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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日報專欄 - 預算案在文化發展具承擔
14.03.2018

314日都市日報專欄

 

預算案在文化發展具承擔

 

上月公布的財政預算案,除了在體育發展上投放了不少資源,在文化發展上也不乏新投入。

 

在硬件方面,繼20171月施政報告宣佈預留200億元推展26項地區體育及康樂設施後,今年預算案提出預留200億元改善和增建文化設施,無疑是補足了過去政府在文化建設上的不足,冀政府能善用該200億元的撥款,盡快落實改善設施的工作,並物色更多地方興建文化場地,為文化藝術界提供更多優質的發展空間。

 

就軟件發展方面,不少藝團均面對資源不足的問題,在緊絀的資源和人手下,為推動本地藝術發展而努力。而藝術發展局所提供的資助,往往是僧多粥少,未能滿足不同藝團的需要。因此,預算案提出由2018/19年度起增撥5500萬元,支援九個主要演藝團體、藝發局資助的中小藝團,以及增加康文署場地伙伴計劃下中小藝團的資源,相信能有助減輕部分藝團的財政壓力,協助他們成長、發展。

 

此外,預算案建議向藝術發展配對資助試驗計劃增撥5億元並放寬計劃的配對條件。自配對資助計劃推行以來,筆者和業界一直要求政府擴闊計劃的申請資格,讓更多藝團,特別是中小藝團可以納入計劃的資助範圍。今次政府的建議正正是回應了業界的訴求,冀能盡快公布有關細節,讓更多藝團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