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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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施政報告辯論(二)
08.11.2018
主席,昨天我已表明了原則上支持"明日大嶼"這項計劃,今天我想講一講活化工廈和文化體育場地空間的問題。行政長官在今年正式宣布重啟活化工廈政策後,工廈單位的收購和併購活動已經蠢蠢欲動,靜靜地進行,一些在工業大廈運作和活動的藝團及體育團體亦開始受到影響。藝團受到的直接影響就是單位業主不再續租或大幅加租,將藝團迫走;而間接的是有人不斷向地政總署舉報,要求巡查,為藝團帶來麻煩,迫使他們自動離開。那些工業大廈單位樓底高,空間實用,租金亦相較便宜,不少文化藝術團體、藝術家及康樂體育團體過去一直選擇進駐工廈,但2010年實施的活化工廈政策對本地文化藝術界及康體界(尤其是中小藝團)帶來很大傷害;這些藝團要麼被迫遷出結業,要麼承受着昂貴的租金,繼續營運。現存在工廈的團體,好不容易才捱到今時今日。政府重提活化工廈,但政策尚未正式出台,已經有發展商磨拳擦掌,實在很難不令業界擔憂。
雖然重啟活化工廈政策增加了額外條件,要求申請者需要將10%樓面面積用於政府指定的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和社區設施等用途,但從業界角度來看,預留面積供業界發展固然是好,更是多多益善,我亦希望政府能夠預留的面積,可供康樂團體發展之用,而更關鍵的問題是,預留的面積是否真的能夠提供給受活化工廈政策擠壓出來的團體繼續使用?我希望政府當局能夠認真思考設立一個機制,讓預留的面積能夠真正讓棲身工廈的藝團和康體團體受惠,而非重蹈上回政策的覆轍,讓政府又一次好心做壞事。
至於政府為了鼓勵業主重建1987年之前落成的工廈,建議相關工廈重建項目可以放寬核准地積比率 20%,我認為政府可以做得更進取,就是仿效改裝工廈的做法,要求申請重建者預留一定比例的樓面面積,例如10%,作政府指定用途。政府亦可以考慮進一步放寬地積比率,或者減免部分補地價的費用,以增加重建的誘因,同時藉此提供更多空間讓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及康樂體育發展。
至於政府提出在設定期限內放寬申請地契豁免書的政策,讓符合規劃要求的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在無需另行申請地契豁免和繳交豁免費的情況下,在現有工廈的個別單位內運作,這是我和業界一直爭取的措施。事實上,作為租客的藝團,在過去根本沒有足夠能力要求業主為他們花時間和金錢申請改變工廈單位的用途。有些業主或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業界在違契的情況下運作;亦有些業主乾脆不考慮租與業界。施政報告現在回應了訴求,相信能夠令業主更願意將單位租給藝文界,亦讓部分藝團或藝術家釋懷,不再擔心出現違契執法的問題。
另一方面,擴大緩衝樓層的可准許用途,以涵蓋電訊機樓中心、電腦或數據處理中心用途,促使工廈的低層樓層可以改裝為非工業用途,我相信這項政策是特首為了履行其政綱所說的進一步放寬部分工廈較低樓層的相關限制,讓工廈可改作創意公司用途的政綱踏出重要的一步。誠然,現時要將工廈低層改作非工業用途,必須有一層緩衝樓層,即所謂防火層。目前來說,緩衝樓層必須全層掉空或作為停車場,限制非常大,現在擴大緩衝樓層的可准許用途,相信一定能夠增加業主將工廈低層改為非工業用途的誘因。不過,令人關注的是,現行政策對申請更改非工業用途並無作出規限,可以改作創意公司,亦可以改作表演場地,但同時亦可以改作更能賺錢的食肆和零售商鋪等。這些措施能否真的好像特首政綱所說,可以用於文化創意用途?我有很大的疑惑,希望政策落實時,有更明確的要求,照顧文體業界所需。
