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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逢國議員就2018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建議
31.07.2018
1. 維護文化藝術及體育團體在工廈生存的空間

鑑於工業大廈單位空間設計實用,租金也相較廉宜,不少文化藝術及體育團體均選擇進駐工廈營運。然而,因活化工廈政策及政府過去加強針對工廈違契行為的執管行動,令部分文康團體無奈遷離,生存空間備受壓縮。政府應考慮到工廈使用狀況的變化,以及文藝及康體發展需要,盡快檢討工廈用途定義。短期而言,政府應考慮免收將工廈單位改作文化藝術用途的短期豁免書之費用,提供誘因鼓勵業主將工廈單位改作文藝用途,同時在顧及消防安全的情況下,盡快落實特首的競選政綱,放寬工廈較低樓層的限制,讓工廈較易改作創意產業用途。至於政府未來推出新一輪的活化工廈政策,也應照顧到文化及體育發展的需要,避免再重蹈覆轍,令文化藝術及體育團體的生存空間再受威脅。

2. 優化「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及藝發局「學校與藝團伙伴計劃」(先導計劃)

政府早前回應本人的建議,在2017-18年度開始,由教育局及民政事務局合作推行「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同時藝術發展局也於今年六月推行「學校與藝團伙伴計劃」(先導計劃),鼓勵體育及藝術團體善用學校課餘時間的閒置空間,進行體育及文化藝術活動。然而,過去一年推行的發展計劃反應未如理想,只有17個體育團體落實在15間學校舉辦活動。政府有需要盡快檢討計劃,加強學校與體育團體的配對工作,同時考慮向體育團體津貼康文署與學校收費的差額,吸引他們選用學校體育設施。另一方面,政府也應為全港學校統一購買第三者責任險,減輕體育團體在保險問題的顧慮,增加他們使用學校設施的誘因。而藝發局在推行先導計劃時,也應考慮相關問題,並積極拉攏藝團與學校合作,以充份發揮計劃的效益。

3. 發展體育產業

體育不單有重大社會效益,也有一定的經濟貢獻。隨著啟德體育園在2022-23年度落成,相信將有不少大型體育賽事可於體育園舉辦。特區政府應把握機會,積極推動體育產業化。

4. 確保國際大型體育賽事得以在港播映

今屆雅加達亞洲運動會是香港派出最多運動員參賽的亞運會,卻一度傳出沒有本地電視台競投有關轉播權,令市民失卻支持和欣賞本地運動員的平台。雖然最終由有線電線宣佈投得轉播權,但特區政府應檢討不介入國際大型體育賽事轉播安排的既有政策,考慮在沒有電視台競投轉播權的情況下,由政府與主辦單洽商,安排於香港電台電視頻道作轉播。另一方面,面對轉播版權費用愈趨高昂,政府應考慮推出措施,鼓勵電視台合作競投轉播權,或是以混合模式運作,由政府提供資助,給予願意開放頻道的電視台轉播,既降低商業風險,也可保障本地觀眾可收看賽事。

5. 加強支援電競項目

近年電競在世界各地發展迅速,也成為今年亞運會的示範項目及2022年亞運會的正式項目,並正朝奧運項目進發。雖然,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撥款一億元予數碼港為電競建立比賽場地及支援業界發展技術和培養人才,推動電競的發展,但除撥款外未見政府有詳細發展電競的藍圖,為電競產業鏈下各範疇提供支持的政策及措施。此外,本地現行的規例,如牌照申請,也未能追上行業發展,為電競項目的發展造成障礙,應予以檢視。而隨著電競成為國際體育盛事的項目之一,政府也應考慮從體育的角度,支援電競及電競運動員的發展。

6. 推行戲院多年期牌照

現時即使戲院持續經營,戲院營辦商仍需每年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續領牌照,繁複的續牌程序不僅每年均為營辦商帶來沉重的行政負擔,也為戲院營運帶來不穩定性,窒礙長遠投資。戲院營辦商曾多番建議設立多年期牌照,惜未獲政府積極回應。期望政府回應訴求,落實設立戲院多年期牌照,簡化續期申請程序,減省戲院營辦商的行政工作,便利營商。

