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主席,我相信今日黎棟國議員提出的原議案是本
會的共識。我提出修正案,除了和應原議案的大原則,更重要的是 想藉着今次的修正案,修正一個社會大眾習以為常,甚至可說是習 非成是的說法,即是議案中兩度出現的“中港兩地”的描述。所謂“名 不正,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要做好一件事,採用適當合理
的名稱,達到名實相符是至關重要。因此,在處理疫情及兩地通關 的問題上,我想從“正名”說起。
事實上,“中港兩地”這種描述在回歸前被廣泛使用,部分原因
是殖民地政府刻意要對內地和香港作出政治上的分隔,以及提升香 港至與中國對等的地位,以求在中英談判之中獲利。回歸後,社會 仍然普遍沿用“中港”這說法,譬如“中港關係”、“中港融合”等,我 覺得這涉及嚴肅的憲制表述,在立法會的層面必須得到更正,以更
準確反映中央與特區之間的關係,並且輻射到整體社會。有人會將“中港”解讀為中國內地與香港,表面來看,這種解讀似乎沒有大問
題,但一旦簡稱為“中港”兩字的時候,歧義便相當明顯,亦可引伸 解讀為香港和中國在概念上的對等。既然可能引發不準確的意思, 何不由今日開始改掉這種不準確的習慣呢?
回到“嚴防輸入,阻止擴散,盡早通關”的主題,這應該是香港
防疫政策的核心。原議案提出的4項措施,我都非常支持。為了盡早 創造條件讓兩地通關,逐步全面恢復民生、家庭、經濟、文化等不 同領域的交流及往來,特區政府必須要更積極配合內地的防疫要 求,包括推進口岸管理合作和聯防聯控,以及兩地健康碼對接的工 作。
全港市民亦有義務更積極配合、遵守防疫措施。香港是國際大
都會,與世界各國聯繫緊密,因而對不少群體提供豁免檢疫,但考 慮到很多國家如今都採取“與病毒共存”的應對策略,這跟我們國家 一直採取非常嚴謹的 “動態清零 ”的防疫抗疫策略 有 重 大
差 異
, 故
此,為了達到兩地通關這首要目的,嚴防輸入,收緊豁免安排是無 可厚非,有其必要。
至於其他議員提出的修正案,原則上我都支持,特別是梁子穎
議員提出的修正案,向受影響的業界及員工提供支援亦是我所關注 的事項。為了應對疫情,政府關閉了很多文康設施,多項大型活動 亦被迫延期或取消。同時,直接受疫情措施影響的特困行業,包括 文化體育界的自僱者、戲院、飲食、服務業及旅遊業等再次受到打 擊,特區政府應該盡早發放支援,並研究如何擴闊支援的覆蓋面, 讓過去被遺忘、忽略的業界及從業員能夠受惠。
特區政府亦應該調整防疫抗疫策略,精準施策,提升在追蹤、 快速反應、局部封鎖和檢測方面的能力,更需要精準標定控制範圍 及內容,盡快控制疫情,減少對各個行業特別是中小企的 打擊。
梁熙議員及嚴剛議員提出的修正案措辭中,亦有把“中港”一詞 修改為內地與香港,反映了吾道不孤。說到這裏,我想再談談今次 提出修正案的初心,是希望最少從立法會開始改正“中港”這個不正 確的說法,以符合我在參選時提出秉持強化“一國”,優化“兩制”的 議政原則。由於修正案的處理程序是按擬修正字句的先後次序編排,如果排在我之前的兩項修正案獲得通過,我將不能提出修正案, 或者只能就梁子穎議員獲通過的修正案提出進一步修正,但可以修 正的範圍會受限制,只能夠修正第二次出現的“中港兩地”字眼,未 能完全反映我提出修訂的原意,令人遺憾。
此外,現時的規則容易引導議員在提出修正案時,競相盡早修 正字眼,以爭取排序優先,這情況並不理想。我更不希望將來出現 的議案大面積地出現“由於”、“基於”、“鑒於”、“源於”等字眼作為 起始的修正,或者刪改原議案起始的表述。我希望藉着今次的修正 案可以為內地與香港關係的表述證明,同時指出目前《議事規則》對議員修正案的一些問題,留待日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