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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 –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13.05.2020
主席,本來我並不打算在這個環節發言,但我留意到今天要討論的修正案中,有不少是無的放矢,亦有個別修正案更是無稽之談。我明白議員絕對有權提出修正案,不過這些涉及大幅削減預算開支的建議,基本上都是不切實際,亦不可能得到立法會的支持。這些修正案的客觀效果只是拖延財政預算案("預算案")的審議進度。
事實上,針對行政長官或個別政府部門作出批評,本來有很多其他場合可以做到。回顧香港在過去大半年經歷了反修例的衝擊,接着又承受新型肺炎的肆虐,加上現時全球也受疫症影響,整體前景絕對不容樂觀,在如此危急存亡之秋,要大幅度削減政府的預算開支是非常荒謬的。
自從新型肺炎於1月底在香港爆發後,為應對疫情,政府採取了多項措施,包括宣布學校停課、關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場地,以及要求公眾娛樂場所和健身中心等6項處所停業等,以加強對疫症的防控。儘管上述措施能有效控制疫情的擴散,但措施的執行為社會不同行業帶來很大的影響,包括我所代表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社會各界和每位市民急需立法會完成審議預算案的工作,加快推出千億元的逆周期措施。如果我們拖延預算案的審議進度,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在此,我想特別一提有關削減"總目122香港警務處"預算開支的修正案。我留意到有3位議員共提出7項修正案,提出完全削減香港警務處("警務處")警隊特別用途車輛;機器、車輛及設備;證人、囚犯及遞解出境者;酬金及特別服務;甚至警務處全年運作的預算開支。我真的很想問這幾位議員,敢不敢保證在未來1年完全不需要警方提供的任何服務呢?是否連1次電話求助也不會作出呢?
主席,過去大半年以來的反修例運動,特別是當中的極端暴力衝擊,可說是自香港開埠以來社會最嚴重的危機,警隊在維持社會治安及公眾秩序方面的工作亦是史無前例。自去年6月9日以來,香港發生了超過1 400宗反修例示威活動,當中大部分以暴力衝擊作結。此外,暴力示威者亦在全港多區癱瘓公共交通系統、違法堵路,破壞公共設施、商鋪、食店和商場、對法院縱火,更對政府建築物和執法人員使用暴力,而且暴力程度不斷升級,有些市民亦無辜受到暴徒襲擊。警隊的工作越來越困難,不少前線警員要長期加班加點,更要面對個人的生命安全威脅。警隊的預算開支除了支付警員應得的報酬外,亦要用於增聘警力和購買裝備,以持續提升警隊的執法工作和提高相關公共服務的質素,他們提出的需求是理所當然的。
主席,我並非認為警隊不會犯錯。實際上,有批評指部分前線警員的言行有待改善,亦有批評指警員在執法過程中作出了不恰當的行為等。我認為現有的投訴警察課和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的機制已能有效地處理這些問題。即使有極少數的警務人員行為不恰當,但因此便全面否定過去大半年警隊的努力,是非常不公道。我們不要忘記,即使在最近數月的疫情期間,警隊仍然謹守崗位,參與多項防疫工作,並且積極支援其他政府部門,共同抗疫,包括協助執行檢疫令,實施隔離令,追蹤與病人有接觸的人士,執行限制個別業務處所,以及限聚令等相關執法行動,這些工作都非常值得認同和肯定。
由於過去1年警務工作遭到極大挑戰,可以預期未來社會運動的暴力程度仍然會持續上升,我們亦看到最近疫情稍為緩解,這類示威和暴力行動又開始出現。為了應對去年的工作,警務處在2019-2020年度的修訂預算超支30億元至230億5,900萬元。故此,在這次預算案之中,警務處的預算接近257億9,000萬元。雖然增幅較大,但我認為亦屬合情合理,是必須要的。警務處的257億元預算,佔特區政府總開支的4.12%,只是略為高於鄰近的新加坡的3.93%。但是,我們不要忘記,新加坡是有設立軍隊的國家,而香港是一個特別行政區,我們沒有軍費的負擔。某程度上,警隊負責了部分類似軍隊或國民警衞隊的工作,例如抗災、緊急狀態、應付社會暴亂等,如果計算這部分的工作,現時警務處的預算完全不屬於不能接受,我認為是非常合理的。
