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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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_飲酒與健康工作小組
17.06.2015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衞生署成立的飲酒與健康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二○一一年十月發表的《香港減少酒精相關危害行動計劃書》(《計劃書》),就防控本港酒精相關危害提出一系列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計劃書》第3.8段指出,目前就飲酒人士的心理社交和人口特徵方面的資料不足,因此以人口為基礎的健康調查,應加強量度心理社交風險因素,政府在過去四年有否進行包含該等風險因素的健康調查;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計劃書》第3.10段提到,衞生署會於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進行人口住戶健康調查時收集更多有關飲酒方面的有用資料,並會於二○一五年提供最新資料,政府將於何時公布該等資料;如不會公布,原因為何;
(三)鑑於《計劃書》第3.11段建議政府利用適當的研究方法,監察青少年的飲酒模式,政府在過去四年有否進行相關研究;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計劃書》第3.12段建議政府加強監測酒精相關危害,以便更緊密和準確地評估和監察酒害帶來的負擔,政府在過去四年有否就此進行工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計劃書》第3.36及3.37段指出,本港現時並無在飲酒場所以外售賣酒精飲品的年齡限制,亦缺乏相關研究,政府有否計劃就實施有關年齡限制的可行性展開研究;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工作小組自二○○九年成立至今,每年舉行會議的次數,以及每次會議工作小組成員的出席人數為何?
答覆:
主席:
世界衞生組織指出,飲用酒精與癌症、心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等主要非傳染病有關;並確認應加強措施,減低酒精相關危害,以預防及控制非傳染病。
減少與酒精相關危害同樣是本港防控非傳染病的一個重要優先行動範疇。為此,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出任主席的「防控非傳染病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於二○○九年六月成立了「飲酒與健康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該工作小組經審視科學證據及評估本地情況後,於二○一一年十月出版了《香港減少酒精相關危害行動計劃書》(《計劃書》),涵蓋五個優先範疇、10項建議和17項具體行動措施,概述各界就防控酒精相關危害合作推行的工作。相關的工作現正逐步進行。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就加強監測飲酒人士的心理社交和人口特徵,《計劃書》第3.9段建議衞生署定期進行行為風險因素調查,監測18至64歲成年人的各種健康相關行為,當中包括飲酒習慣。在過去四年,衞生署已分別於二○一一年、二○一二年及二○一四年檢視、調整及強化該調查問卷中與飲酒相關的項目,以加強監測飲酒人士的人口特徵。另外,衞生署於二○一二年八月委託香港中文大學進行研究,更深入了解香港不同群組飲酒的特性,從而協助制訂適切的飲酒忠告,研究結果預計將於二○一五年下半年公布。同時,衞生署已計劃於二○一五年進行一項有關香港成年人對飲酒的認識、態度和行為的調查研究。現時,有關酒精飲用行為的研究資助申請可獲食物及衞生局轄下「醫療衞生研究基金」優先考慮,將為有關研究課題提供更多有用數據。
(二)衞生署在籌備第二次人口住戶健康調查的過程中,已強化與飲酒有關的調查項目。人口住戶健康調查的訪問工作已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展開,預計於二○一六年公布有關結果。
(三)保安局禁毒處定期向高小至大專程度的學生進行調查,收集有關青少年飲酒、吸煙及吸食毒品的資料。禁毒處已於二○一三年三月公布「2011/12年學生服用藥物情況調查」研究報告。另外,衞生署於二○一二年八月委託香港大學進行有關學生的飲酒行為研究,結果將於二○一五年下半年公布。
(四)衞生署定期收集與酒精相關的住院和死亡數據。另外,醫院管理局轄下的物質濫用診所亦為有酒精成癮問題的病人提供支援,包括住院及門診服務。根據資料,物質濫用診所的新症病人中約百分之九有酗酒問題。除此之外,為加強識別與飲酒相關的社區暴力及損傷個案,警務處會在新版本的通用資訊系統中將「與使用酒精有關的暴力事件」列作事件類別,預期該通用資訊系統會於二○一六年推出。另外,社會福利署已於「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及性暴力個案中央資訊系統」中加入施虐者∕性侵犯者酗酒問題的項目。社會福利署亦將檢討「保護兒童資料系統」所收集的資料項目,包括加入有關飲酒問題的資料。
(五)有關研究在飲酒場所以外訂立售賣酒精飲品的年齡限制一事,政府需要考慮多方因素,包括限制某些年齡人士購買含酒精飲品的理據、作出規管預期達到的效果、規管的可行性和急切性、規管對社會各界(例如零售業)的影響等。衞生署作為工作小組及督導委員會的秘書處,會繼續密切留意本地證據,以便適時向工作小組、督導委員會及有關當局反映和提出建議。
(六)工作小組成立以來共舉行了五次會議。每次會議工作小組成員的出席人數詳列於下表。在二○一一年十月公布《計劃書》後,衞生署作為工作小組及督導委員會的秘書處及執行單位,定期向各主要行動單位收集有關《計劃書》中17項具體行動的實施進展情況,並撰寫報告提交予工作小組傳閱及審批,繼而在督導委員會會議向各委員匯報實施行動計劃的進展。最近一次督導委員會會議於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舉行。
飲酒與健康工作小組會議的出席人數
————————————————
會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工作小組
成員總人數 16 16 16 15 15
出席人數 14 14 11 12 12
問題:
衞生署成立的飲酒與健康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二○一一年十月發表的《香港減少酒精相關危害行動計劃書》(《計劃書》),就防控本港酒精相關危害提出一系列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計劃書》第3.8段指出,目前就飲酒人士的心理社交和人口特徵方面的資料不足,因此以人口為基礎的健康調查,應加強量度心理社交風險因素,政府在過去四年有否進行包含該等風險因素的健康調查;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計劃書》第3.10段提到,衞生署會於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進行人口住戶健康調查時收集更多有關飲酒方面的有用資料,並會於二○一五年提供最新資料,政府將於何時公布該等資料;如不會公布,原因為何;
(三)鑑於《計劃書》第3.11段建議政府利用適當的研究方法,監察青少年的飲酒模式,政府在過去四年有否進行相關研究;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計劃書》第3.12段建議政府加強監測酒精相關危害,以便更緊密和準確地評估和監察酒害帶來的負擔,政府在過去四年有否就此進行工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計劃書》第3.36及3.37段指出,本港現時並無在飲酒場所以外售賣酒精飲品的年齡限制,亦缺乏相關研究,政府有否計劃就實施有關年齡限制的可行性展開研究;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工作小組自二○○九年成立至今,每年舉行會議的次數,以及每次會議工作小組成員的出席人數為何?