誠然,現時大部分大型文化藝術空間,特別是表演場地,均掌控在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手中。基於公平使用的原則,場地難以長期分配給同一藝團,無法好像外國的習慣,讓一些受歡迎的節目可以長時間演出,或者讓藝團可以長駐一個場地,好好部署他們的節目。雖然西九文化區的文化設施正逐步落成啟用,例如戲曲中心在年底開幕,演藝綜合劇場亦可能在2022年啟用,但所提供的場地仍然有限,私營表演場地仍然嚴重不足,限制着本地表演藝術的發展。政府有需要思考如何善用現有空間,特別是工廈的空間,以開拓更多私營藝術場地。施政報告提出的措施走出了一步,但仍然有很多措施需要政府進一步研究和落實推行,包括如何在保障消防安全的情況下,進一步擴大非工業用途的範圍,讓表演場地、藝術教育工作室等設施可以設在工廈內,以回應業界的訴求。
主席,我想說一說關於體育的問題。無論今屆或上屆政府,也對體育作出不少投入:在場地方面,一方面落實興建啟德體育園,並且預留200億元增建或重建26項體育及康樂設施,增加供應;在資源上,亦增加精英運動員培訓基金的數額,並撥款1億3,000萬元為隊際球類運動開展了5年的發展計劃。在硬件和軟件的加大投入之下,亦開始看到成效。今年亞洲運動會("亞運會"),香港代表隊創下歷史佳績,取得8金18銀20銅一共46面獎牌。其中香港男子7人欖球隊為香港擲下亞運首面團隊運動金牌,而在壁球項目之中,歐鎮銘和李浩賢亦囊括男單金銀牌。他們兩位在準決賽時,同在落後兩局之後,連追三局反勝對手,雙雙晉身總決賽。由此可見,我們運動員的心理質素相當高,我認為這是精英培訓計劃成功的效果,亦是體現政府多年來加大投入的一個成果。
主席,因應啟德體育園預計可於2022年至2023年之間完成工程,政府在這段時間應該同時積極改善啟德附近水域的水質,並且考慮於毗鄰體育園區附近的舊跑道水面,設立永久及具規模的國際水上活動中心,供划艇、獨木舟、龍舟和風帆等水上活動長年在該處水面進行,一方面彌補體育園欠缺水上運動的不足,另一方面亦可匯聚更多體育活動在啟德地區,讓啟德能夠真正成為本地體育樞紐。再者,啟德水域具有優越的地理條件,可以飽覽維港景色;發展為水上活動中心,具有相當吸引力。事實上,大灣區的一些鄰近城市,譬如珠海,也十分積極籌備興建大型水上活動中心。如果政府再不行動,只會落後於人前,將機會拱手讓給他人。其他一些大型體育項目,譬如賽車、賽艇和飛行等項目,政府亦應考慮予以支持和開拓。
另一方面,我非常支持政府就欣澳填海進行規劃及工程研究,在欣澳附近填海60公頃至100公頃,發展為康體休閒用途。考慮到政府提出"明日大嶼"計劃,以及大嶼山的人口未來將會增至大概100萬人,為配合新增人口對康體的需求,以及未來體育的發展,政府亦應研究在欣澳填海土地發展第二個體育園區的需要。根據啟德體育園區的經驗,由初步構思至最終落實,所需時間超過10年,而欣澳填海的土地由於受高度限制,難以興建高樓住宅,發展為康體場地無疑是一個可行方案,一來可增加體育場地的供應,二來亦可設立一些因現時體育園區面積所限而未能容納的設施,譬如賽車場。因此,盡早籌建,既為未來本地體育發展作準備,亦可滿足市民對體育場地的需求。
主席,接下來我想討論大灣區的發展與文化體育的關係。隨着廣深港高鐵和港珠澳大橋的落成,大灣區將可打造成"一小時生活圈"。在區域的協同發展下,我們將可預見宜居、宜業和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城市生活。粵港澳大灣區的九市二區同樣在嶺南文化的發展中同根同源,香港作為中西文化交匯的國際大都會、國際金融中心、亞洲文化樞紐,吸引全球各地文化藝術工作者和機構,別具特色。香港的廣告、建築、設計、數碼娛樂、電影、音樂、印刷、出版及電視等創意產業的發展廣受國際和內地歡迎。
國家改革開放以來,香港的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為國家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香港文化、港產片和廣東歌等曾經成為國內流行文化的重要一環。在大灣區的協同發展之中,香港的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將有極大的發展潛力和機遇,可以做的工作包括推動成立區域性的文化藝術團體為大灣區服務,例如灣區粵劇團等,都是一些可行的方案。同時,亦需提升香港藝團作出巡演的能力,好好掌握新興出現的市場。