主席,至於其他修正案,我不打算逐一回應。總的來說,考慮到香港現時的情況,立法會實在不應浪費時間討論大幅削減撥款。透過提出削減撥款來表達對政府施政的不滿,不是很明智的做法。故此,我在此發言反對所有修正案,亦希望能盡快通過預算案,急市民所急。
多謝主席。
事實上,針對行政長官或個別政府部門作出批評,本來有很多其他場合可以做到。回顧香港在過去大半年經歷了反修例的衝擊,接着又承受新型肺炎的肆虐,加上現時全球也受疫症影響,整體前景絕對不容樂觀,在如此危急存亡之秋,要大幅度削減政府的預算開支是非常荒謬的。
自從新型肺炎於1月底在香港爆發後,為應對疫情,政府採取了多項措施,包括宣布學校停課、關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場地,以及要求公眾娛樂場所和健身中心等6項處所停業等,以加強對疫症的防控。儘管上述措施能有效控制疫情的擴散,但措施的執行為社會不同行業帶來很大的影響,包括我所代表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社會各界和每位市民急需立法會完成審議預算案的工作,加快推出千億元的逆周期措施。如果我們拖延預算案的審議進度,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在此,我想特別一提有關削減"總目122香港警務處"預算開支的修正案。我留意到有3位議員共提出7項修正案,提出完全削減香港警務處("警務處")警隊特別用途車輛;機器、車輛及設備;證人、囚犯及遞解出境者;酬金及特別服務;甚至警務處全年運作的預算開支。我真的很想問這幾位議員,敢不敢保證在未來1年完全不需要警方提供的任何服務呢?是否連1次電話求助也不會作出呢?
主席,過去大半年以來的反修例運動,特別是當中的極端暴力衝擊,可說是自香港開埠以來社會最嚴重的危機,警隊在維持社會治安及公眾秩序方面的工作亦是史無前例。自去年6月9日以來,香港發生了超過1 400宗反修例示威活動,當中大部分以暴力衝擊作結。此外,暴力示威者亦在全港多區癱瘓公共交通系統、違法堵路,破壞公共設施、商鋪、食店和商場、對法院縱火,更對政府建築物和執法人員使用暴力,而且暴力程度不斷升級,有些市民亦無辜受到暴徒襲擊。警隊的工作越來越困難,不少前線警員要長期加班加點,更要面對個人的生命安全威脅。警隊的預算開支除了支付警員應得的報酬外,亦要用於增聘警力和購買裝備,以持續提升警隊的執法工作和提高相關公共服務的質素,他們提出的需求是理所當然的。
主席,我並非認為警隊不會犯錯。實際上,有批評指部分前線警員的言行有待改善,亦有批評指警員在執法過程中作出了不恰當的行為等。我認為現有的投訴警察課和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的機制已能有效地處理這些問題。即使有極少數的警務人員行為不恰當,但因此便全面否定過去大半年警隊的努力,是非常不公道。我們不要忘記,即使在最近數月的疫情期間,警隊仍然謹守崗位,參與多項防疫工作,並且積極支援其他政府部門,共同抗疫,包括協助執行檢疫令,實施隔離令,追蹤與病人有接觸的人士,執行限制個別業務處所,以及限聚令等相關執法行動,這些工作都非常值得認同和肯定。
由於過去1年警務工作遭到極大挑戰,可以預期未來社會運動的暴力程度仍然會持續上升,我們亦看到最近疫情稍為緩解,這類示威和暴力行動又開始出現。為了應對去年的工作,警務處在2019-2020年度的修訂預算超支30億元至230億5,900萬元。故此,在這次預算案之中,警務處的預算接近257億9,000萬元。雖然增幅較大,但我認為亦屬合情合理,是必須要的。警務處的257億元預算,佔特區政府總開支的4.12%,只是略為高於鄰近的新加坡的3.93%。但是,我們不要忘記,新加坡是有設立軍隊的國家,而香港是一個特別行政區,我們沒有軍費的負擔。某程度上,警隊負責了部分類似軍隊或國民警衞隊的工作,例如抗災、緊急狀態、應付社會暴亂等,如果計算這部分的工作,現時警務處的預算完全不屬於不能接受,我認為是非常合理的。
主席,至於其他修正案,我不打算逐一回應。總的來說,考慮到香港現時的情況,立法會實在不應浪費時間討論大幅削減撥款。透過提出削減撥款來表達對政府施政的不滿,不是很明智的做法。故此,我在此發言反對所有修正案,亦希望能盡快通過預算案,急市民所急。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