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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區議會的文化角色
29.12.2016

增強區議會的文化角色

現時的地區文化節目,都是由康文署安排,由上而下地訂立。其編配節目的考慮,主要從全港的角度出發,務求有各種各樣的文化節目,切合不同人士的需要。然而,這種安排卻令各區的文化節目相近,欠缺地區特色。對於社區內的持份者,當局沒有平台吸納他們的意見。康文署的地區經理,雖然也有與地區的文化藝術團體合作,但卻沒有以此為政策,更沒有發展的理念和權力去進行協調。同樣問題也出現於社區內的文化工作者中,例如:火炭、觀塘區的工廈,都進駐了不少文化工作者,但由於欠缺溝通的橋樑,他們與社區較少聯繫,各持份者和組織推動文化工作時,只是各有各做。

文化藝術發展應由社區開始。具體來說,可以在全港十八區區議會,各設立地區文化專員一職,負責統籌。專員可以因應其所屬地區的特色和需要,策劃當區的文化藝術活動,並擔當業界、社區、學校、地區團體、政府部門,以至是商戶之間的聯繫人,促進合作,共同舉辦區內的文化藝術活動。專員亦可探討與其他地區的文化專員合作的可能性,打造更多不同類型的文化活動,提升市民對文化藝術的興趣及觀賞能力,並營造文化藝術的氣氛。另一方面,文化專員更可擔當扶助文化團體的角色,協助他們連繫地區,擴闊網絡。總之,就是要利用上述的途徑,擴大參與文化藝術的人口,營造一個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文化藝術環境。而區議員則可以在議會內,與地區文化專員緊密合作,扮演促進者的角色,負責推動政策、措施,並給予意見,制訂區內文化發展的目標,提高可持續性。

 

香港是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不同社區有不同的文化色彩,值得加以推廣,而區議會正正是推動文化在社區進一步發展的最佳平台,讓文化在社區紮根、始於社區,讓社群有更多接觸和參與文化藝術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