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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檢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10.01.2013

代理主席,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已推行十多年,在過去一段長時間裏,政府與市民的看法可謂南轅北轍。在政府的層面看來,強積金制度可以減輕對退休保障的直接負擔及壓力,但從市民的層面看來,如果強積金制度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他們自然是會支持的。但是,客觀的現實,是強積金制度的缺憾令市民大部分的供款付諸流水,完全未能達到投資積累,以及保障市民長遠退休後生活的目的。

 

問題究竟出自何處呢?當年政府在推行強積金制度前後,曾經有人提出一種看法,便是如果香港的金融業發展得好,便可以養活全香港。我們從良好的願望來理解,政府希望能夠達到一石二鳥的作用,利用退休保障計劃,推動金融發展。但是,實踐下來和經歷過去一段時間金融動盪的狀況所暴露出來的問題,卻是強積金計劃可能出現了本末倒置的情況,向金融業傾斜,雖然發展了金融業,但卻侵蝕了市民的“血汗錢”。

 

香港近年通貨膨脹非常嚴重,薪酬升幅“跑輸”通脹,市民生活質素有所下降,尤其是中產人士的感受更深。扣除供樓或租樓、子女教育、供養父母、醫療,以及各種“衣、食、住、行”等開支後,一般中產家庭的收入已經所餘無幾,更遑論儲蓄或投資。香港教育學院在去年年底進行的調查發現,有41.5%在職人士並無為退休後的生活作儲蓄。很多人唯一的投資便是強積金,退休後的經濟來源亦主要依靠從強積金而得的投資回報。然而,他們的一部分供款最後卻流入了中介人的口袋中,個人資產被蠶食。

 

強積金制度的成功,是有賴3項因素的:第一,是供款要足夠;第二,是投資年期要長;以及第三,是投資回報要“跑贏”通脹。對於首兩項條件,只要經歷時間的累積,便應該可以達到,供款者沒有太大意見。不過,問題正正出於第三項因素。自強積金制度實施12年以來,每年的年度回報率平均只有3%左右。扣除這12年間1.1%平均通脹率,強積金回報只勉強“跑贏”通脹。

 

去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錄得3.7%的升幅,而同期的強積金回報率卻只有0.8%。但是,基金經理的管理費及中介人的收費卻照收如儀,數額非常龐大,甚至越來越龐大,令強積金制度成為眾矢之的,最惹民怨的政策。

 

新世紀論壇在2011年曾進行有關強積金制度的調查。結果顯示,只有2.3%受訪者認為強積金制度可以使退休生活得到保障;有81.4%受訪者認為,基金信託公司和代理人才是強積金制度的最大得益者;超過65%受訪者支持放寬現時強積金只可投資基金的限制,讓供款人有更多選擇。

 

以上的統計數據及調查結果均顯示出市民對整個強積金制度的感覺是“未見其利,先受其害”。由於強積金制度有強制性質,他們的感覺是彷如每個月被榨取一定收入,將“血汗錢”向基金經理進貢。

 

鄧家彪議員今天提出的議案和多項修正案,均針對性地反映即使落實“半自由行”的制度後,強積金制度仍然可能是千瘡百孔的。

 

面對社會的不滿,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直至去年才發表“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制度行政成本研究報告”,提出若干建議,把行政費調低。原議案亦指出強積金制度眾多不足之處及提出改善措施,我個人非常認同。不過,我想指出,更徹底的改革方案是從引入非牟利經營者的改革方向着手,為強積金制度帶來更徹底的改革。

 

首先,非牟利經營者的非牟利性質,可以令人合理地相信其行政及管理成本會較現時的受託人低。此外,設立非牟利經營者的目的,不在於取代市場或現時的基金經理,與民爭利,而是提供選擇,促進強積金市場的競爭,從而促使受託人降低收費,讓市民的供款得到最低限度的保障。

 

事實上,參考其他國家(例如新加坡)的經驗,政府除設立公積金制度外,還直接參與當中的管理,成立新加坡政府的投資公司,負責管理及投資,並為投資虧損“包底”,在節省管理成本之餘,還可以保障投資回報。

 

再者,非牟利經營者參與強積金市場的建議已在社會醞釀多時,是現時社會上的主流意見,有部分評論甚至視之為改革強積金制度的唯一出路。

 

事實上,只有政府改變思維,放棄以發展金融業為先的考慮,令政策回歸根本,以保障市民的退休生活為依歸,為市民謀取最大利益,才有機會與時俱進,得到市民認同和支持。

 

此外,有同事建議研究全民退休保障,甚至促請政府在短期內落實。我要特別指出,現時社會上雖然有不少贊成的聲音,但反對的聲音亦不容忽視。其實,大家心裏明白,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幾乎與加稅劃上等號。市民是否有足夠的心理準備付出,又或是社會能否承擔呢?我認為有需要作出相關的研究和分析,以及進一步聽取市民的意見。

 

無論如何,我認為應該先着手全面和立即改善強積金制度的運作,並以此為基礎,逐步考慮擴闊覆蓋面,以達致長遠全民保障的理想目標。

 

我謹此陳辭。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