助額佔個別申請預算總開支的百分比設劃一標準。
(四)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二○二○至二一年度節目需延期至二○二一至二二年度,或改以線上形式推出。為使大灣區以至內地觀眾於疫情期間仍能欣賞本地演藝作品,康文署與場地合作夥伴攜手推出四個線上免費觀看節目,反應熱烈,觀眾瀏覽次數逾310萬。為了能迅速開展大灣區文化交流的工作,康文署已成功對接14台節目,在內地恢復與香港通關後到大灣區巡演。此外,康文署亦會同步推動不同的線上線下節目,透過院線的微信平台及內地多個網上平台,增進內地觀眾對香港藝術家和藝團的認識及擴闊觀眾層。
(五)康文署將繼續積極與大灣區表演場地的營運者合作,進一步支援本地藝術家及藝團在大灣區舉辦各種不同的活動,例如策劃製作、參與當地的藝術節或節慶活動、與院線營造新品牌、策劃不同類型的延伸及藝術教育推廣活動、開拓更多中小型場地,為本地藝團提供更多演出空間和可能性,使項目更廣泛地在區內推進。同時為大灣區的藝術工作者舉辦有關技術和藝術行政的交流工作坊,藉此加強巡演方面的支援。
為進一步推動大灣區文化交流,康文署於二○二一年四月至五月策劃「香港周2021@廣州」。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發展,是次「香港周2021」將以線上線下形式進行,節目涵蓋不同藝術界別共15個項目,包括11台演藝節目、一項電影放映及三項展覽。
(六)從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起,民政事務局已向香港駐內地的經濟貿易辦事處提供撥款於當地增聘人員,因此駐粵辦已設專責人員協助籌辦香港和大灣區內地城巿的文化交流活動,加強各地聯繫。同時,康文署亦積極推動大灣區文化交流,其轄下文化交流聯絡辦事處負責委約本地藝團/藝術家的製作於大灣區城市演出,成功與內地院線經營者建立合作方案及溝通機制,策劃適合在大灣區演出的作品,並與駐粵辦保持密切聯繫,為活動提供宣傳及其他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