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教育局於二○○七年向本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申請撥款,供職業訓練局(職訓局)用於興建位於調景嶺的新校園,以設置新成立的香港知專設計學院(設計學院)。教育局當時告知財委會,設計學院校園的學生體育及活動設施會在非上課時間開放給公眾使用,而該校園的綜藝館在閒置時段亦可供公眾租用。然而,二○一七年十月發表的《審計署署長第六十九號報告書》指出,設計學院的網球場未有開放予公眾使用,而其多用途會堂(設兩個羽毛球場)開放予公眾使用的比率亦偏低。上月有傳媒報道,雖然政府在相關地契列明,設計學院需對外開放其體育設施,而有關的營運模式及租用費受教育局規管,但設計學院的網球場尚未對外開放、其羽毛球場索取天價租用費,以及其體育設施開放予公眾使用的比率一直偏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三年,每年設計學院每項體育設施租予公眾的時數;
(二)是否知悉在過去三年,每年設計學院的多用途會堂(i)用於教學、(ii)用於該學院或職訓局舉辦的課堂及活動、(iii)租予校外團體,以及(iv)空置的時數分別為何;
(三)是否知悉在過去三年,每年設計學院的綜藝館及其他場地(例如HKDI Gallery、d-mart及演講廳)分別租予校外團體以舉辦活動的日數,並按團體及活動的類型列出分項數字;
(四)是否知悉,設計學院每項體育設施、綜藝館及其他場地的租用費為何;
(五)鑑於據報設計學院計劃於本學年開始的課後時段,開放其網球場給青年團體及其他到訪團體租用,政府是否知悉有關的具體安排,以及有否評估該等安排是否達到公眾期望;
(六)是否知悉,設計學院採取了甚麼措施,(i)向公眾(特別是附近的居民)宣傳公眾可租用其體育設施及有關詳情(包括可租用時段及費用),以及(ii)向校外團體推廣租用其綜藝館及其他場地;及
(七)會否按照有關的地契條款,規管設計學院場地的租務事宜,包括要求該學院設定合理的場地租用費及簡化租用手續?
答覆:
主席:
職業訓練局(職訓局)根據《職業訓練局條例》(《條例》)成立,其運作必須符合《條例》所訂定的成立宗旨和職能。政府批出土地供職訓局作非牟利專上院校之用途,但校園設施的日常運作由職訓局院校根據《條例》自行管理。
就馬議員的問題,經徵詢職訓局後,我答覆如下:
(一)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學院)設有游泳池、籃球場、網球場和多用途會堂等四項體育設施。有關游泳池、籃球場和多用途會堂在過去三年每年供公眾使用的時數如下:
設施 |
二○一五/一六學年 |
二○一六/一七學年 |
二○一七/一八學年 |
游泳池 |
6 047人次 |
5 085人次 |
5 897人次 |
籃球場 |
129小時 |
114小時 |
134小時 |
多用途會堂 |
70小時 |
99小時 |
106小時 |
由於網球場位於教學大樓天台位置,沒有公眾入口。學院在過去三個學年基於保安考慮尚未訂出向公眾開放網球場的安排。學院快將完成開放網球場的安排,並已聯絡附近青少年服務團體,邀請他們於指定時段租用網球場,以進一步善用學院的設施。詳情請參閱答覆(五)。
(二)過去三年,學院多用途會堂的使用情況如下:
用途 |
二○一五/一六學年 |
二○一六/一七學年 |
二○一七/一八學年 |
教學 |
521.5小時 |
477小時 |
458小時 |
院校及職業訓練局活動 |
1 990.5小時 |
1 932小時 |
1 819小時 |
校外人士及團體租用 |
70小時 |
99小時 |
106小時 |
總計 |
2 582小時 |
2 508小時 |
2 383小時 |
多用途會堂在沒有特定用途,或沒有校外人士或團體租用時,會開放予學生自由使用作不同活動,另有部分時段會用作維修及清潔之用。由於學院並沒有就這些用途涉及的時數作分項統計,因此也沒有統計空置時數。
