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最近有多名區議員向本人反映,他們接獲多宗家長就校巴服務求助的個案。該等家長表示,本學年的校巴服務十分不足,但收費卻大幅增加。由於提供服務的校巴數目減少,校巴路線因此需延長以接載不同地區的學生,學生亦因此需提早出門。有一些學校無法安排校巴服務,以致家長需自行接送子女上學,部分學生甚至被迫轉校。然而,現時約有3,500輛非專營公共巴士領有學生服務(A03)的批註,該數目在過去幾年並無顯著減少;而且學校私家小巴(保母車)的數目由去年約1,500輛增至現時的1,700輛。有市民指出,校巴短缺的主要原因是很多領有學生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並非用於提供該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提供接載學生服務的非專營公共巴士及保母車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過去五年,每年同時領有學生服務批註及其他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數目及該等其他服務批註為何,並按其他服務批註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過去五年,每年有多少輛非專營公共巴士提供定期接載學生服務;若未能提供數字,原因為何;
(四)有否統計現時需要接載服務的學生人數,以評估校巴服務是否供求平衡;如否,原因為何;當局有何其他方法評估校巴服務是否足夠;
(五)教育局有否與運輸署設立溝通機制,以了解各區的校巴服務供求情況,並且協助未能安排校巴服務的學校解決問題;
(六)有何方案防止校巴服務不足的問題惡化;及
(七)會否考慮提供誘因或採取其他措施,使領有學生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的營辦商優先提供接載學生服務?
答覆:
主席:
政府明白校巴服務在接載學生上下課方面擔當重要角色。運輸署一直密切監察這些校巴的供應情況,並按自由市場的運作作出配合。教育局亦透過和運輸署及學校保持緊密聯繫溝通,協助家長安排校巴接送學生上下課。
接載學童的車輛分為三類:(一)領有學生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二)由學校或辦學團體自行營運的學校私家巴士;以及(三)學校私家小巴。現時,市場上共有約5,200部非專營巴士及學校私家小巴可以提供接載學生服務,當中包括3,437輛領有學生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67輛學校私家巴士,以及1,700輛學校私家小巴。雖然領有學生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數目由二○一一年底的3,577輛下降至二○一三年八月底的3,437輛,學校私家小巴同期的數目則由1,259輛大增至1,700輛。而相比於二○一一年,二○一二年的學生人數減少了約5%(註)。整體而言,校巴服務供應仍大致保持平穩。
就提問的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領有學生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學校私家巴士及學校私家小巴最近五年的數目,詳列於附件一。
(二)在現行規管架構下,非專營公共巴士營辦商可因應服務的需求及經營狀況,向運輸署申請一種或多種的服務批註,令同一架巴士可按市場情況享有彈性提供不同類別的服務,當中包括遊覽服務、酒店服務、學生服務、僱員服務、國際乘客服務、居民服務及合約式出租服務。
截至二○一三年八月底,市場上7,060輛非專營公共巴士之中,約一半即3,437輛領有學生服務批註,可以提供接載學生服務。在這3,437輛巴士中,有62輛巴士只領有學生服務批註,而其餘的3,375輛巴士則同時領有上文所述的其他服務批註的若干類別。最近五年非專營公共巴士的學生服務批註概況,詳列於附件二。
(三)正如上文第(二)項所述,非專營公共巴士的營辦商可因應市場需求,向運輸署申請一種或多種的服務批註,提供不同類別的服務。在現有制度下,營辦商無須就每次提供接載學生服務向運輸署申報。因此,運輸署並沒有非專營公共巴士提供接載學生服務的數據。
(四)至(六)現時,各學校自行因應學生及家長對校巴服務的需求而作出安排。校巴服務的供應主要取決於自由市場的運作,政府在發出批註方面致力回應市場的需求,但並沒有統計需要接載服務的學生人數。
教育局與運輸署保持溝通,不時反映學校就校巴服務所面對的情況,亦發放從運輸署所得的校巴商會資料予有需要的學校,以便學校聯絡合適的營辦商。
因應教育局的建議,部分學校已按其情況及需要,建立校車服務聯網。此外,有學校亦採取了其他措施安排校巴服務,例如調節上下課時間及校車路線以吸引營辦商提供服務、安排校巴為同一辦學團體屬下的不同學校提供服務等,以協助家長安排接送學生上下課。
(七)經營非專營公共巴士服務需投放相當的一次性資本及承擔經常性開支,而選擇乘坐校巴的學生數目卻時有變動(一些家長可能選用公共交通工具)。如要求領有學生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必須優先提供校巴服務,或會引致校巴收費大幅上升,或營辦商會因經營自由度受到限制而對申領學生服務批註卻步。
不過,運輸署一直有密切監察各類非專營巴士及學校私家小巴的車輛數目,並按自由市場的運作情況作出配合。為了讓營辦商可更靈活地調動巴士以應付需求,及增加提供接載學生服務的車輛數目,運輸署自二○一二年七月起實施新措施,容許取得學生服務批註的營辦商,經申請後使用旗下車隊合乎要求的所有非專營公共巴士作接載學生用途。自新措施實施以來,一共有額外328部車輛因此而獲發學生服務批註。
總括而言,教育局及運輸署會繼續密切注意校巴服務的供求情況,提供一切可行可取的措施以幫助家長安排接送子女上下課。
註:數字反映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九月中的情況,而數字不包括特殊學校和設於普通學校的特殊班的學生人數,因為他們可能會使用傷殘人士私家巴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