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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體育、演藝、文化、出版」界別政府行動方案3.0(修訂版)
08.09.2020
甲、 前言

七月初,香港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出現反彈,本地感染數字急升,甚至曾連續12日出現過百宗確診個案,情況令人憂慮。為加強疫情的防控,特區政府收緊防疫措施,包括:再次宣佈關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場地(如:運動場、草地球場、體育館、表演場地等);要求戲院、公眾娛樂場所、健身中心、體育處所等14類表列處所停業等。另一方面,一年一度的香港書展也因疫情嚴峻的關係而需延期至12月。

固然,為避免疫情繼續擴散,政府收緊防疫措施,是可以理解。然而,疫情至今持續超過半年,已令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受到重創,不少從業員失去工作和收入,家庭財政面對極大危機。面對疫情反彈,防疫措施再一次收緊,進一步打擊業界的營運,復甦更是遙遙無期。故此,希望政府政府能考慮下列各項建議,盡快推出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協助業界應對新一波疫情對他們的沖擊。

乙、 建議措施

1. 設立支援業界的短期失業援助

過去兩輪防疫抗疫基金,雖然推出了各項計劃為業界從業員(如:體育教練、藝術導師、藝術工作者等)提供紓困資助,同時,「保就業計劃」也惠及不少業內機構的僱員。但必須指出的是,很多業界內的自僱人士(如:電影工作者、活動及演藝製作界從業員、音樂人等),均沒有開立強積金戶口,也未能受惠於兩輪基金內的計劃。在疫情嚴峻之下,他們很多都早已沒有工作,失去收入。事實上,藝術、娛樂及康樂活動業的失業率,就由去年4-6月的2.4%,急升至今年同期的10.8%,也較整體失業率6.2%為高,實際情況有更多業界從業員處於極端就業不足的狀況。

就此,政府應考慮設立短期的失業援助,為因疫情而失去工作的業界人士提供財政援助。業界人士只要能提供失去工作的證明,不用經資產審查,便可申領一定金額的現金津貼,為期最多6個月,協助他們渡過目前的難關。


2. 提高對業界從業員的資助額

政府在早前兩輪基金向藝術工作者、藝術導師、體育教練等提供7,500元的資助。唯疫情至今已持續半年,並相信會繼續維持一段時間,即使連同政府向全港市民派發的10,000元,對欠缺工作,失去生計的藝術工作者、體育教練及業內其他自僱人士而言,該筆款項實在難以支撐半年,甚至大半年的生活開支。政府應考慮加碼向這批藝術工作者、藝術導師、體育教練等發放額外的資助,協助他們應付因新一波疫情而帶來的困難。

3. 為需關閉的14類表列處所提供補償

由於疫情嚴峻,政府要求14類表列處所(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體育處所及泳池等) 關閉。處所關閉,業界無奈停業,營運面臨嚴重危機。政府有需要考慮再次向受影響處所推出資助計劃,以補償他們因處所關閉而蒙受的財政損失。同時,政府也應考慮參考「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按處所的面積分發資助金額。

另一方面,若政府日後考慮向戲院提供資助,應修訂早前的「電影院資助計劃」,以「銀幕」計算資助款額的同時,也應以戲院的「座位數目」及「租金負擔」作為計算資助額的因素,以更準確反映戲院因關閉而蒙受的損失。

4. 考慮放寬健身中心等表列處所的人數限制

政府在9月4日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健身中心可有條件下開放,但每一健身站、器械和器材不能容納多於4人,連教練在內每組訓練或課堂不得超過4人;羽毛球場、乒乓球室、保齡球場、桌球室及海上活動中心等也可重新開放。然而,以健身中心為例,每班小組人數不多於四人,將無法達到收支平衡,建議政府在評估防疫風險後,在能考慮放寬健健身中心等表列處所的人數限制,令處所有更多空間賺取收入,減少虧蝕,也讓更多市民有更多機會參與康體活動。

5. 向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團體選民提供財政支援

過去半年,整個業界幾乎陷於停頓,不少團體收入全失,財政面對極大壓力,瀕臨結業的邊緣。因此,建議政府向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團體選民(九大旗艦藝團及受藝發局一至三年資助的團體除外)提供財政支援。團體選民在提交過去兩年的銀行營運帳目後,可獲發三萬元的資助,以支持他們渡過目前的財政困難。