在康體方面,大灣區城市群各有其體育資源的優勢,可以互補,以及尋找合作的空間,攜手推動大灣區的體育發展,譬如可以共同舉辦大型體育賽事,讓大灣區的城市共同參與,交流技術和體育文化。另外亦可促進更多體育項目和活動舉行,推動灣區內體育的共同發展和資源共用,包括到運動項目設施成熟的地區進行集訓。另外也可以促進各個地方體育產業的發展,善用內地體育產業高速發展的機遇。如果對比目前就推動大灣區文化體育合作交流所出現的機遇,我認為我們政府所作出的承擔遠遠不足,在這方面必須加大投入,早着先機。
主席,我謹此陳辭。
雖然重啟活化工廈政策增加了額外條件,要求申請者需要將10%樓面面積用於政府指定的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和社區設施等用途,但從業界角度來看,預留面積供業界發展固然是好,更是多多益善,我亦希望政府能夠預留的面積,可供康樂團體發展之用,而更關鍵的問題是,預留的面積是否真的能夠提供給受活化工廈政策擠壓出來的團體繼續使用?我希望政府當局能夠認真思考設立一個機制,讓預留的面積能夠真正讓棲身工廈的藝團和康體團體受惠,而非重蹈上回政策的覆轍,讓政府又一次好心做壞事。
至於政府為了鼓勵業主重建1987年之前落成的工廈,建議相關工廈重建項目可以放寬核准地積比率 20%,我認為政府可以做得更進取,就是仿效改裝工廈的做法,要求申請重建者預留一定比例的樓面面積,例如10%,作政府指定用途。政府亦可以考慮進一步放寬地積比率,或者減免部分補地價的費用,以增加重建的誘因,同時藉此提供更多空間讓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及康樂體育發展。
至於政府提出在設定期限內放寬申請地契豁免書的政策,讓符合規劃要求的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在無需另行申請地契豁免和繳交豁免費的情況下,在現有工廈的個別單位內運作,這是我和業界一直爭取的措施。事實上,作為租客的藝團,在過去根本沒有足夠能力要求業主為他們花時間和金錢申請改變工廈單位的用途。有些業主或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業界在違契的情況下運作;亦有些業主乾脆不考慮租與業界。施政報告現在回應了訴求,相信能夠令業主更願意將單位租給藝文界,亦讓部分藝團或藝術家釋懷,不再擔心出現違契執法的問題。
另一方面,擴大緩衝樓層的可准許用途,以涵蓋電訊機樓中心、電腦或數據處理中心用途,促使工廈的低層樓層可以改裝為非工業用途,我相信這項政策是特首為了履行其政綱所說的進一步放寬部分工廈較低樓層的相關限制,讓工廈可改作創意公司用途的政綱踏出重要的一步。誠然,現時要將工廈低層改作非工業用途,必須有一層緩衝樓層,即所謂防火層。目前來說,緩衝樓層必須全層掉空或作為停車場,限制非常大,現在擴大緩衝樓層的可准許用途,相信一定能夠增加業主將工廈低層改為非工業用途的誘因。不過,令人關注的是,現行政策對申請更改非工業用途並無作出規限,可以改作創意公司,亦可以改作表演場地,但同時亦可以改作更能賺錢的食肆和零售商鋪等。這些措施能否真的好像特首政綱所說,可以用於文化創意用途?我有很大的疑惑,希望政策落實時,有更明確的要求,照顧文體業界所需。
誠然,現時大部分大型文化藝術空間,特別是表演場地,均掌控在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手中。基於公平使用的原則,場地難以長期分配給同一藝團,無法好像外國的習慣,讓一些受歡迎的節目可以長時間演出,或者讓藝團可以長駐一個場地,好好部署他們的節目。雖然西九文化區的文化設施正逐步落成啟用,例如戲曲中心在年底開幕,演藝綜合劇場亦可能在2022年啟用,但所提供的場地仍然有限,私營表演場地仍然嚴重不足,限制着本地表演藝術的發展。政府有需要思考如何善用現有空間,特別是工廈的空間,以開拓更多私營藝術場地。施政報告提出的措施走出了一步,但仍然有很多措施需要政府進一步研究和落實推行,包括如何在保障消防安全的情況下,進一步擴大非工業用途的範圍,讓表演場地、藝術教育工作室等設施可以設在工廈內,以回應業界的訴求。