答覆:
主席:
世界衞生組織指出,飲用酒精與癌症、心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等主要非傳染病有關;並確認應加強措施,減低酒精相關危害,以預防及控制非傳染病。
減少與酒精相關危害同樣是本港防控非傳染病的一個重要優先行動範疇。為此,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出任主席的「防控非傳染病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於二○○九年六月成立了「飲酒與健康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該工作小組經審視科學證據及評估本地情況後,於二○一一年十月出版了《香港減少酒精相關危害行動計劃書》(《計劃書》),涵蓋五個優先範疇、10項建議和17項具體行動措施,概述各界就防控酒精相關危害合作推行的工作。相關的工作現正逐步進行。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就加強監測飲酒人士的心理社交和人口特徵,《計劃書》第3.9段建議衞生署定期進行行為風險因素調查,監測18至64歲成年人的各種健康相關行為,當中包括飲酒習慣。在過去四年,衞生署已分別於二○一一年、二○一二年及二○一四年檢視、調整及強化該調查問卷中與飲酒相關的項目,以加強監測飲酒人士的人口特徵。另外,衞生署於二○一二年八月委託香港中文大學進行研究,更深入了解香港不同群組飲酒的特性,從而協助制訂適切的飲酒忠告,研究結果預計將於二○一五年下半年公布。同時,衞生署已計劃於二○一五年進行一項有關香港成年人對飲酒的認識、態度和行為的調查研究。現時,有關酒精飲用行為的研究資助申請可獲食物及衞生局轄下「醫療衞生研究基金」優先考慮,將為有關研究課題提供更多有用數據。
(二)衞生署在籌備第二次人口住戶健康調查的過程中,已強化與飲酒有關的調查項目。人口住戶健康調查的訪問工作已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展開,預計於二○一六年公布有關結果。
(三)保安局禁毒處定期向高小至大專程度的學生進行調查,收集有關青少年飲酒、吸煙及吸食毒品的資料。禁毒處已於二○一三年三月公布「2011/12年學生服用藥物情況調查」研究報告。另外,衞生署於二○一二年八月委託香港大學進行有關學生的飲酒行為研究,結果將於二○一五年下半年公布。
(四)衞生署定期收集與酒精相關的住院和死亡數據。另外,醫院管理局轄下的物質濫用診所亦為有酒精成癮問題的病人提供支援,包括住院及門診服務。根據資料,物質濫用診所的新症病人中約百分之九有酗酒問題。除此之外,為加強識別與飲酒相關的社區暴力及損傷個案,警務處會在新版本的通用資訊系統中將「與使用酒精有關的暴力事件」列作事件類別,預期該通用資訊系統會於二○一六年推出。另外,社會福利署已於「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及性暴力個案中央資訊系統」中加入施虐者∕性侵犯者酗酒問題的項目。社會福利署亦將檢討「保護兒童資料系統」所收集的資料項目,包括加入有關飲酒問題的資料。
(五)有關研究在飲酒場所以外訂立售賣酒精飲品的年齡限制一事,政府需要考慮多方因素,包括限制某些年齡人士購買含酒精飲品的理據、作出規管預期達到的效果、規管的可行性和急切性、規管對社會各界(例如零售業)的影響等。衞生署作為工作小組及督導委員會的秘書處,會繼續密切留意本地證據,以便適時向工作小組、督導委員會及有關當局反映和提出建議。
(六)工作小組成立以來共舉行了五次會議。每次會議工作小組成員的出席人數詳列於下表。在二○一一年十月公布《計劃書》後,衞生署作為工作小組及督導委員會的秘書處及執行單位,定期向各主要行動單位收集有關《計劃書》中17項具體行動的實施進展情況,並撰寫報告提交予工作小組傳閱及審批,繼而在督導委員會會議向各委員匯報實施行動計劃的進展。最近一次督導委員會會議於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舉行。
飲酒與健康工作小組會議的出席人數
————————————————
會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工作小組
成員總人數 16 16 16 15 15
出席人數 14 14 11 1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