6. 豁免文藝活動退票手續費

康文署場地因疫情的關係而關閉,已籌備的表演及活動因而需要取消。然而,藝術或演藝團體進行退票安排時,需向售票系統繳付一定的手續費,令無法舉辦活動、失去收入的團體更是百上加斤。建議政府豁免或資助相關的退票手續費,減輕藝團的財政壓力。

7. 在表演場地關閉期間開放場地供藝團作排練、網上表演或拍攝用途

各個表演場地自7月以來關閉至今,以加強疫情的防控。然而,不接受觀眾入場的場地,病毒傳傳的風險較低,政府應考慮開放轄下的表演場地,以優惠價供藝團租用,作日常排練、網上表演或拍攝用途。

8. 放寬「藝文界支援計劃」團體及個人的申請資格

受疫情影響,本地文化藝術活動近乎全部取消或無限期延後,令藝術工作者及藝團的工作大受影響,香港藝術發展局推出「藝文界支援計劃」為受影響的藝團提供一定的財政資助。為讓更多藝團受惠,建議放寬計劃的團體申請資格,讓過去三年曾獲民政事務局、康文署和藝發局資助的團體(包括曾獲場地資助的團體)均可作出申請,以協助更多藝團應付疫情帶來的沖擊。同時,當局也應考慮將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香港體育館﹑伊利沙伯體育館等娛樂或商展活動納入資助範圍之內。另一方面,如個人藝術工作者能提供相關證明(如:過去的工作合約、證書等),經簡單審核後,也可申領資助。

9. 擴闊為體育教練提供一次性補助金的申請資格及為體育裁判提供支援

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設有計劃,為港協暨奧委會轄下體育總會的體育教練,以及曾與學校或社福機構合作的體育教練,提供一筆過7,500元的現金補助。然而,不少持有其他專業資格的教練或導師並未能受惠。故此,政府應擴闊相關計劃的申請資格,讓與政府合作的團體(如:香港游泳教師總會、各地區體育會等)之認可教練或導師,以及持有其他專業資格或證書的教練或導師也可申請補助金,讓更多業界人士可受惠。同時,除體育教練外,政府也應考慮為各項體育比賽裁判提供資助。



10. 為康文署主辦或資助的文化藝術活動及支援的學校外展訓練班提供更大補助

由於場地關閉、學校停課的關係,大量康文署主辦或資助的文化藝術活動,以及由康文署資助的學校外展訓練班均需停辦。舉辦相關文化藝術活動及訓練班的開支,已早已列在康文署的預算之內。雖然活動停辦,政府應考慮將百分之五十或以上的相關預算開支,撥予受影響的藝團及體育團體,支持他們繼續營運及支付員工薪酬。

11. 向受資助體育團體提供援助

為加強疫情的防控,康文署轄下的體育場地和體育處所均需關閉,令很多體育團體無法舉辦體育活動或班組,收入大受影響。因此,建議政府推出計劃,讓過去三年曾取得任何康文署資助的體育團體,申領一筆過的資助,令他們在疫情期間,有資金維持基本的運作。

12. 支援沒有受政府資助的團體

有部份體育及文化團體,以非牟利慈善團體註冊,並沒有接受政府資助,靠籌集民間資源,舉辦活動來支撐營運,為市民提供豐富的文康體生活。在疫情打擊下,文康體活動停擺,營運出現極大困難。政府應該向能提供三年營運文康體或舉辦活動紀錄的團體,提供一定數額的租金資助提供租金資助,協助它們渡過難關。

13. 參考支援飲食界及零售界的支援措施,為創意產業內不同機構提供財政資助

疫情持續超過大半年,本地創意產業受到重創,不少行業機構在失去收入之餘,還需應付員工、租金、器材維護等營運開支,正艱苦經營,苦苦支撐。故此,建議政府參考支援零售業及飲食界的措施,為業界團體(如:活動及演藝製作公司、出版社、電影製作公司、特效公司、從事音樂、舞蹈、視覺藝術及體育的教育中心等)提供財政資助,協助他們渡過目前的財政難關。

14. 進一步透過電影發展基金支援電影業

在疫情之下,很多電影拍攝工作經已停頓,電影幕前幕後人員失去生計,正陷於生死存亡之秋。雖然,政府早前透過電影發展基金起動額外措施,包括:推出新資助計劃支持年輕導演開拍電影、新增「劇本孵化計劃」、加強專業培訓等,但這並不足夠。政府應考慮利用電影發展基金,推動更多支援措施,包括考慮為電影界基層員工提供現金補助,以挽留人才,讓香港電影得以走過疫情,繼續承傳。

