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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政策時需以“港人優先”為依歸
30.10.2013

代理主席,就立法會辯論“促請政府積極處理中港矛盾,並在制訂政策時需以‘港人優先’為依歸”的議案,措辭表面上看似十分中性,但其實影響十分深遠,我們必須三思而行。

 

提出“港人優先”,必須先釐清何謂“香港人”,事實上沒有這個定義及名詞存在,一直以來官方法定只有“香港居民”的身份,區分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各自享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

 

一直以來,“永久性居民”的定義受到爭議。隨着香港人口結構明顯變化,現時政府正就人口政策諮詢公眾,討論如何處理香港人口老化和勞動力不足的問題。如果我們可以吸納更多內地專才來港,檢討現時居港7年的規限,社會便可提早吸納這羣勞動生力軍,增強香港的競爭力。

 

代理主席,社會近日熱議“新香港人”,對於有建議指香港未來發展必須依靠“新香港人”,這種觀點我認為帶有分化作用,也沒有意 義。過去170年來,香港居民從來沒有先後之分,沒有新舊之別。香港由小漁村發展成國際都會,是我們祖父輩數代人,在不同時期從內地移居香港,艱苦奮鬥的成果。香港社會成員來自四面八方,有不同國籍、種族文化、語言、歷史、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等,但大家均能包容共濟,守望相助,孕育出獨有的豐富文化內涵,匯聚中西文化,兼容並包。香港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文化大熔爐,也是香港優勢所在。

 

社會近年關注保育本土文化、集體回憶,本土意識增強,出現“撐”粵語運動和繁體字運動。不過,兩地文化差異卻被誇大,兩地融合引起一些摩擦被激化,出現廣東話與普通話、繁體字和簡體字之爭。其實,語言是約定俗成的,兩者並不排斥,亦無抵觸。

 

我要提出嚴正批評,上月初超過300名市民聯署,其中包括今天提出議案的范國威議員和另一位立法會議員,他們在香港一份收費報章、一份免費報章和一份台灣報章刊登廣告,指摘內地遊客及持單程證來港的內地居民數目太多,拋出“源頭減人”、“抗融合”、“拒赤化”的口號。這種對新移民帶有歧視的做法和看法,恕我不敢苟同。

 

誠然,一部分內地遊客的行為不文明、不守秩序,在公共交通工具插隊、飲食,隨地便溺等,但事實上,這些景觀在上世紀70年代的香港社會亦並非罕見。故此,我們不應“一竹篙打一船人”,標籤所有內地同胞,用帶有侮辱性的言論嘲笑他們為“蝗 蟲”,排斥內地人來港,甚至落井下石。例如,一名不幸在車禍中喪生的香港大學內地女生竟然被辱罵為“蝗蟲”。這些言論實在失去理性和基本人性。這些侮辱性言論實在應該被制止和被譴責。

 

盲目反對中港融合、挑動中港矛盾的言行,敵視所有與內地有關的人和事,甚至鼓吹“去中國化”、“去內地化”,只會損害香港的聲譽,傷害兩地人民感情。

 

主席,香港是國際大都會,更是購物和旅遊天堂,一向以專業及優質服務見稱。我們應設法提醒旅客入境問禁、守法守禮,並灌輸良好的公民意識,疏導排解兩地矛盾,而並非因噎廢食,把旅客和外國投資者拒諸門外,劃地為牢。

 

近數年,內地同胞大量來港,出現與本地人爭產科床位、爭學額、爭“飯碗”、爭住屋、爭地鐵、爭奶粉等現象,而特區政府採取的應對措施,包括跨境學童、內地水貨客、“限奶令”、內地人來港置業,以至“港人港地”、叫停“深圳非戶籍居民一簽多行來港”等,皆是非常而短期的做法,“特事特辦”,逼不得已的權宜之計,暫時緩解當前的社會矛盾。

 

主席,我們的社會制度必須以照顧本地需要為首要考慮,但我們亦要十分小心,因為過分演繹“港人優先”的概念,甚至將其政治化,以及對內地人“妖魔化”,只會帶給人保護主義,閉關鎖港的負面影響。故此,我並不贊成“一刀切”將“港人優先”原則應用於所有政策上,因為此舉會嚴重偏離政府一貫自由開放平等的政策。

 

排拒所有內地人和外地人,把所有遊客、投資者、訪客,以至外地學生一併拒諸門外,恐怕會衝擊本地經濟,打擊各行各業的生計,更會損害香港跟國際及內地的人文和文化交流,影響極其深遠,百害而無一利,會摧毀香港自由經濟的百年基業。

 

主席,明智和長治久安之策,是政府嚴肅檢討現有政策,認真應付大量內地人湧入本港。政府施政必須保持高度靈活,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很多矛盾只是出現於一時一地,容易事過境遷。相反,如果政府盲目執行“港人優先”政策,將其絕對化,反而會容易弄巧反拙。

 

因此,我認為“港人優先”的概念必須小心謹慎、有限制地應用,在制訂政策的同時應兼顧中港雙方,避免一些帶有歧視性的措施,以免加深社會矛盾。

 

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梁繼昌議員、田北辰議員、何俊仁議員及葉國謙議員的修正案。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