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香港回歸後的政治生態有一個重要變化,便是市民對政府的期望不斷提高,傳媒對政府的監察亦非常緊密,要求主要官員問責的聲音越來越強烈。廚房越來越熱,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主要官員在決定接受任命後,便需要作出承擔,不論廚房的溫度有多高,除非遇到重大的政策錯誤或個人誠信出現嚴重問題,否則都要承擔起服務香港的責任,迎難而上,回應市民的需要,切切實實做好政策的研究和制訂工作,從而改善民生。
我跟今天議案提到的兩位局長並無私交,而吳局長更是在他出任局長後才認識的。大家或許會同意議案所言,指陳茂波局長和吳克儉局長的表現與公眾期望有一定的落差,工作表現有一定的改善空間;但我很難同意,兩位局長在短短4個月之中的表現落差是涉及嚴重的個人誠信問題或重大的政策錯誤,因而要被議會動議“不信任”議案,甚至要求他們“人頭落地”,鞠躬下台。
我先談陳茂波局長的情況,黃毓民議員的議案提到陳局長的租務問題,這是陳局長十多年前的個人投資決定。當時他以一個擁有物業的參與者和投資者的身份,採取當時社會一般能接受的方法,處理自己的投資和收益。然而,我們今天是以他擔任的公職人員的要求準則,指責他十多年前涉及的私人投資行為,並就此向他表示不信任,我認為是不太合理的。
對於陳局長涉嫌酒後駕駛,我認為酒後駕駛是不適當的,陳局長對酒後駕駛的態度,亦肯定不是社會的好榜樣。但是,局長在事後已主動向警方呈報並配合調查,而事件亦不涉及誠信和重大的政策過失,假如議會就此向他表示不信任,我認為這種處分方法和他所作的不適當行為是不合比例的。
至於就吳克儉局長在國教事件的表現而提出不信任議案,我首先要表明我支持國民教育,好讓青年學生從多角度認識自己的國家。但是,如果社會對此沒有共識,便不應“獨立成科”,以免給大家強迫推行的印象。
推動國民教育並沒有錯,如果有錯,當中的“錯”便是在社會未有共識的情況下推動國民教育“獨立成科”這個決定。現實的情況是,吳局長剛上任不久,在執行上屆政府的“獨立成科”決定時,發生了很多爭議事件,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具規模和組織的反對意見,而吳局長亦已就反對人士的訴求全面調整相關政策。在吳局長作出政策調整後,我們仍要向他提出不信任議案,這是不合邏輯的。
主席,廚房確實很熱,議會今天的討論氣氛亦很熱烈。新一屆政府上任不足5個月,而新一屆立法會亦只是舉行了6次正式會議,在我們所進行的10次議案辯論中,有兩次是對官員提出的不信任議案。我認同議會要擔當監察政府的角色,但我認為提出不信任議案是一件相當嚴肅的事,即使在西方的議會制國家,反對黨亦不會輕易提出。我很希望議會的同事除了監察政府外,縱有不同的主張,亦可以擔當忠誠反對派的角色,理性議事,多做一些實事,一起督促新政府落實競選承諾,盡快改善民生、紓解民困。
因此,我反對黃毓民議員的議案。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