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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_本地藝術團體所聘用的藝術工作者的薪酬待遇
06.07.2016

以下為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口頭答覆:

 

問題:

 

  根據本人較早前進行的一項調查的結果,本地藝術工作者(包括表演者、幕後工作人員、行政人員)的薪酬待遇普遍偏低。有意見指出,雖然有不少藝術工作者為理想而堅持留在文化藝術界工作,但在薪酬待遇長期偏低和事業發展欠缺前景的情況下,文化藝術界不斷流失人才,不利本地藝術的長遠發展。另一方面,民間藝術團體因資源所限,給予藝術工作者的薪酬待遇難與公營機構匹敵,以致該等團體無法挽留人才,發展受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現時在甄選本地藝術團體,合辦或獲贊助舉辦文化藝術節目時,有關團體給予藝術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水平是否考慮因素之一;如是,詳情為何;如否,該署會否考慮把該等藝術團體提供的薪酬待遇水平列為考慮因素之一,以及有何措施確保有關的藝術工作者獲得合理的薪酬待遇;

 

(二) 有否調查藝術行政人員過去三年的薪酬待遇;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鑑於政府在二○一三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在二○一三年起的五年內會額外撥款1億5,000萬元,以加強培訓不同資歷的藝術行政人員,當局在推行有關培訓時,有否採取措施令該等人員的薪酬待遇達至合理水平;如有,詳情為何;及

 

(三) 當局有否採取措施,提高民間團體所聘藝術工作者的薪酬待遇,以縮窄公營機構及民間團體在其給予藝術工作者薪酬待遇方面的差距;如有,詳情為何,以及如何評估該等措施的成效;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代主席:

 

  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本地藝團及藝術工作者的發展,民政事務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及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推行多種資助計劃和措施,為本地藝團和藝術工作者的創作及發展提供不同程度及不同方面的支援,提升他們的能力和提供更多創作及演出機會。就馬議員的問題,我們有以下回覆。

 

  本地藝術工作者的薪酬視乎其就業情況(包括全職及兼職)、藝術形式及工作性質、以及人力資源市場情況等各因素而有所不同,難以劃一訂定薪酬的水平標準。藝術工作者是藝團其中一項最重要的資產,我們相信藝團在聘用藝術及行政人員方面必須要有自主權以配合藝術形式及行業的特性,因應藝術和業務發展需要,按專業判斷處理人事聘任事宜,包括員工的薪酬條件等安排。政府無意干預藝團的人事聘任及薪酬安排,但一直協助業界培育人才、提升藝團的整體財政能力,全方位為藝術工作者營造更有利其專業發展的環境,從而讓本地藝術工作者的整體待遇得以改善。

 

(一) 馬議員問題的第一部分問及康文署在考慮本地文化藝術節目的申請時的安排。康文署在考慮本地文化藝術節目的申請時,會整體考慮多個因素,包括節目的藝術價值、藝術家的專業水平和地位、對觀眾的吸引力和教育價值、財務可行性、場地檔期及技術問題、以及申請團體的相關經驗及能力等。藝團委約表演者、主創及製作人員時會因應每個節目建議的內容、規模及參與程度而有所不同,酬金亦會各異,因此署方在考慮節目的財務可行性時,會就藝團提交的財政預算,參考節目的整體人員開支以及以往同類型節目的預算及實際支出,再與藝團商討以達致雙方接受的整體節目費用。康文署並沒有亦不宜就藝團聘用藝術工作者的酬金水平訂定指引。我們認為現時的做法合適,讓藝團可因應其個別節目的預算及製作上的需要,按專業判斷處理人事聘任事宜,包括節目涉及的藝術工作者數目、聘用模式及相關酬金。

 

