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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議案:制訂單車友善政策,將單車定為交通運輸工具
15.06.2017
主席,今天的議案促請政府將單車定為交通運輸工具,並制訂相關的政策配合。今時今日,在世界很多大城市,例如北京和台灣,均着力推廣以單車代替私家車和公共交通工具,以及作接駁用途,這已經成為新趨勢。推動市民以單車代步,不但環保,亦可減少碳排放,改善空氣質素,又可以減少私家車的流量,疏導交通,可以說是非常值得推廣。
原議案及數項修正案從不同的角度,提供制訂單車友善政策,將單車定為交通運輸工具的意見。這些建議如能一一落實,固然非常理想,問題是香港是否具備推動以單車為交通運輸工具的客觀條件呢?在思考這個問題時,首先要了解落實政策的客觀限制,看看這些問題可以如何一一解決。
首先,香港地少人多,道路非常狹窄,如要另闢單車專用的線道,便要縮窄原有的行車道或行人路,似乎並不可行。如果讓單車和普通車輛共用一條行車線,意味着普通車輛的車速可能要降低,並實施限速的措施,否則便會險象環生。如果寄望原有的道路可以騰出空間來擴闊路面,亦顯得不切實際。
其次是單車停泊的問題。現時全香港共有約 57 700 個公眾單車泊位,但主要集中在新界區,而港島區和九龍區合共只有不足 400 個,其中南區、灣仔及葵青區只有少於 20 個泊車位,觀塘及黃大仙區更是一個泊車位也沒有,情況極不理想。如果要將單車定位為交通運輸工具,其中一種必需的配套,便是大大增加單車泊位,以應付需求,特別是在港島區和九龍區。不過,同樣由於土地有限,供應緊張的問題,現時市區連私家車的泊車位也不足,我們是否能夠令部分市民放棄他們的出行習慣,放棄使用私家車,騰出空間讓單車停泊呢?這是不容易解決的,否則便要找到大面積的閒置地方,或在窄小的街道上增加單車泊位,談何容易?
第三,原議案和修正案提到完善市區的單車網絡。事實上,政府在 2004 年完成騎單車研究的最終報告,分析本地單車徑網絡發展及外地政策例子後,已經明言由於安全條件和基礎不完善,故沒有計劃在市區設置單車優先的道路。今年年初,政府當局在回答立法會的質詢時,亦再次重申這種說法,表明不鼓勵市民在市區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並表示政府的政策是在新市鎮及新發展區,例如啟德發展區,促進單車作短途的代步工具。至於市區,則只會考慮在海濱、中環、灣仔北及北角海濱設立單車徑的可行性。
主席,事實上,在現時的市區規劃下,發展單車網絡非常困難,即使有重建項目,但以市區重建局過去的重建項目來說,有關項目成本高,收益少,大型的計劃亦不多,依靠市區重建來預留興建單車網絡及有關配套的空間,可能性亦不高。
主席,我提出上述的憂慮並不是想"潑冷水",而是想從實際的角度考量,先易後難,按部就班,先局部改善現有單車網絡,再研究如何可以在市區推展,例如政府多年前提出興建貫通荃灣、屯門、上水、大圍和西貢的超級單車徑,至今只完成部分路段的接駁工程。至於荃灣至屯門主幹線及南生圍、西貢、龍鼓灘及太和段等 4 條分支路段,仍然在檢討設計的階段。我很希望當局可以加快進度,並落實在維港兩岸海濱長廊興建單車徑。
此外,當局亦應提出適當的政策,以扶助共享單車在香港普及化,例如沙田區議會早在 4 年前已經計劃在大學港鐵站及科學園設立共享單車的項目。由於計劃涉及不同的政府部門,例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和地政總署,但又沒有一個部門負責牽頭,至今仍然未得到所有有關部門的批核。就此,政府當局應該考慮指定負責牽頭的部門,帶領其他相關部門盡快落實計劃,亦可以在擬議的啟德單車徑提供共享單車的服務網絡,並且在九龍城一帶的公園增設單車泊車位,鼓勵市民以單車作為短途接駁工具。
