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主席,傳統華人社會普遍認同,有小孩子的家庭才算是完整的家庭。四代同堂,兒孫滿堂,更是傳統中國人社會追求的理想家庭的寫照。但是,放諸香港的現實環境,理想與現實卻剛剛相反。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最近公布的調查顯示,本港婦女的生育意欲雖為20年來最高,而且有超過五成受訪者期望能生育兩名小孩,但平均的實際子女數目卻在過去10年持續下降至1.24名。
夫婦最終選擇不生育孩子,原因可能有很多,需要強調的是,是否生育孩子是個人選擇,這些選擇應被尊重。但是,如果很多夫婦都因客觀的社會經濟原因而不想生育,甚至不敢生育,這便是公共政策問題而非個人選擇問題了。
新世紀論壇在上月初曾進行有關“女性生育意願”的調查,結果顯示有四成多女性受訪者認為,經濟負擔重、工作忙碌、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不到位、僱主支援不足,都是影響生育意願的原因。在不知不覺之間,香港的出生率已在全球230個國家及地區的排行中下跌至222位。出生率低對社會構成的影響包括人口老化、供養比率上升、勞動人口下跌及其衍生的問題,對此政府必須加以正視。
香港“打工仔”工時之長,可說是世界聞名,正因如此,工作需要和照顧家庭之間的矛盾極難平衡。除了僱主之外,政府更是責無旁貸。新世紀論壇的調查同時發現,有四成多受訪者認為政府應鼓勵生育,並認為這是解決人口老化問題的主要方向。但是,調查中同時有高達六成受訪者認為,政府在鼓勵生育的政策上沒有下過甚麼工夫。
我認為當局必須就現行政策加以評估及檢討,從稅制、法例、託兒服務、提升社區設施及鼓勵商界推行家庭友善政策這5個方面,作出適當的改善。我們必須關注到有很多中產家庭基於經濟負擔重而放棄生育,思考如何減輕家庭的財政負擔。雖然當局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將每名合資格子女的免稅額由現時的63,000元增至7萬元,但照顧子女的開支越來越大,每年7萬元的免稅額又是否足夠?既然政府鼓勵市民生育3名孩子,那麼可否考慮實施更進取的制度,例如將免稅額與子女數目掛鈎?
在法例方面,香港的產假及侍產假規定無論與其他先進或落後的地區或國家比較,均很容易被比了下去。因此,我同意黃碧雲議員及郭偉強議員的修正案,加快就侍產假進行立法的步伐,以及按照國際勞工組織《2000年保護生育公約》的建議,將產假增至14周,以鼓勵生育。
主席,託兒服務是相對容易處理的範疇,但政府的政策卻反其道而行。據悉,社會福利署以使用率低為理由,決定關閉部分日託中心。然而,根據新世紀論壇的調查顯示,使用率低是因為地點不便;名額不足以致輪候時間長,令有些市民索性放棄;以及服務時間不切合雙職家長的實際需要所致,絕非因為需求低。因此,當局應針對實際情況,調整服務地點、名額及服務時間。
對於一些家庭友善的社區設施,例如育嬰間、親子洗手間,政府有必要檢討現時的《育嬰間設置指引》及《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設施》這類指引性措施是否足夠和有效,設法完善配套設施,方便家長照顧年幼子女。
最後是如何鼓勵商界推行家庭友善措施。很多僱主認為這類措施或多或少會令經營成本增加,不過,我認為事情總有兩面,反過來說,相關政策對社會可能非常有利,甚至減少政府的財務承擔。一套完善而推行得宜的家庭友善僱傭政策,是值得政府花一些心思和時間加以研究和落實。
從僱員的角度而言,他們當然希望有彈性的上、下班時間、5天工作、家事假期等,令他們可同時兼顧工作及家庭,更好地分配時間。這些政策對公司或企業帶來的影響,是否真的好像一些僱主所說的非常嚴重呢?從一些已實施5天工作周的公司的所得經驗,成本不但沒有顯著增加,反而可令員工士氣、工作效率及公司業績有所提升,所以政府實有需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工作。
當然,對於一些規模小、員工較少的公司,影響會相對較大,因此政府必須提供適當的支援。例如李慧琼議員在原議案中提出鼓勵公司為員工提供託兒服務,原意可取,政府如可向這些公司提供一些稅務優惠、租金津貼等,為公司提供誘因,相信政策將更加有效。
主席,說到底,首先要市民願意生育,願意組織一個完整的家庭,討論家庭友善政策才會顯得更有意義。我促請政府本着“家庭為本”的思維,積極落實各項家庭友善政策,鼓勵生育,確保家庭可健康發展。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