主席,我想說一說關於體育的問題。無論今屆或上屆政府,也對體育作出不少投入:在場地方面,一方面落實興建啟德體育園,並且預留200億元增建或重建26項體育及康樂設施,增加供應;在資源上,亦增加精英運動員培訓基金的數額,並撥款1億3,000萬元為隊際球類運動開展了5年的發展計劃。在硬件和軟件的加大投入之下,亦開始看到成效。今年亞洲運動會("亞運會"),香港代表隊創下歷史佳績,取得8金18銀20銅一共46面獎牌。其中香港男子7人欖球隊為香港擲下亞運首面團隊運動金牌,而在壁球項目之中,歐鎮銘和李浩賢亦囊括男單金銀牌。他們兩位在準決賽時,同在落後兩局之後,連追三局反勝對手,雙雙晉身總決賽。由此可見,我們運動員的心理質素相當高,我認為這是精英培訓計劃成功的效果,亦是體現政府多年來加大投入的一個成果。
主席,因應啟德體育園預計可於2022年至2023年之間完成工程,政府在這段時間應該同時積極改善啟德附近水域的水質,並且考慮於毗鄰體育園區附近的舊跑道水面,設立永久及具規模的國際水上活動中心,供划艇、獨木舟、龍舟和風帆等水上活動長年在該處水面進行,一方面彌補體育園欠缺水上運動的不足,另一方面亦可匯聚更多體育活動在啟德地區,讓啟德能夠真正成為本地體育樞紐。再者,啟德水域具有優越的地理條件,可以飽覽維港景色;發展為水上活動中心,具有相當吸引力。事實上,大灣區的一些鄰近城市,譬如珠海,也十分積極籌備興建大型水上活動中心。如果政府再不行動,只會落後於人前,將機會拱手讓給他人。其他一些大型體育項目,譬如賽車、賽艇和飛行等項目,政府亦應考慮予以支持和開拓。
另一方面,我非常支持政府就欣澳填海進行規劃及工程研究,在欣澳附近填海60公頃至100公頃,發展為康體休閒用途。考慮到政府提出"明日大嶼"計劃,以及大嶼山的人口未來將會增至大概100萬人,為配合新增人口對康體的需求,以及未來體育的發展,政府亦應研究在欣澳填海土地發展第二個體育園區的需要。根據啟德體育園區的經驗,由初步構思至最終落實,所需時間超過10年,而欣澳填海的土地由於受高度限制,難以興建高樓住宅,發展為康體場地無疑是一個可行方案,一來可增加體育場地的供應,二來亦可設立一些因現時體育園區面積所限而未能容納的設施,譬如賽車場。因此,盡早籌建,既為未來本地體育發展作準備,亦可滿足市民對體育場地的需求。
主席,接下來我想討論大灣區的發展與文化體育的關係。隨着廣深港高鐵和港珠澳大橋的落成,大灣區將可打造成"一小時生活圈"。在區域的協同發展下,我們將可預見宜居、宜業和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城市生活。粵港澳大灣區的九市二區同樣在嶺南文化的發展中同根同源,香港作為中西文化交匯的國際大都會、國際金融中心、亞洲文化樞紐,吸引全球各地文化藝術工作者和機構,別具特色。香港的廣告、建築、設計、數碼娛樂、電影、音樂、印刷、出版及電視等創意產業的發展廣受國際和內地歡迎。
國家改革開放以來,香港的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為國家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香港文化、港產片和廣東歌等曾經成為國內流行文化的重要一環。在大灣區的協同發展之中,香港的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將有極大的發展潛力和機遇,可以做的工作包括推動成立區域性的文化藝術團體為大灣區服務,例如灣區粵劇團等,都是一些可行的方案。同時,亦需提升香港藝團作出巡演的能力,好好掌握新興出現的市場。
在康體方面,大灣區城市群各有其體育資源的優勢,可以互補,以及尋找合作的空間,攜手推動大灣區的體育發展,譬如可以共同舉辦大型體育賽事,讓大灣區的城市共同參與,交流技術和體育文化。另外亦可促進更多體育項目和活動舉行,推動灣區內體育的共同發展和資源共用,包括到運動項目設施成熟的地區進行集訓。另外也可以促進各個地方體育產業的發展,善用內地體育產業高速發展的機遇。如果對比目前就推動大灣區文化體育合作交流所出現的機遇,我認為我們政府所作出的承擔遠遠不足,在這方面必須加大投入,早着先機。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