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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質詢時間_政府記者會的安排
03.04.2019
馬逢國議員:行政長官在3月26日舉行了一次記者招待會,一次過報告3項議題,包括沙中線調查委員會報告、三隧分流方案的決定及修訂逃犯條例的內容。關於這個記者會,媒體只是在事前兩小時才獲得通知,令很多媒體有點措手不及。你解釋這是因為涉及管治威信的問題,所以希望親自交代及回答提問。不過,很多媒體認為將3項議題集於同一記者會交代,令焦點變得模糊,市民亦難以消化及清晰了解相關內容,而且這3項議題均受到高度關注。即使記者會已稍為延長,但部分記者仍然沒有機會提問。

行政長官,我想問你會否考慮日後盡量避免舉行這種"多合一"的記者招待會,讓媒體有充裕時間聚焦提問,也讓市民能夠充分了解相關議題的最新發展。

行政長官:多謝馬議員給我機會再次澄清,因為我也很重視傳媒監察政府的工作,我們要將信息傳達給市民,傳媒亦發揮一個很重要的功能。正如我當天主動在記者會開始時解釋,今次的做法確實可說是未必有先例,但亦是很罕見,因為當天行政會議在同一天早上的會議上,通過了這3項社會關心的事項。

當然,我當時沒有說,但事後有人提醒大家,因為知道我翌日需要外訪。在權衡輕重下,我們決定由行政長官主持這個記者招待會,請相關局長及其同事一同出席,回答記者就3項議題的提問。

當天記者招待會的時間很長,達2小時15分鐘,比我公布施政報告的時間還要長,而大家也知道施政報告所涵蓋的範圍,遠比這3項議題大。我亦認為傳媒不會措手不及,因為很多時候政府通知傳媒前來也是預早1小時左右,有時甚至連內容也沒有說,只是請他們在某個時間齊集在政府總部的地方,我們便會見記者。

香港的傳媒非常有水平,所以我認為這做法難不到他們,但如果我聽到,而事實上我也聽到一些聲音認為要盡量避免,那我一定從善如流,以後盡量避免這做法。