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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版業面對版權缺漏_星島日報
05.06.2016

  上個月二十三日是世界閱讀日,世界各地都舉行了推廣閱讀的活動。這個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立在一九九五年創立的閱讀日,全名是世界圖書和版權日(World Book and Copyright Day),不過,社會在推廣閱讀上談得多,但版權的保障就鮮有人談及,筆者想在提出兩點補充。

 

版權修訂條例拉倒

 

  十七世紀印刷術開始普及,有不少未經原作者同意的作品被複印。為了保障私有財產,促進更多創作,一七一○年英國的「安妮法令」就確立了最先的版權保障。經過幾百年的發展,由過去的書籍版權制度擴展至現代全面的知識產權保障。然而,面對着數碼科技和智能手機的普及,書本作為版權制度的始祖,要追上版權保障,又要跟上讀者閱讀習慣的改變,圖書和出版行業的發展,前景可謂充滿挑戰。

 

  以年輕人較偏愛的漫畫為例,八十後的朋友們相信還有擠進商場搶購或租借漫書的童年回憶,但現時年輕人愛流連的商場,專門的漫畫店已經愈來愈罕有。事實上,本地漫畫界的收入,由二○○七年的七億元下跌至二○一四年僅有一億元,萎縮的程度驚人。難道現在的青年人不愛漫畫嗎?又不見得,幾十年前的漫畫人物到今天仍是家喻戶曉,Kidult和青年人同樣熱愛。

 

  漫畫收入下跌,不是漫畫不受歡迎,而在是在互聯網「Content任拎」的年代,侵權者將侵權漫畫在自己的平台分享,賺取廣告點擊無本生利,蠶食作者應有的權利。面對如此猖獗的侵權行為,現時的版權條例遠遠未能追上,今年四月版權修訂條例被拉倒,引入傳播權利以堵塞目前法例漏洞的希望幻滅,行業就要繼續承受現時的版權缺漏。

 

增撥資源維護授借權

 

  另一項涉及版權的爭議,是公共圖書館的服務。圖書館深受市民歡迎,去年借閱次數近四千萬次,推動閱讀和提升文化素養。不過,對於作者和出版業界來說,圖書館服務確實是有喜有憂:喜的,是圖書館有助作品傳播和流通,讓更多讀者欣賞自己的作品,令作者得到更大的滿足;憂的,是圖書館如果有太多自己的作品和高量的借閱,就擔心會直接影響銷路,令作者和出版商的心血,得不到合理的經濟回報,間接會影響行業發展。

 

  翻查公共圖書館的購書數目,業界的擔心是有事實根據。圖書館去年用作購買本地書的開支只有一千三百萬,僅佔購書開支的二成五,但佔了總借閱次數的一半。熱門的本地書籍,政府的購入量會高達兩百多本,它們的借閱次數每年多達二三千次。在香港如此狹小的銷售市場,圖書館有如此高的購書量和借出量,政府還說這不會影響到書的銷量,是完全說不過去的。更令人質疑的是,圖書館購買的音像產品,付出的費用是包括了借出的版稅,但本地的書籍則只是以零售價購入,對文字創作欠缺應有的版權保障。

 

  必須強調,筆者不是要求政府減少購書,影響圖書館服務,更不是要打借閱者的主意。但政府需要在圖書館服務及維護本地的作家權益,增撥資源作出適當的平衡。目前有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採納或正引入借閱權的概念,當讀者借書時,政府(非借閱者)需要繳付版稅予作者和出版商,一來給予作家和出版社合理回報,二來可以鼓勵本地的文字創作。香港業界已組成了「授予公共圖書館圖書借閱權大聯盟」,並在本月中舉行國際學術會議,介紹外國如何處理濫用和收費等技術問題,爭取康文署重視本地文字創作的版權。

 

  有效的版權保障是持續創作的基石,但在資訊爆炸的年代,人們習慣了無限和免費的資訊,文字創作的心血,愈來愈難得到合理回報。希望在以後的閱讀日,除了推廣閱讀外,還可以對版權保障多一點認識,多一點認同和支持,填補現時的缺漏。

 

(刊於201665日《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