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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逢國議員就“評估‘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政策的成效,制訂長遠體育政策”動議的議案
19.03.2014

議案措辭

 

鑒於政府自2002年發表《體育政策檢討小組報告書》後,未有再就體育政策進行檢討,本會促請政府盡快檢討及評估‘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政策的成效,並深化和加強推動本地體育事務,以配合社會的需要,從而達致體育運動可鍛鍊身心、發揮個人潛能及加強社會凝聚力等重要作用;有關建議包括:

 

體育政策及架構方面-

 

(一) 制訂長遠體育政策、增加資源,以及設立體育專員以統籌及協調各政府部門推動體育發展;

 

(二) 檢討整體管理架構及系統,並完善政府與體育團體和機構之間的活動統籌及資源調撥和協調機制,以提升運作效率和透明度,以及強化體育行政管理人員的培育;

 

(三) 鼓勵學術機構及民間團體進行體育相關研究,以提供數據及理論基礎,以及提升體育政策的效率;

 

(四) 發展與體育相關的產業,包括培訓、運動用品器材供應、場地營運管理、媒體推廣、保險及運動醫學等,為運動員及青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就業出路,並鼓勵商界贊助體育活動;

 

體育場地及設施方面-

 

(五) 增加交通易達的體育場地、提升現有設施水平和管理,以及有效調撥場地資源,以滿足業界、學校及公眾的需要;

 

(六) 提升啟德體育園區規劃的透明度和可持續性,包括設立清晰諮詢機制、為更多體育項目提供場地支援、採取‘體育優先’的經營模式支持體育運動多元持續發展,以及靈活設計場館,以支援精英及普及運動,並滿足大型比賽、業界及

公眾的需要;

 

(七) 檢討目前土地及工廈政策,以釋放空間讓更多民營機構發展體育場地;

 

市民參與運動方面-

 

(八) 增強對學校體育的支援,包括設立體育專項撥款、加強體育老師的培訓及培養學生對體育的興趣,以體現‘一生一體藝’的精神,並鼓勵學校於課餘時間開放體育場地予體育團體使用;

 

(九) 深化對特定人口組別(例如長者、貧窮人士、殘疾人士及少數族裔人士等)的支援,讓該等人士有更多參與體育運動的機會;

 

(十) 進一步發展區際體育比賽,以提升地區體育氣氛及加強社區凝聚力;

 

(十一) 爭取舉辦更多大型體育盛事及跨境賽事,以提升市民參與的興趣及帶動體育旅遊發展;

 

(十二) 加強各項體育運動的宣傳,以增加市民對有關體育運動的認識,從而提升他們觀賞體育運動的興趣和能力;

 

支援運動員方面-

 

(十三) 進一步擴大精英運動的覆蓋面、增設非精英運動的發展計劃、加強對殘疾人士運動的支援,以及提升香港整體運動的培訓及競技水平;及

 

(十四) 提升運動員的專業身份和社會地位,並加強對現役和退役運動員在學、升學、就業和退役後發展的支援,以鼓勵更多有潛質的青年人投身全職運動員行列。

(經修正的原議案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