(二) 問題第二部分問到藝術行政人員的薪酬待遇情況。政府於二○一三至一四年度額外撥出1億5,000萬元,由該年度起的五年內加強培訓不同資歷的藝術行政人才。有關計劃的主要目的,是提升他們在藝術行政方面的經驗和知識,協助他們提升競爭力,配合本港對藝術行政人員的需求。截至二○一五至一六年度,我們已透過撥給康文署和藝發局的8,500萬元撥款,提供了約450個培訓名額,內容涵蓋本地實習、海外文化機構暫駐/實習、獎學金及藝術行政人員培訓課程。除了加強人員培訓,我們更致力支持藝團的發展,讓它們有資源聘用合適的藝術行政及其他藝術人才,為藝術工作者營造更有利其專業發展的環境。由於藝術團體的規模、活動和運作模式各有不同,不同藝團難以互相比較,業界亦沒有劃一的標準決定藝術工作者包括行政人員的酬金和待遇,當局過往並未有就藝術行政人員的薪酬待遇進行全面調查。

 

(三) 一般來說,康文署及接受民政事務局經常性資助的機構在訂定員工(包括藝術工作者)的薪酬時,除了考慮職位本身的要求及工作情況等因素,也會參考同類工種的薪酬水平。

 

  藝發局曾於二○一二至一五年委託顧問進行本地藝術行政人員及專才人力資源調查,結果顯示業界在未來對藝術行政人員的需求將會上升;我們認為藝團應按其藝術和業務發展需要,以專業判斷為其員工訂定合適的薪酬條件以挽留人才。

 

  我們相信要提升藝術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政府應該從進一步改善業界整體的經營環境着手,並支援藝團提升能力,為藝術工作者營造更有利其專業發展的環境。在這方面我們近年所採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i) 政府由二○一四至一五年度起,向藝發局的一年/二年/三年資助計劃增撥1,800萬元的經常資助金,以加強對中小型藝團的支援。另外,為加強支援獲得一年資助的藝團而撥出的500萬元有時限撥款,更從二○一四至一五年度起轉為經常資助金。與二○一三至一四年度比較,我們預計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獲藝發局資助的年度資助藝團的平均資助額,將由64萬元增至約80萬元,讓藝團在財政上有更大彈性,把資助用於改善藝術工作者的待遇或其他有利於提升藝術創作及運作的方面;

 

(ii) 政府於二○一一年推出「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每年發放約3,000萬元供本地藝團申請,支持具規模及跨年度的文化藝術計劃/活動。計劃自推出以來,已批出了24項具配對資助元素的「躍進資助」申請及49項提供直接資助的「項目計劃資助」申請,批出的資助上限達1億7,000多萬元。這個計劃為中小型藝團提供額外財政支援,有助藝團的持續發展,讓它們得以繼續支持藝術工作者的工作;

 

(iii) 康文署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支援年輕藝術家/中小型藝團的經費約1億元,舉辦逾4,000場演出及活動,為藝團提供創作和展演的機會及收入,讓藝術工作者受惠;

 

(iv) 政府於二○一四至一五年度為九個主要表演藝術團體提供額外約3,000萬元經常性撥款,撥款用途包括支援藝團推行措施以培育人才、增加員工的薪酬以挽留人才及製作新作品等,從而協助藝團投放資源優化人力資源,提升藝術水平;及

 

(v) 政府已於上個月推出「藝術發展配對資助試驗計劃」,透過政府提供配對資助,協助較具規模的藝團/機構(包括藝發局)提高其籌募私人捐款和贊助的能力,從而擴闊有關藝團/藝術機構的財政來源,以及推廣捐助文化藝術界的風氣。當中藝發局亦計劃自行推出和管理其配對資助計劃,讓其資助的中小型藝團可就他們所籌得的捐款/贊助,獲藝發局的配對資助。有關計劃可改善藝團的財政能力,讓它們有能力進一步優化本身的人力資源,提升藝團的藝術水平及營運。

 

  展望將來,我們會繼續透過不同支援措施,增加藝團的財政來源,以支持本港藝術界別的持續發展。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