(三)職訓局一直有把VTC綜藝館、d-mart和演講廳租予慈善團體、政府機構和專業學會等團體舉辦不同類型的活動。有關活動詳情請參考附件。過去三年,學院的綜藝館、HKDI Gallery、d-mart和演講廳的使用情況如下:
(i)VTC綜藝館:
用途 |
二○一五/一六學年 |
二○一六/一七學年 |
二○一七/一八學年 |
教學(註一) |
78天 |
78天 |
78天 |
院校及職業訓練局活動 |
138天 |
178天 |
171天 |
維修保養工程 |
112天 |
103天 |
58天 |
校外人士及團體租用 |
2天 |
3天 |
14天 |
總計 |
330天 |
362天 |
321天 |
(ii)HKDI Gallery:
用途 |
二○一五/一六學年 |
二○一六/一七學年 |
二○一七/一八學年 |
院校及職業訓練局活動 |
312天 |
311天 |
336天 |
校外人士及團體租用 |
/ |
/ |
/ |
總計 |
312天 |
311天 |
336天 |
校外人士及團體可以租用HKDI Gallery舉辦活動。然而,在過去三年,職訓局並無收到相關的申請。學院於HKDI
Gallery舉辦的設計展覽免費開放予公眾人士參觀。
(iii)d-mart:
用途 |
二○一五/一六學年 |
二○一六/一七學年 |
二○一七/一八學年 |
院校及職業訓練局活動 |
364天 |
339天 |
358天 |
校外人士及團體租用 |
/ |
/ |
5天 |
總計 |
364天 |
339天 |
363天 |
(iv)演講廳:
用途 |
二○一五/一六學年(註二) |
二○一六/一七學年(註二) |
二○一七/一八學年 |
教學 |
/ |
/ |
140小時 |
院校及職業訓練局活動 |
/ |
/ |
1 358.5小時 |
校外人士及團體租用 |
40小時 |
24小時 |
56小時 |
總計 |
/ |
/ |
1554.5小時 |
(四)職訓局正研究改善於非教學時段開放康體設施供公眾人士使用的安排和收費,預計在二○一九年初完成並每年檢討。在公布檢討結果前,現時公眾或校外團體租用學院內各設施的收費如下:
設施 |
收費 |
游泳池 |
成人:20元 |
籃球場 |
每小時80元 |
多用途會堂 |
每小時710元 |
VTC綜藝館(740座位) |
每小時2,280元起 |
HKDI Gallery(佔地600平方米) |
每天14,780元起 |
d-mart |
每天7,385元起 |
演講廳 |
每小時1,605元起 |
(五)就開放網球場給青年團體及其他到訪團體租用方面,因應地區人士的意見,學院已聯絡附近青少年服務團體,邀請他們於指定時段租用網球場,以進一步善用學院的設施。學院正積極草擬租用守則與確定營運細節,詳情將在二○一九年第二季公布。
(六)學院會透過在游泳池及籃球場外的顯眼位置懸掛橫幅,以及在學院網站宣傳各體育設施的開放時段及收費,並設有查詢電話3928 2000及電郵(hkdi@vtc.edu.hk),以便公眾人士查詢。此外,學院亦在網站上詳細介紹VTC綜藝館及其他可供租借的活動場地,並設有查詢電話3928 2761及網上表格(www.hkdi.edu.hk/tc/about/#tabs-about-campus),方便公眾人士查詢。
(七)政府會監察職訓局,以確保其運作符合《條例》所訂定的成立宗旨和職能,以及與政府各項協議的條款。基於校園設施日常運作由職訓局院校自行管理的原則,由職訓局因應香港知專設計學院的教學需要、學生進行課外活動的需要、此等設施的運作、維修保養等成本自行訂定向公眾開放設施的安排較為合適。然而,我們會不時了解職訓局訂定的安排,在有需要時要求學院優化該等安排,如開放時間和收費等,以期盡量善用這些設施。
註一:逢星期二、三、四為教學時段,按每學年兩學期,每學期13星期計算,但個別活動日期可能與教學時段重疊。
註二:因系統所限,二○一五/一六及二○一六/一七學年的教學與內部活動時數紀錄已無保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