15. 為煙花及煙火製作公司提供支援

由於疫情的關係,很多大型活動、拍攝工作都一一取消。為這些活動提供煙花效果、爆破效果的製作公司也流失大量工作,失去收入,面臨結業危機。因此,政府應考慮為本地煙花及煙火製作公司提供援助,支撐他們維持基本運作,協助他們渡過現時的財政困局。

16. 為音樂界工作者提供援助

在疫情之下,不少現場表演活動均需暫停,以減少病毒的傳播。然而,音樂界工作者大部份都是自僱人士,但並沒有強積金戶口,未能受惠於保就業計劃。建議政府透過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IFPI(HK))發放資助,讓曾於協會會員下工作的音樂界工作者申請一定金額現金津貼,維持他們的生計。

17. 援助出版界應對書展延期而帶來的影響

香港書展因疫情的關係而延期舉行。每年的書展是本地出版界一個重要的營銷平台,書展延期,意味業界暫時失去一個重要的收入渠道,對出版社的營運帶來極大的挑戰。再者,因書展延期,出版社損失為書展預備工作而支付的開支(如:置攤位、員工薪金、倉庫物流、宣傳製作等)。根據「爭取支援書展參展商專責組」進行的調查,近半受訪的參展商損失達50萬元,更有一成損失達200萬元以上。因此,政府應考慮為參展商提供支援,包括:全數資助參展商未來參加書展的費用;為書展參展商的前期籌備費用提供資助等。另一方面,因書展延期,參展商向貿發局預訂的資源或服務尚未使用,有關費用應考慮全數轉移至下一次書展之用。

18. 制訂協助行業復甦的措施

疫情對本地經濟帶來嚴重影響,業界也受到重創,政府在挽救行業的同時,也需同步與業界積極溝通,共商協助行業復甦的政策,特別是,業界為應對疫情,營運已面對極大壓力,難有新資金在疫情過後推動新項目。政府應考慮設立起動基金,在疫情過後為業界的新項目提供貸款或資助,協助業界的復甦。政府也應考慮推動跨界別合作,舉辦大型活動,發動本地業界的力量,推動社會疫後復甦的氣氛。

19. 經審核後讓於2020年3月31日之後開設的強積金戶口也能申請「保就業計劃」

按目前「保就業計劃」,申請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和僱員強積金戶口,必須於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已經開設。但是,部份公司或機構在2月後才開設,未能趕及在3月底前設立強積金戶口,未能受惠於保就業計劃。可是,這批新公司或機構也甚受疫情受害,也需政府的支援。故此,建議在6月底前設立的強積金戶口,相關公司若能提供過去數月的運作證明,經審核後同樣可獲保就業計劃的資助。同樣,自僱人士申請資格,也應將原來規定須3月底或之前開立強積金戶口的期限延後,讓4月之後成為自僱人士,也可申領一筆過資助。

20. 進一步延長中小企百分百擔保計劃「還息不還本」的年期

政府透過第二輪基金優化「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八成、九成及百分百特別擔保產品,其中還息不還本的安排也由原本的6個月延長至1年。但考慮到疫情仍然會維持一段時間,經濟難以短期復甦,中小企仍需維持一定的資金流,故建議政府進一步放寬「還息不還本」的期限,讓中小企能保留資金,持續營運。

21. 放寬遙距營商計劃的申請資格

由創新及科技局負責的遙距營商計劃,為企業提供電腦化和網絡化的資助,可是,申請只限於有商業登記證的公司,一些沒有受政府資助的慈善註冊團體,未能受惠於計劃。在疫情影響下,很多文康體機構對資訊科技的升級需求大增,故建議創新及科技局,放寬申請資格,令更多機構受惠,提升這些團體應對疫情的能力。

丙、 結語

疫情持續超過半年,預料仍會持續一段時間,本地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所受的沖擊,不比其他行業少。故本人促請政府更多關注業界的狀況,並參考上述的建議,推出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協助業界走過疫境。如政府不考慮上述建議,又沒有提出支援業界的針對性措施,政府需審慎考慮參考今年預算案的做法,再次向全民發放現金,協助業界工作者應對疫情下的難關,紓緩他們現時面對的急切財政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