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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 支援文化及體育界欠力度_思考香港
30.09.2020
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雖然提出了一些支援本地文化藝術和體育界的措施,如:為需關閉的表列處所(如:健身中心、體育處所等)提供補償,提高對業界從業員的資助額等。但是,支援的力度卻並不足夠。

因疫情的關係,業界受到極大打擊。康文署場地關閉、各表列處所被勒令停業、學校停課等,令部分業界和從業員均直接受到影響。但同時,業界的營運,其實是滲透各行各業之中,例如在限聚令之下,很多大型活動,包括商業活動都要取消。活動取消,受影響的不只是活動的主辦者,還有一系列的業界從業員,例如負責幕前演出的表演者、音樂人、司儀,負責音響、佈景、煙火、燈光等幕後製作人員、負責宣傳推廣的人員等等。

過去我已多番指出,業界有相當大比例的從業員是自僱人士,估計超過十萬人,但政府之前的防疫抗疫基金支援計劃,只能資助稍多於4萬名業者。政府曾指,難以識別業界從業員,準確資助有需要的人。但以煙火特效製作業為例,每一間公司、每一位從業員都要申請牌照,並受嚴格規管,政府完全掌握他們的資料。在疫情期間,所有大小型活動(包括年初二及七一回歸的煙花匯演)均取消,幾百位從業員失去工作,但他們從未能透過防疫抗疫基金得到半點資助。

另一方面,業界亦曾籌劃自救行動,通過行業組織向有需要的業界同工提供資助,如:電影界兩個團體發起「香港電影工作者疫境支援計劃」,透過業界募捐為各基層同業作出支援;而音樂舞台演出界也在疫情中組織了網上慈善音樂會,募捐了600多萬元,透過慈善機構向超過600多位業者發放現金援助。因此,行內組織是絕對有能力,也非常樂意協助政府識別有需要的業界人士。

政府出台政策,扶助有需要的群體,保經濟、保就業,原則上筆者都支持,但必需符合公平、公義,避免出現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情況。然而,政府推出的「保就業計劃」,即使在疫情下業務有增長的企業,仍然「一視同仁」獲批大額資助,例如:超市、物業管理類行業在第一期計劃,領取了接近十億元的資助。而即使政府意識到問題,但第二輪計劃依然接納其申請,只要求他們回饋市民,無疑令資源無法用於最需要的市民。

筆者正積極聯絡行業組織,找出方法識別有需要的業界工作者,也希望政府能積極配為,以為業界提供適切的援助,協助他們走出疫下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