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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議案:制訂長遠及全面的產業政策
19.03.2015
代理主席,在上世紀80年代,很多人會提起亞洲四小龍,亦即香港、台灣、韓國和新加坡,這些地區都是亞洲經濟發展的典範,是很多國家的仿效對象。但是,到了今天再談及四小龍,人們會提起韓國的文化創意產業、台灣的晶片技術、新加坡的航運和石油化工業,至於香港,除了“食老本”說我們是最自由的經濟體,還是亞洲金融中心之外,我們在產業政策發展方面確實是嚴重滯後,不思進取。在文化產業方面,我們再無法跟韓國比較,而高科技產業亦搞不起來,至於航運中心的地位亦被內地和新加坡超越。所以,盧偉國議員提出要求特區政府制訂長遠及全面的產業政策,我十分認同和支持。

不過,我想強調一點,在衡量一個城市的實力時,經濟或產業發展不再是唯一的指標,讓市民享有健康的身體和豐足的精神生活,也是發展城市競爭力的重要一環。故此,我提出修正案的原因,是希望產業政策除了能作為經濟發展的引擎外,也要有助於提升香港人的人文質素,發揮香港的都會魅力,提升城市的軟實力。所以,我想集中談談文化創意產業和體育產業的重要性。

只要審視香港的產業結構,當知四大支柱產業在過去10多年一直約佔本地生產總值的六成。然而,單靠四大支柱產業來支持本地經濟的發展,並非健康發展本地經濟的良策。過去,我和新世紀論壇的朋友一直要求政府加大力度推動產業多元化發展,特區政府雖然也有持續推出一些支援新興產業的措施,可惜在缺乏產業政策的支持和政府大力推動和投入的狀態下,新興產業的增長非常緩慢。前任特首提出的所謂6項優勢產業,在GDP中所佔的比例僅由2008年的7.4%上升至2012年的8.7%,增長情況差強人意。

代理主席,在眾多新興產業中,文化創意產業對增強城市的軟實力尤為重要。說到文化創意產業,我們難免會與南韓作出比較。近年南韓的文化產業,無論是音樂、電視、電影、動漫或其他創意產業範疇,均在亞洲區以至國際上具有很大影響力,令人羨慕不已。我們必須明白,韓國今天的成功,並非偶然或僥幸得來,而是韓國政府早於10多年前一直部署、經營所得。自上世紀90年代金融風暴後,韓國政府便積極推動產業轉型,大力推展文化創意產業。1999年,南韓通過了《文化產業促進法》及《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就當地的創意產業提出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計劃,從政策、法律、財政及基礎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援。2010年,因應創意產業發展的趨勢,當地再制定了《內容產業振興法》,並且設立“文創業振興委員會”負責執行有關計劃,讓創意產業的育成與發展更趨制度化。時至今日,創意產業在南韓GDP中所佔的百分比,已由2006年的3.5%增加至2012年的超過7%,亦即在6年之間增長超過1倍。

本地的創意產業也是特區政府關注的產業之一。在2003年的施政報告中,已開始提出積極推動創意產業,為香港經濟注入新元素;在2009-2010年度施政報告中,也曾將創意產業列為6項優勢產業之一。在過去 10年,特區政府曾提出大大小小的措施以支援創業產業的發展,包括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再度注資4億元至“創意智優計劃”及注資2億元至“電影發展基金”。但是,我們始終未能見到特區政府為創意產業訂立一套整全的發展策略,而本地的創意產業亦未見有進一步的發展。事實上,創意產業在本地生產總值中所佔的比重,只由2008年的3.9%增至2012年的4.9%,增長幅度相當輕微。

進一步而言,創意產業蓬勃發展也是本地文化藝術發展的一種催化劑。單以本月為例,巴塞爾藝術展、在中環海濱舉行的Art Central、柴灣工業區的 “柴灣尾藝術及設計節 2015”,以及在中上環區舉行的“畫廊之夜”等林林總總的藝術展,全在今個月內百花齊放。藝術展的舉辦除可促進本地藝術品市場發展外,更重要的是能夠整體帶動本地的藝術氛圍,讓市民有更多機會接觸及參與藝術活動,同時也有利為本地藝術家打造平台,為他們提供更多發揮空間。因此,怎樣善用產業化,為本地文化藝術創造更多空間和機會,建立多元渠道,將本地文化藝術推廣出去,是發展本地文化創意產業的一個重要目標。

代理主席,我想在此談談另一個較少人提及的新興產業,那便是體育產業。體育產業包括體育運動培訓、用品供應、科學研究和醫學、場地管理、大型活動的組織、贊助及推廣等行業範疇,發展潛力非常龐大。以美國為例, 2002年的體育產業產值僅為 2,100億美元,但到了2010年已高達4,100億美元,即增長了1倍。不少地方也了解到體育產業的發展機遇,新加坡及台灣等地區均持續進行研究及推行各項措施發展體育產業。中央政府在去年亦提出中國的體育產業政策,目標是 把 2012年僅得人民幣 9,500億元的產業規模,發展至 2025年的超過人民幣5萬億元,亦即在13年間增長5倍,而策略部署是使之成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

本地體育產業其實也有不錯的發展潛力,而且有一些體育活動商業化運作的成功例子。以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為例,每年都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球迷來港觀賞賽事。根據旅遊發展局在2011年進行的研究報告顯 示 , 2011年有超 過 2萬名海外旅客專程來港參與是項國際賽事,平均逗留6天並花費12,800元,為香港帶來接近3億元的直接經濟收益。

體育對社會而言絕非如特首所曾表示,並沒有任何經濟貢獻。故此,我希望政府今後能推動體育發展,讓香港舉辦更多大型體育活動,例如國際電動方程式(Formula E)賽車、單車賽,以及環繞啟德體育園區計劃的發展舉辦更多國際項目,吸引更多為參與體育活動而來的旅客和經濟消費。過去我們未能充分發展體育產業,主要是由於特區政府一直沒有重視,也沒有考慮如何充分發揮體育的經濟潛力。

事實上,發展體育產業不單是因為其經濟效益,我們也希望能透過產業化促進本地體育的可持續發展。引入商業活動或商界贊助,一方面可為本地體育界帶來更多發展資源,支持本地不同體育項目及運動員的發展,而且發展不同範疇的體育產業亦可為退役運動員創造更多出路,長遠來說可鼓勵年青人投身體育事業。另一方面,透過舉辦更多不同類型的體育活動或比賽,更可吸引更多市民觀賞甚至參與體育活動,提升全民體育的氣氛。

代理主席,文化和體育不單是市民日常生活的餘暇活動,如果能蓬勃發展,也有助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豐富市民的人文生活,增強社會的凝聚力 和認同感。而且,文化及體育也是一個城市形象的表現。故此,本地的文化和體育發展雖有賴政府的政策和資源,但也不能忽視其產業化的潛力,藉以讓民間或商業力量作為進一步支撐本地文化及體育發展的其中一股推動力。若要善用此一推手,便需要政府在土地、稅務、人口、產業政策上的配合,對本地創意產業和體育產業予以更多關注,從而帶動本地文化和體育的發展,提升本地城市的軟實力。

代理主席,要特區政府一下子改變思維並不容易,但改變可以由今天開始。我希望日後有人再提起亞洲四小龍時,香港將不僅只有金融、地產和旅遊,還是一個散發城市魅力和特色的動感之都。

我謹此陳辭,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