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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議案:全方位支援60歲至64歲長者
30.05.2019
代理主席,今天的議題是討論如何支援60歲至64歲的長者,我相信部分原因與政府於今年年初實施將長者綜援申請門檻提升至65歲的措施有關。對於這個決定,本會不少同事早前均表示反對,亦通過了無法律效力的議案,要求政府擱置修訂。隨後,政府宣布增設就業支援補助金,並暫緩因申領人不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而扣減200元的安排。政府重申要鼓勵長者就業,但相關政策支援明顯不足。

誠然,二戰後的嬰兒潮一代逐漸退休,香港與世界不少經濟體同樣面對勞動力減少的問題。在醫療及生活質素不斷改善的情況下,不少長者過了退休年齡仍然繼續工作,一部分是屬於可以工作的,一部分是需要工作,又或者兩者都是。他們要面對的問題,亦稍有不同。政府統計處的資料顯示,在1997年,60歲至64歲的勞動人口只有82 000人,到了2012年增加了1倍,而到2017年,達到236 000人,勞動人口參與率達45.5%。故此,60歲至64歲的長者,如果身體狀況仍然良好,並且有工作能力和意願,他們確實可以為社會補充一定的勞動力,但前提是政府必須消除一些阻礙他們就業的障礙。今天的議題 讓我想起一齣電影 "見習冇限耆 ",是有關一位年屆70 的長者在時裝公司做實習生的故事,道出了富有經驗的長者對社會的貢獻尤其珍貴。在現實中,一般重返職場的長者員工要得到戲中主角受上司及同事愛戴的待遇,相信有一定難度。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在2016年發表《職場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報告,報告顯示超過三分之一受訪在職人士認為,香港職場年齡歧視的問題是"嚴重"及"非常嚴重"。大部分受訪者相信年長職員更容易遭受年齡歧視,尤其是50歲以上的人。他們因年齡而被剝奪晉升機會、收取較低工資、在縮減人手時容易受僱主針對。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又談甚麼支援長者就業?

當然,有時候僱主並非刻意歧視長者,但長者員工的醫療保險費較一般員工高1倍,而在勞工保險方面,據早前有中小企商會指出,亦較一般員工高一至兩成。平機會更指出,甚至有保費高3倍的情況。又例如,聘請長者員工,其強積金戶口不足以對沖員工退休時的長期服務金,但僱主又不想填補差額,這些額外成本對中小企的影響很大,變相令僱主增加壓力,不願意聘請長者。

故此,政府亦應考慮提供誘因,令企業更樂於招聘長者。現時中高齡就業計劃向僱用60歲及以上僱員的僱主提供6至12個月、每月4,000港元的資助,是本港僅有促進年長人士就業的措施。政府可以多考慮參考日本及新加坡政府的經驗,盡早就打擊職場年齡歧視進行立法,保障願意繼續工作或重返職場的長者享有平等的工作機會,並研究可行措施,以資助僱主繼續聘請長者員工或聘請新的年長僱員;在保費問題上,政府亦應檢討現行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的成效,研究支援非高風險行業的僱主。

關於回復長者綜援申領門檻至60歲的問題,政府當初的做法固然令人不能接受,而後來增設相當於長者綜援差額的1,060元就業支援補助金,以及暫緩扣減資助,也只是回應了本會的部分意見。如果提升門檻的原意是想鼓勵長者就業,而非節省開支,我認為政府更應該做的事,就是積極改善長者就業的配套,提供更多誘因,令長者選擇自力更生。

至於原議案建議將長者的醫療券、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及"2 元乘車優惠"的年齡門檻降低至60歲,原則上我是支持的。如果社會有足夠能力承擔,增加福利固然無可厚非,對曾經為社會作出很大貢獻的長者給予一定的支援,亦是應有之義。但是,必須考慮我們的承擔能力。

據政府統計處預測,在2019年60歲以上人口有190萬人,當中60歲至64歲人口佔57萬,放寬受惠資格將涉及大量公共開支。考慮到人均壽命及長者人口將持續增加,有關建議將會大幅增加政府的財政承擔額。是否應該及早推行或如何推行,我認為也須審慎思考,準確地評估。不過,一些涉及較少開支的計劃,例如長者咭、長者牙科服務、長者健康中心、疫苗接種計劃等,在不致於大幅增加公共開支的前提下,政府值得考慮盡快研究放寬受惠資格,盡量加強對60歲至64歲長者的福利支援。

代理主席,香港是目前全球其中一個人口平均壽命最長的地區,如果長者身體狀況良好、有工作能力,而且願意工作,除了立法禁止職場年齡歧視外,政府亦有責任營造一個長者友善的工作環境,並完善政策配套,包括津貼、培訓及行業配對等,以發展香港的銀髮就業市場。同時,政府亦應該密切留意處於公共福利金計劃以外的中老年人士,在適當的情況下,盡量給予他們支援。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