7. 進一步利用CEPA推動本地影視業界在內地的發展

多年來,CEPA雖為本地影視界打開進入內地市場的大門,但他們在內地的發展仍受諸多的限制。今年初,內地國台辦宣佈放寬一系列對台灣影視製作的限制,包括:未來台灣人參與內地電視節目和電影製作的數目不再設限,台灣生產的電影及電視節目也再沒有數量限制等。特區政府應透過CEPA向中央政府爭取與台灣取得同等待遇,減少本地影視界在內地發展的障礙。

8. 推動香港成為電影後期製作中心

2017年1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組織一帶一路團吸引當地影業來港做後期製作,以及加強培訓本地後期製作人才。誠然,本地後期製作優秀,屢獲國際殊榮,過去在其他國家進行推廣時,也得到不錯的反應。因此,政府應考慮採取更積極的措施,提供更多財政誘因及便利,吸引外地電影來港進行後期製作,同時應考慮善用現有影視場地,為本地電影後期製作提供更多空間發展。

9. 設立地區文化專員

要推動本地文化藝術發展,從地區開始紮根,讓市民在社區多接觸藝術,培養對藝術的興趣,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也有助發展地區獨特的文化。政府除了應考慮讓區議會參與地區文化政策的制訂和設施管理,讓政策能發揮區內特色之餘,也能做到切合居民的需求。同時,政府也應考慮設立地區文化專員,統籌地區的文化活動,加強區內各持份者,包括:區議會、文化藝術團體、學校、居民等的聯繫,讓地區居民有更多接觸文化藝術的機會,並發揮地區的文化特色,帶動地區內的文化氛圍。

10. 積極推動本地文化藝術在大灣區的發展

2018-19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撥出1億4000萬元支援本地藝術團體和藝術家在大灣區文化交流。特區政府應善用資源,並將促進大灣區文化交流提升至高層次工作,加強支援本地視覺藝術及表演藝術團體走入大灣區,如:容許本地團體申請國家藝術基金,開拓新的財政資源,以及簡化舞台道具等進出口安排、放寬本地文化藝術團體進入內地的限制等。同時,特區政府也應採取措施提升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大灣區的知名度及對香港文化的興趣,如:定期舉辦大灣區文化博覽會、將香港的場地伙伴計劃引進大灣區劇場等,協助本地藝團及藝術家建立人脈網絡,推動本地藝團與內地有更多的合作。

11. 盡快落實政府架構重組

重組政府架構,成立文化局是行政長官的競選政綱之一。事實上,現時文化發展的工作,散落於不同政策局,如最近的書展和轉播權,同時涉及民政事務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工作。本地文化界一直期望能有一個專責的政策局,專注推動本地文化發展。雖然,行政長官在上一份施政報告表示會就成立文化局進一步聆聽各界的意見,但至今仍未見有關諮詢工作的推行。早前,行政長官透露有意設立文化創意局或文化創意旅遊局,但之後又表示不會展開這項具複雜性的工作。正因重組政府架構,成立專責處理文化事務的政策局之工作具複雜性,政府有需要盡快啟動相關工作,以確保有關政策局能於本屆政府任期前能順利設立,同時也希望政府能考慮將文化、體育及旅遊三個範疇併入一個政策局,以發揮三者的協同效應,互相推動三者的發展。

12. 落實推行授借權

行政長官在其競選政綱中曾表示會研究在公共圖書館推行授借權,雖然過去一年政府與出版界進行商討,但可惜的是始終未見實質的工作及安排。事實上,香港出版市場細小,在香港當作家、做出版並不容易。而引入授借權,目的是平衡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和資訊流通的需要,在不影響圖書館服務的前提下,為本地作家及出版社提供支援和補償,並作為鼓勵創作,支持本地出版,推動本地創意產業發展的一項措施,故期望政府能盡快落實推行。

13. 爭取在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舉辦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

今年7月香港書展舉辦的同時,深圳也舉辦了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是中國以及華文出版業的重要盛事,每屆來自內地不同地方的出版單位均到場參展,對出版文化的交流、版權的交易、閱讀文化的推廣等均有莫大裨益。每一屆的書博會均是內地各省市積極爭取的項目,建議特區政府考慮申辦在2022年的書博會,發揮香港在華文出版業的優勢,進一步推動香港出版的發展,同時也藉此作為慶祝香港回歸25周年的盛事之一。

立法會議員(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
馬逢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