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本港人口逐漸老化是不爭的事實。根據《香港人口推算2012-2041》的預期,60歲及以上老齡人口所佔的比例將會持續上升,估算到了2041年,每3個人中便有1個長者,而且每3個長者中便有1個屬於貧窮。故此,未來的施政的重點,應是對人口老化有針對性的措施,特別是醫療及護理方面,不應再見步行步,提出小修小補的措施。
當局首要制訂長遠的長者醫療發展策略,在可行的條件下投放更多的資源,落實各種改善措施,更要從長者友善的角度來思考,才能給予長者真正需要的照顧和關懷。
麥美娟議員的原議案所提的各項建議,我大致都是贊成的,我想特別就幾項提出一些看法。首先,是研究設立照顧者津貼的問題。我明白這項建議背後的理念,是要鼓勵家庭成員照顧家中的長者,也配合到當局居家安老的政策目標。對於身心也健康的長者來說,居家安老當然是最好不過的選擇。換個角度,如果多些家人願意擔當照顧者,以領取照顧者津貼,代替外出工作,也可以紓緩院舍服務供應的緊張。
但是,對於行動不便,或是生理或心理上需要特別護理的長者來說,家人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和知識來照顧他們呢?有研究指出,70歲以上長者當中有5%需要專業的護理人員長期照顧,而年紀越大,需要專業照顧的需求更高。即使家人可以透過社康護士的協助,提供專業照顧,也未必能解決一般家庭居住面積狹小,以及設計上難以容納輪椅和特殊睡床之類佔較大空間的輔助設施。所以,缺乏適當的軟件和硬件配套,安排長者入住安老院舍,仍然是很多照顧者逼不得已的選擇。
所以,我認為當局除了要在可行的情況下,鼓勵居家安老之外,治本之道,還是要增加院舍宿位。事實上,社會對長期照顧服務需求極為殷切,在安老院輪候名冊上已累積29 000名長者,平均要輪候3年才有宿位,有不少是在輪候期間離世的。另一方面,無論是公營,還是私營安老院舍,也面對服務人手長期不足和流失率高的問題,影響了服務的供應之餘,又可能令成本增加,最後要轉嫁消費者,提高收費。故此,當局要循增加宿位、培訓充足的護理人員入手,以及訂出合理化的收費,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除此之外,考慮到近年很多長者選擇到內地定居,而某程度上,長者北上安老可以即時紓緩宿位輪候緊張、人手緊張的問題。故此,當局應該考慮資助部分本港志願團體或私營機構在內地開設港人安老院舍,讓合資格入住資助安老院舍的長者有多一個選擇。
原議案的另一項建議是加強現有長者健康中心的服務,以及研究在各區增設社區健康中心。我認為這些設施當然是越多、越完善越好。所謂預防勝於治療,讓長者平日有機會運動,對他們的身心健康都有好處,也有助降低對醫療服務的依賴。但是,根據當局在本年7月份回答立法會質詢的資料顯示,現時全港18間長者健康中心,原來只有58名護士人手。換句話說,平均一間中心只有3名護士工作。人手少,卻要應付龐大的需求。除了要服務現有會員之外,還約有14 000名長者正在輪候登記成為新會員,平均輪候時間接近16個月,需求甚為殷切。有鑒於此,當局是必須進一步推廣長者健康中心的計劃,並且增撥資源,聘請更多註冊中心的護士人手。
此外,由於健康中心和長者的居所可能有一定的距離,如果當局要完善現有服務,應該從交通接駁方面着想。我們試想想,如果長者行動不便,出入需要復康巴士或“鑽的”代步,就需要提早預約有關服務,其次還要負擔並不便宜的車資,這兩項因素都直接影響了長者外出的意欲。就此,當局可否考慮資助長者所需的特殊交通津貼和服務,鼓勵他們多些外出、多些運動呢?
對於增設“長者牙科醫療券”的建議,由於牙科收費一般較高,以現時長者醫療券每年1,000元的資助,如果用來看牙科,很可能一次就會用盡,因此增加資助額是合理的要求。但是,為了簡化程序、節省行政成本,以及減少名目,以免長者混淆,我認為未必需要增設專項 的“長者牙科醫療券”,反而是將增加的資助額加入長者醫療券便可。
最後,我想簡單回應張超雄議員的修正案。該修正案將研究設立照顧者津貼的“研究”2字刪除,但是,照顧者津貼是頗具爭議性的議題,津貼的金額以至可行性等都是仍有待研究,故此我未能支持張超雄議員的修正案。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