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今日(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於二○一二年初出版的《房屋統計數字》,全港約有260萬個住宅單位,但只有約235萬個住戶。二○一二年首九個月的整體物業價格上升20%,較一九九七年高峰期的價格高出26%。據報,私人住宅的租金也連續七個月上漲。另一方面,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部分屋苑有大量單位長期空置的情況屢見不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有否就「空置物業」制訂一個清晰的定義;若有,該定義為何;若否,原因為何;過去曾採取甚麼措施,以查核私人住宅空置的實際情況;
(二)是否知悉,過去五年,不同面積及價值的私人住宅單位的空置率為何(請按下表列出分項數字);及
(i)
面積
(平方米)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40以下
40至69.9
70至99.9
100至159.9
160或以上
(ii)
價格
(萬元)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0或以下
201至600
601至1000
1001至2000
2001或以上
(三)政府會否考慮引入「物業空置稅」,藉此增加業主把住宅單位空置的成本,以在市場釋出更多住宅單位,從而增加樓宇供應,以紓緩住宅樓價及租金上升的壓力;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在甚麼情況下才會考慮推出「物業空置稅」?
答覆:
主席:
就馬議員問題的三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均展開空置物業調查,以提供年底時私人住宅物業總存量的空置概況。有關調查包括:(i)向之前兩個曆年內落成的住宅樓宇作普查;及(ii)以隨機抽樣形式,調查餘下單位當中的3%單位的情況。有關調查的結果會納入政府的年刊《香港物業報告》內。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做法,如調查時單位實際上沒有人佔用,有關單位即被視為「空置單位」。而正在裝修的單位,亦會被視為「空置」。
(二)過去五年(二○○七年至二○一一年)不同面積的私人住宅單位的空置率如下:
面積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40平方米
以下 2.9% 2.7% 2.5% 2.7% 2.3%
40至
69.9平方米 5.3% 5.2% 4.1% 4.5% 4.0%
70至
99.9平方米 6.4% 7.1% 6.6% 7.7% 7.7%
100至
159.9平方米 7.5% 7.8% 9.6% 7.6% 9.2%
160平方米
或以上 10.4% 11.1% 12.7% 12.9% 10.2%
由於價格因應市場經常變動,難作年度之間的有意義比較,我們一直以來並沒有根據私人住宅單位的不同價值類別就空置率作出分拆統計。
(三)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據顯示,二○一一年年底時私人住宅的整體空置率為4.3%,為一九九七年以來最低的水平,並低於一九九一年至二○一○年間的5%平均空置率。此相對低水平的空置率反映出囤積單位似乎並非最近二、三年樓市暢旺的根本原因。事實上,過去數年住宅物業樓市熾熱,主要是低利率與資金異常充裕的環境,以及住宅物業供應緊張所導致。因此,引入住宅物業空置稅未必能有效應對當前的樓市情況。不過,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私營住宅物業市場的走勢,並會於有需要時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其健康平穩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