其實,很多像香港般人多車多的大城市,例如紐約和新加坡,均成功推廣單車出行,令不少熱愛單車的朋友非常羨慕,我相信有些經驗值得我們參考。對於一些新規劃的地區,政府應該將單車徑納入交通規劃之內。至於繁忙的市區,我相信我們仍有很長的路要走,還要視乎當局是否能夠下定決心。
主席,我謹此陳辭。
原議案及數項修正案從不同的角度,提供制訂單車友善政策,將單車定為交通運輸工具的意見。這些建議如能一一落實,固然非常理想,問題是香港是否具備推動以單車為交通運輸工具的客觀條件呢?在思考這個問題時,首先要了解落實政策的客觀限制,看看這些問題可以如何一一解決。
首先,香港地少人多,道路非常狹窄,如要另闢單車專用的線道,便要縮窄原有的行車道或行人路,似乎並不可行。如果讓單車和普通車輛共用一條行車線,意味着普通車輛的車速可能要降低,並實施限速的措施,否則便會險象環生。如果寄望原有的道路可以騰出空間來擴闊路面,亦顯得不切實際。
其次是單車停泊的問題。現時全香港共有約 57 700 個公眾單車泊位,但主要集中在新界區,而港島區和九龍區合共只有不足 400 個,其中南區、灣仔及葵青區只有少於 20 個泊車位,觀塘及黃大仙區更是一個泊車位也沒有,情況極不理想。如果要將單車定位為交通運輸工具,其中一種必需的配套,便是大大增加單車泊位,以應付需求,特別是在港島區和九龍區。不過,同樣由於土地有限,供應緊張的問題,現時市區連私家車的泊車位也不足,我們是否能夠令部分市民放棄他們的出行習慣,放棄使用私家車,騰出空間讓單車停泊呢?這是不容易解決的,否則便要找到大面積的閒置地方,或在窄小的街道上增加單車泊位,談何容易?
第三,原議案和修正案提到完善市區的單車網絡。事實上,政府在 2004 年完成騎單車研究的最終報告,分析本地單車徑網絡發展及外地政策例子後,已經明言由於安全條件和基礎不完善,故沒有計劃在市區設置單車優先的道路。今年年初,政府當局在回答立法會的質詢時,亦再次重申這種說法,表明不鼓勵市民在市區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並表示政府的政策是在新市鎮及新發展區,例如啟德發展區,促進單車作短途的代步工具。至於市區,則只會考慮在海濱、中環、灣仔北及北角海濱設立單車徑的可行性。
主席,事實上,在現時的市區規劃下,發展單車網絡非常困難,即使有重建項目,但以市區重建局過去的重建項目來說,有關項目成本高,收益少,大型的計劃亦不多,依靠市區重建來預留興建單車網絡及有關配套的空間,可能性亦不高。
主席,我提出上述的憂慮並不是想"潑冷水",而是想從實際的角度考量,先易後難,按部就班,先局部改善現有單車網絡,再研究如何可以在市區推展,例如政府多年前提出興建貫通荃灣、屯門、上水、大圍和西貢的超級單車徑,至今只完成部分路段的接駁工程。至於荃灣至屯門主幹線及南生圍、西貢、龍鼓灘及太和段等 4 條分支路段,仍然在檢討設計的階段。我很希望當局可以加快進度,並落實在維港兩岸海濱長廊興建單車徑。
此外,當局亦應提出適當的政策,以扶助共享單車在香港普及化,例如沙田區議會早在 4 年前已經計劃在大學港鐵站及科學園設立共享單車的項目。由於計劃涉及不同的政府部門,例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和地政總署,但又沒有一個部門負責牽頭,至今仍然未得到所有有關部門的批核。就此,政府當局應該考慮指定負責牽頭的部門,帶領其他相關部門盡快落實計劃,亦可以在擬議的啟德單車徑提供共享單車的服務網絡,並且在九龍城一帶的公園增設單車泊車位,鼓勵市民以單車作為短途接駁工具。
其實,很多像香港般人多車多的大城市,例如紐約和新加坡,均成功推廣單車出行,令不少熱愛單車的朋友非常羨慕,我相信有些經驗值得我們參考。對於一些新規劃的地區,政府應該將單車徑納入交通規劃之內。至於繁忙的市區,我相信我們仍有很長的路要走,還要視乎當局是否能夠下定決心。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