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壹周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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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權的問題
30.05.2013
特許經營權在香港十分盛行,特別在飲食和零售行業更為普遍。無用置疑,特許經營權可以為一些沒有營商經驗,又有意創業的人士,吸納大企業的管理經驗和營商之道,減少創業者的經營風險,原意可取。然而,香港的特許經營店,來來去去都是某幾個品牌,某幾個商號,特評經營店之間的競爭壓力不大,甚至出現某種程度的壟斷。

租金飊升,通脹嚴重,中小企和小商戶的生意愈來愈難做。筆者最近聽到一些中小企老闆的意見,指現時很多商場只會將店舖租給大型連鎖店及特評經營店。對於一些小商戶,即使有能力負擔租金、有經驗、有客源,也會被拒諸門外,不獲續租,被迫離場。在這些經營環境下,加盟者的選擇不多,議價能力相對地低,而這些加盟協議能否保障加盟者的利益,是中小企十分關心的問題。

面對缺乏競爭的經營環境,對中小企及消費者,都是一件壞事。筆者認為,政府首要向外推介香港,藉此引入更多特許經營商,締造更合理的競爭,增加消費者及加盟者的選擇。第二,作為香港最大業主的領匯和房委會(特別是房委會),在租務上,要公平對待所有租客,為消費者提供多選擇。第三,政府亦要檢視特許經營合約,硏究當中是否有不合理的情況出現,避免合約條款向任何一方傾斜,為加盟者提供適切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